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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精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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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黃帝內經素問集注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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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09:19 | 只看該作者

黃帝曰。


善哉。余聞精光之道。大聖之業。而宣明大道。非齋戒擇吉日。不敢受也。


(精、純粹也。光、光明也。言正心明德之道也。大聖之業者。能正心修身。以及於治國平天下也。齋戒者。誠意滌慮也。擇吉者。從善避惡也。)


帝乃擇吉日良兆。


而藏靈蘭之室。以傳保焉。


(良善、兆吉也。靈蘭之室。心之宮也。乃擇其良善而藏之於心。以傳保者。保於無窮。流於無極。守而勿失也。按靈樞經曰。五臟六腑。心為之主。肺為之相。肝為之將。脾為之衛。腎為之主外。大腸者。傳道之府。小腸者。受盛之府。膽者。中精之府。胃者。五穀之府。膀胱者。津液之府。三焦者。中瀆之府也。吳氏曰。靈台蘭室。黃帝藏書之所。秘典。秘密典籍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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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09:48 | 只看該作者

第九篇六節臟象論

 

黃帝問曰。余聞天以六六之節。以成一歲。人以九九制會。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。以為天地久矣。不知其所謂也。


(天以六六之節者。十干主天。六十日甲子一周而為一節。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也。人以九九制會者。人之九竅九藏。以會合生五氣三之數也。


靈樞經曰。歲有三百六十五日。人有三百六十節。言人亦有六六之節。以應天六六之數也。


按下文曰。地以九九制會。蓋人有九竅九藏。地有九州九野。以合三而成天。三而成地。三而成人。


故先言人以九九制會。而後言地以九九制會也。按此篇乃論歲運之總綱。天之十干。成六六之節以應一歲。而天之十干。化生地之五行。


地之五行。上呈天之六氣。五營運大論云。帝曰。寒暑燥濕風火。在人合之奈何。岐伯曰。東方生風。風生木。木生酸。


酸生肝。是在天之六氣。在地之五行五味。而又化生人之五臟也。然人之五臟。地之五行。皆由天之十干所化。故曰六節臟象論也。


夫人之五臟。又化生六氣。六氣者。即末章之所謂人迎一盛。病在少陽。二盛。病在太陽是也。蓋人之五臟。應地之五行。食地之五味。人之六氣。復應天之六氣。氣亢害而無承制。


則為病矣。夫先以九九制會。以應六六之節者。言地有九州。人有九竅。天有六節。而皆合乎生五氣三之數。)


岐伯對曰。昭乎哉問也。請遂言之。夫六六之節。


九九制會者。所以正天之度。氣之數也。


(昭、明也。遂、因也。言六六之節。所以正天之度。蓋歲有三百六十五日。而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也。九九制會。所以紀氣之數也。)


天度者。所以制日月之行也。氣數者。所以紀化生之用也。


(制、度也。天度者。周天三百六十五度。日日行一度。一歲而一周天。月日行十三度。一月而一周天。蓋以天之度數。以紀日月之行也。氣數者。生五氣三之數也。化者。陰陽之化。在天而成六六。在地在人而成九九。皆陰陽氣化之為盛也。)


天為陽。地為陰。日為陽。月為陰。


行有分紀。周有道理。日行一度。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。


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。積余氣而盈閏矣。


(此復申明天度。以紀日月之行也。行有分紀者。謂日月之行有分野紀度。周有道理者。謂日月之周天。有南道北道之理路也。按歷法。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。左旋於地。一晝一夜。則其行一周而又過一度。日月皆右行於天。一晝一夜。則日行一度。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。故曰有奇也。故日一歲而一周天。月二十九日有奇而一周天。以二十九日有奇。故有大月小月也。每歲朔虛五日有奇。故止三百五十四日。又氣盈五日有奇。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。故每歲連閏共計三百六十五日有奇也。漢律志云。日月五星。從西而循天東行。天道從東西行。一晝一夜。日月隨天西轉一周。如蟻行磨上。磨轉一回。而日往東行止一度。月從西而東行十三度。故月行疾。而一月與日一會而一周天。是以每歲冬至夏至。日行有南道北道之分。每月上弦下弦。而月有南道北道之分也。)


立端於始。表正於中。推余於終。而天度畢矣。


(立端、豎端正之木。以正天表也。上古樹八尺之臬。度其日出入之影。以正東西。參日中之影與極星。以正南北。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之余四分度之一。推日月行度之有奇。氣盈五日之有餘。朔虛五日之有餘。推而算之。以終一歲之數。以終天道之周。而天度畢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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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0:07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余以聞天度矣。愿聞氣數。何以合之。


(帝復以九九之數。以合六六之數而為問也。)


