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標題: 【傷寒論條辨 (五十七)婦人傷寒,發熱,經水適來129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我本善良    時間: 2012-8-12 19:22
標題: 【傷寒論條辨 (五十七)婦人傷寒,發熱,經水適來129】

傷寒論條辨 (五十七)婦人傷寒,發熱,經水適來129

 

 

(五十七)婦人傷寒,發熱,經水適來,晝日明了,暮則譫語,如見鬼狀者,此為熱入血室。

 

無犯胃氣及上二焦,必自愈。

 

無,與毋通,此與上編末三條文少異而証同,上編言脈與如結胸狀,此言晝日明了,暮則譫語。

 

上編言刺期門及與小柴胡湯,此言無犯胃氣及上二焦,皆互言以明互見之意,晝屬陽,明了者。

 

陰邪退也。

 

暮屬陰,譫語者,血証得陰而劇也。

 

毋者,禁止之詞,犯胃氣,以禁下言也。

 

上二焦。

 

謂上焦中焦,以禁汗吐言也。

 

蓋衛氣出上焦,津液蓄於中焦,汗則損衛氣而亡津液,是汗則犯二焦也。

 

又上焦主受納,中焦主受盛,吐則納與盛俱為逆,是吐則上中二焦亦俱犯也。

 

然下固 損胃,下焦犯矣,是三法皆不可用也。

 

三法皆不可用者,邪本在血室,亦非三者攻之所可能及也。

 

必自愈者,言伺其經行血下,則邪熱得以隨血而俱出,猶之紅汗而然,故決言必定自解而愈,以警人勿妄攻取,致謬誤以生變亂之意,夫以三法既皆不可用,則與其欲治,寧刺期門,及與小柴胡湯,而法在焉,即此條之必自愈而觀之,則上編之期門雖不刺,小柴胡湯雖不行,亦皆得終當自愈,從可知矣,且上編出三條,而此篇一條,下編雖無出,要皆欲人同推也。

 

讀者通考而參詳之,則男子婦人風寒為病,証治之異同,大端可見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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