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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培根分類法】 BaconianClassification
【辭書名稱】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
培根分類法(BaconianClassification)是英國哲學家培根(FrancisBacon)於1605年在他的〔學習的進展〕(AdvancementofLearning)一書中提出的知識體系。
此分類系統係根基於3個基本能力,即記憶(Memory)、想像(Imagination)、推理(Reason),將知識分為歷史(History)、詩(Poetry)及哲學(Philosophy)3大類。
而每一類目可以再細分,直到該時代的所有知識均涵蓋在內。
例如,歷史代表記憶的機能,可細分為自然史、文明史;
詩代表想像的機能,可細分為故事詩、戲劇詩、寓言詩;
哲學代表推理的機能,可細分為神學、自然哲學、人類哲學等類目。
其分類架構清晰而明確。
培根分類法較其他的知識分類法或思考的哲學體系,對圖書分類法之影響更為深遠。
美國第3任總統,且為分類學家之傑佛遜(ThomasJefferson)曾採用培根系統的知識綱要,以組織其圖書館的藏書,並運用於維吉尼亞大學(UniversityofVirginia)、威廉與瑪麗學院(CollegeofWilliamandMary)。
迪艾倫伯特(LeRondd'Alembert)使用培根的分類系統來編輯著名的〔法國啟蒙百科全書〕(EncyclopedeouDictionnaireRaisonnedesSciencesdesArtsetdesMetiers)。
而培根-迪艾倫伯特系統於1789年又被應用於〔費城班傑明佛蘭克林圖書館公司目錄〕(CatalogueofBenjaminFranklin'sLibraryCompanyofPhiladelphia)及1812年之〔美國國會圖書館目錄〕(CatalogueofLibraryofCongress)。
其他遵循培根分類系統者包括:哈佛大學(HarvardUniversity)圖書館員哈瑞斯(ThaddeusMasonHarris)、南卡羅來納學院(CollegeofSouthCaronlina)與聖路易士馬肯泰爾圖書館(St.LouisMercantileLibrary)館員詹森(EdwardWilliamJohnson)以及詹森的繼承者威廉哈瑞斯(WilliamTorreyHarris)。
哈瑞斯是一位黑格爾學派(Hegelian)哲學家,他於1870年提出一套普通分類法。
他將培根的大類予以倒轉,改為哲學、詩、歷史排序,同時更改3大類目名稱為科學、藝術與歷史。
其中科學包括哲學、宗教、社會與政治、自然科學與實用技藝;
藝術包括純藝術、詩、小說、文學雜論;
歷史包括地理與旅遊、文明史、傳記。
1876年杜威(MelvilDewey)編訂之十進分類法(DeweyDecimalClassification)再依據哈瑞斯的分類法予以修正、擴充、將類目分為總類、哲學、宗教、社會科學、語言、自然科學、應用科學、藝術、大學及史地10大類。
從這些分類法的架構脈絡中,即可清楚看出其皆源自培根的知識分類系統。
轉自:http://edic.nict.gov.tw/cgi-bin/tudic/gsweb.cgi?o=ddictiona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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