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基礎教育(大陸地區)】
【辭書名稱】教育大辭書
基礎教育在大陸地區係指小學和初中,對象為六至十五歲的兒童少年。
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〔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〕中,明確地把發展基礎教育的責任交給地方,即所謂分級管理。
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〔「中華人民共和國」義務教育法〕,規定六至十五歲兒童必須接受基礎教育。
轉自:http://edic.nict.gov.tw/cgi-bin/tudic/gsweb.cgi?o=ddictionary
歡迎光臨 【五術堪輿學苑】 (http://api.wsky.ink/) | Powered by Discuz! X3.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