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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華百科全書●革命史蹟●三全大會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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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12-10 10:46:05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2-12-10 21:46 編輯

中華百科全書●革命史蹟●三全大會

 

民國十七年底,東北易幟,全國一統,北方軍事結束。

 

中國國民黨以軍政告終,訓政伊始,國家建設,百廢待舉,乃於十八年三月十五日至二十八日,在南京舉行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,以制定訓政時期的基本政策。

 

大會出列席人數達三百三十餘人。

 

會中先後舉行預備會議一次,正式會議十六次,通過有關黨務、政治、軍事、外交、教育、經濟建設等重要決議案凡二十五案。

 

茲分就其中首要各案撮述如下:有關黨務改進者:一、完成「中國國民黨總章修改案」:重點在嚴肅黨的紀律,明定黨員應守紀律的項目,懲戒違紀者的方法,並對各級黨部違反紀律者確定制裁的原則。

 

同時,訂定了預備黨員制度,以加強黨員訓練,提高革命素質。

 

二、追認「開除共黨」、「處分袒共」、「恢復反共同志黨籍」諸案,以清潔黨的陣容,申張黨的紀律,達成黨的團結。

 

有關制定實施訓政之基本政策者:一、追認二屆中央第一七二次常會於十七年十月三日制頒之「訓政綱領」。

 

二、確定總理主要遺教為訓政時期中華民國最高根本法案:本案所指總理主要遺教,係指三民主義、五權憲法、建國方略、建國大綱及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。

 

舉凡國家一切建設之規模,人權民權之根本原則與分際,政府權力與組織之綱要,及行政權行使之方法,皆須以此為依歸。

 

三、確定訓政時期黨、政府、人民行使政權之分際及方略案:本案根據訓政綱領,確定訓政時期以政權付託於中國國民黨之最高權力機關,以治權付託於國民政府,總攬執行,以造成中華民國之憲政基礎。

 

並規定:人民須接受四權之訓練,努力達成地方自治;

 

至訓政終了,由中國國民黨負責召開國民大會,決定憲法頒布之。

 

四、確定地方自治之方略及程序,以立政治建設之基礎案:本案根據總理手著「建國大綱」及「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」,確定其實行之方法及程序為:(一)確定縣為自治單位,努力扶植民治,不得阻礙其發展。

 

(二)制定地方自治法,規定其強行部分,使地方自治成為經濟政治的組織體,以達到真正民權民生之目的。

 

(三)由國民政府選派曾經訓練考試合格之人員,到各縣協助人民,籌備自治。

 

(四)地方自治之籌備,宜逐漸推行,不宜一時並舉;

 

以自治條件之成就,選舉完畢,為籌備工作之終期。

 

有關軍事措施者:在「整理軍事報告決議案」中,有如下列原則之決定:一、國軍之最高統帥權,統屬於國民政府,務求軍事絕對統一。

 

二、國民政府應確定國防計畫,以為國家陸海空軍建設之根據。

 

三、全國現有之軍隊,須依財政狀況及國防計畫,編留必要限度之正式國軍;

 

裁遣官兵,應依總理兵工政策安置。

 

四、全國軍隊之訓練與教育,應實施三民主義化;

 

三民主義化之原則,在建成「以良民為良兵基礎,以良兵為良民模範」之軍事教育制度。

 

五、逐漸廢除募兵制,而改行徵兵制度。

 

有關教育政策者:在「確定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案」中,有如下之決定:一、教育宗旨:「中華民國之教育,根據三民主義,以充實人民生活,扶植社會生存,發展國民生計,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。

 

務期民族獨立,民權普遍,民生發展,以促進世界於大同。

 

二、實施方針:計為八項,首定三民主義之教學,應與全體課程相貫連;

 

次分別列出普通教育、社會教育、大學及專門教育,師範教育之教學重點;

 

繼提出男女教育機會平等之原則,並特重良好家庭之建設。

 

最後指出發展體育與推廣農業教育之重要。

 

有關經濟建設者:在「確定訓政時期物質建設之實施程序及經費案」中,有如下原則性之規定:一、建設事業之重要程序,以交通之開發為首要,規定:(一)國家之物質建設,包括鐵道、國道、其他交通事業、煤鐵及基本工業、治河、闢港、水利灌溉、墾荒移民等事業。

 

(二)地方之物質建設,包括地方交通事業、農林、畜牧、墾荒、水利事業、都市改良及公用事業、衛生建設等。

 

二、建設事業之經費,規定自民國十八年度起,每年關稅收入超過十七年度之數目,全部用於國家之物質建設;

 

每年土地稅收超過十七年度之數目,全部用於地方物質建設。

 

此外,大會復於宣言中,坦告國人「本屆大會舉行於全國統一、訓政開始之時,吾黨同志懍於使命之重大,瞻前途而知奮,決秉承總理遺教,服役於全民;望全民課吾黨以效忠宣力之責任,舉國一致,勇往直前,以努力於國民革命之完成」。

 

總之,此次大會係以結束軍政,全面展開訓政建設為主要任務,並決心貫徹總理「召開國民會議」暨「廢除不平等條約」之遺志,俾循「建國大綱」所訂程序與方法,以建設中華民國。

 

(陳敬之)

 
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41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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