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國歷代官職詞典·管領大都等路打捕民匠等戶總管府】
元官署名。
屬中政院。
蒙古初期,攻下河南諸郡後,收聚民戶一萬五千餘,置官管領。
世祖世元八年(1271),收歸朝廷。
二十年,改屬中尚監。
二十六年始置總管府。
有達魯花赤、總管、同知、副總管、經歷等官。
所屬有在京提舉司二,涿州、保定、真定、冀甯、河南、大名、東平、東昌、濟南等九處提舉司,大都等路、東安州、濟甯、曹州、沂州、完州、河間、濟南、濟陽、大同、元氏、冀甯、晉寧、歸德、南陽、懷孟、汝甯、衛輝、濬州、涿州、真定、中山、平山、大名、高唐二十五提領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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