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石室秘錄 卷三 射集 常治法68】
常治法
論頭疼 論目痛
天師曰︰常治者,可以常法而常治之者也。
如人病頭疼,則以頭疼常法治之︰目痛,則以目痛常法治之是也。
何必頭疼而治之於兩足,目痛而治之以兩手乎。
雖頭疼實有治之兩足而愈,目痛實有治之兩手而痊者,然彼必常治之而不愈不痊,然後以變法治之,非可以常治,而先求之於變法也。
故一遇頭疼,即以蔓荊子一錢,川芎五錢,白芷一錢,甘草一錢,半夏一錢,細辛一錢治之,病去如掃。
(〔批〕止疼湯。)
一遇目痛,以柴胡一錢,白芍三錢,當歸一錢,白蒺藜二錢,甘菊花一錢,荊芥、防風各一錢,半夏一錢,甘草五分,梔子二錢,水煎服。
(〔批〕全目飲。)
二劑即愈。
皆無事舍常而思變也。
此常治之法,可為師也。
張公曰︰常病用常法極是,予亦不再言變也。
華君曰︰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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