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標題: 【十二經絡捷法人身造化講論三十八法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伍智毅    時間: 2014-1-2 14:00
標題: 【十二經絡捷法人身造化講論三十八法】

十二經絡捷法人身造化講論三十八法


凡刺之理,經絡為始。


經絡者,能決死生處,有病調虛實,不可不通也。


夫經者,內干五臟無端。


常以平旦為紀。


其脈始從中焦手太陰,出於手陽明,上行注足陽明,下行至跗上去大指間,與太陰相合,上行抵脾,注心,心注手少陰,出腋,下臂,次上巔,下注小指,合手太陽,循脊,下至尻下行注小指之端,循足心,注少陰,上行腎,注心,外散於胸中,循於心主脈,注腋,下臂,入兩筋之間,入掌中,出中指之端,還注小指次指之端,合手少陽,上行膻中,散於三焦,注膽,出脅,注足少陽,下行至跗上,復從跗注大指間,合足厥陰,上注至肝,注肺,復出手太陰,此榮氣之行也,逆順之常。


榮衛之行,常循其經。


周身之度,一十六丈二尺,一日夜行八百十一丈,計五十度周身於衛氣,則下循其經焉。


晝則行陽,夜則行陰,行陽者行諸經,行陰者行諸臟。


凡刺之道,榮衛所在至後,用氣上、氣下,開通經絡。

 

引自:http://www.a94382761.com/forum.php?mod=redirect&goto=findpost&ptid=309291&pid=407522&fromuid=526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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