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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溫病條辨 中焦篇 面目俱赤,語聲重濁,呼吸俱粗01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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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8-13 22:51:47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
溫病條辨 中焦篇 面目俱赤,語聲重濁,呼吸俱粗01

 

 

面目俱赤,語聲重濁,呼吸俱粗,大便閉,小便澀,舌苔老黃,甚則黑有芒刺,但惡熱,不惡寒,日晡益甚者,傳至中焦,陽明溫病也。

 

脈浮洪躁甚者,白虎湯主之;脈沉數有力,甚則脈體反小而實者,大承氣湯主之。

 

暑溫、濕溫、溫瘧,不在此例。

 

陽明之脈榮於面,《傷寒論》謂陽明病面緣緣正赤,火盛必克金,故目白睛亦赤也。

 

語聲重濁,金受火刑而音不清也。

 

呼吸俱粗,謂鼻息來去俱粗,其粗也平等,方是實証;若來粗去不粗,去粗來不粗,或竟不粗,則非陽明實証,當細辨之,粗則喘之漸也。

 

大便閉,陽明實也。

 

小便澀,火腑不通,而陰氣不化也。

 

口燥渴,火爍津也。

 

舌苔老黃,肺受胃濁,氣不化津也。

 

(按《靈樞》論諸臟溫病,獨肺溫病有舌苔之明文,余則無有,可見舌苔乃胃中濁氣,熏蒸肺臟,肺氣不化而然),甚則黑者,黑,水色也。

 

火極而似水也。

 

又水勝火,大凡五行之極盛,必兼勝己之形,芒刺,苔久不化,熱極而起堅硬之刺也;倘刺軟者,非實証也。

 

不惡寒,但惡熱者,傳至中焦,已無肺証,陽明者,兩陽合明也。

 

溫邪之熱,與陽明之熱相搏,故但惡熱也。

 

或用白虎,或用承氣者,証同而脈異也。

 

浮洪躁甚,邪氣近表,脈浮者不可下,凡逐邪者,隨其所在,就近而逐之,脈浮則出表為順,故以白虎之金飆以退煩熱,若沉小有力,病純在裡,則非下奪不可矣。

 

故主以大承氣,按吳又可《溫疫論》中云︰舌苔邊白但見中微黃者,即加大黃,甚不可從,雖云傷寒重在誤下,溫病重在誤汗,即誤下不似傷寒之逆之甚,究竟承氣非可輕嘗之品,故云舌苔老黃,甚則黑有芒刺,脈體沉實,的系燥結痞滿,方可用之。

 

或問︰子言溫病以手經主治,力辟用足經藥之非,今亦云陽明証者何?陽明特非足經乎?曰︰陽明如市,胃為十二經之海,土者萬物之所歸也。

 

諸病未有不過此者,前人雲傷寒傳足不傳手,誤也。

 

一人不能分為兩截,總之傷寒由毛竅而溪,溪、肉之分理之小者;由溪而谷,谷、肉之分理之大者;由谷而孫絡,孫絡、絡之至細者;由孫絡而大絡,由大絡而經,此經即太陽經也。

 

始太陽,終厥陰,傷寒以足經為主,未始不關手經也。

 

溫病由口鼻而入,鼻氣通於肺,口氣通於胃,肺病逆傳則為心包,上焦病不治,則傳中焦,胃與脾也。

 

中焦病不治,即傳下焦,肝與腎也。

 

終上焦,始下焦,溫病以手經為主,未始不關足經也。

 

但初受之時,斷不可以辛溫發其陽耳。

 

蓋傷寒傷人身之陽,故喜辛溫甘溫苦熱,以救其陽;溫病傷人身之陰,故喜辛涼甘寒甘鹹,以救其陰,彼此對勘,自可了然於心目中矣。

 

白虎湯 (方見上焦篇)

 

大承氣湯方 大黃(六錢) 芒硝(三錢) 濃朴(三錢) 枳實(三錢)

 

水八杯,先煮枳、朴,後納大黃、芒硝,煮取三杯,先服一杯,約二時許,得利止後服,不知,再服一杯,再不知,再服。

 

〔方論〕此苦辛通降咸以入陰法,承氣者,承胃氣也。

 

蓋胃之為腑,體陽而用陰,若在無病時,本系自然下降,今為邪氣蟠踞於中,阻其下降之氣,胃雖自欲下降而不能,非藥力助之不可,故承氣湯通胃結,救胃陰,仍系承胃腑本來下降之氣,非有一毫私智鑿於其間也。

 

故湯名承氣,學人若真能透徹此義,則施用承氣,自無弊竇,大黃蕩滌熱結,芒硝入陰軟堅,枳實開幽門之不通,濃朴瀉中宮之實滿(濃朴分量不似《傷寒論》中重用者,治溫與治寒不同,畏其燥也),曰大承氣者,合四藥而觀之,可謂無堅不破,無微不入,故曰大也。

 

非真正實熱蔽痼,氣血俱結者,不可用也。

 

若去入陰之芒硝,則雲小矣;去枳、朴之攻氣結,加甘草以和中,則雲調胃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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