岐伯曰。天以六六為節。地以九九制會。


(首言人之九九。以應天之六六。此言地之九九。以應天之六六也。)


天有十日。日六竟而周甲。甲六復而終歲。三百六十日法也。


(此言天以六六為節。而成一歲也。十干主天。故曰天有十日)夫自古通天者。生之本。本於陰陽。其氣九州九竅。皆通乎天氣。


(此言地之九九。人之九九。而通乎天之六六者。皆本於陰陽。陰陽者。五行所生之三氣也。是以地之九州。人之九竅。皆通乎天氣。蓋天有此三氣。地有此三氣。人有此三氣也。)


故其生五。其氣三。


(生五者。天之十干。化生地之五行也。氣三者。五行所生三陰三陽之氣也。承上文而言。以五行所生之三氣。而後能合六六九九之數也。)


三而成天。三而成地。三而成人。


(以此三氣。三而三之。以成天之六氣。地之六氣。人之六氣也。天之六氣者。以冬至後得甲子。少陽王。復得甲子。陽明王。復得甲子。太陽王。復得甲子。厥陰王。復得甲子。少陰王。復得甲子。太陰王。所謂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也。地之六氣者。顯明之右。君火之位也。君火之右。退行一步。相火治之。復行一步。土氣治之。復行一步。金氣治之。復行一步。水氣治之。復行一步。木氣治之。復行一步。君火治之。此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也。人之六氣者。臟腑三陰三陽之氣也。是以人迎一盛。病在少陽。二盛病在太陽。三盛病在陽明。寸口一盛。病在厥陰。二盛病在少陰。三盛病在太陰。所謂亢則害。承乃制。害則敗亂。生化大病也。)


三而三之。合則為九。九分為九野。九野為九藏。


(再以天地人之六氣。三而三之。合則為九九。九九分為地之九野。人之九藏。蓋以九州配九竅。九野配九藏。故曰九野為九藏也。以地之九州。通乎天氣。天之三氣。分為九野。是地以九九制會。而合天之六六也。以人之九竅。通乎天氣。天之三氣。分為九藏。是人以九九制會。而合天之六六也。高士宗曰。邑外謂之郊。郊外謂之牧。牧外謂之野。野附城郭者也。脹論曰。胸腹、腸胃之郭也。膻中者。心主之宮城也。蓋以九野在內。九州在八方之外。九藏在內。九竅在形身之外。故曰。九野為九藏也。以九野之草生五色。普遍於九州八荒。是五色之變。不可勝視矣。五氣五味。藏於心肺腸胃。外使九竅之五色修明。音聲能彰。此五味之美。不可勝極矣。是人之九竅。與天氣相通。而九藏之又與地氣相通也。)


故形臟四。神臟五。


合為九藏以應之也。


(形藏者。藏有形之物也。神藏者。藏五臟之神也。藏有形之物者。胃與大腸小腸膀胱也。藏五臟之神者。心藏神。肝藏魂。脾藏意。肺藏魄。腎藏志也。蓋五味入口。藏於腸胃。津液藏於膀胱。以養五臟之神氣。故以形藏神藏。合而為九藏。以配地之九野九州也。按臟腑各六。止五臟藏神。腸胃膀胱。受盛水穀。膽乃奇恆之府。不藏有形。三焦雖主決瀆。乃無形之氣。而亦不藏有形者也。故以九藏在內。以應九野。九竅在外。以應九州。而王氏諸賢。妄以頭角耳目為形藏。即三部九候論之所謂天以候頭角之氣者。候足太陽膀胱之氣也。地以候口齒之氣者。候足陽明胃腑之氣也。小腸之脈。至目銳■。卻入耳中。人以候耳目之氣者。候手太陽小腸之氣也。豈可以頭角耳目為形藏乎。張兆璜曰。若謂耳目口齒。是屬九竅而非九藏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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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0:29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。


夫子言積氣盈閏。愿聞何謂氣。請夫子發蒙解惑焉。


(三五十五日為一氣。每一氣盈二十一刻有奇。合氣盈朔虛而生閏。故曰。積氣盈閏也。此以下論五運之主歲主時。各有太過不及。故復設此問。)


岐伯曰。此上帝所秘。先師傳之也。


(上帝貴道而秘密。師所以傳教者也。莫子晉曰。上帝、天帝也。天不言而四時代序。惟師能闡明而傳道之。)


帝曰。請遂言之。(王氏曰。遂、盡也。)


岐伯曰。


五日謂之候。三候謂之氣。六氣謂之時。四時謂之歲。而各從其主治焉。


(月令曰。立春節初五日。東風解凍。次五日。蟄蟲始振。後五日。魚上冰。故五日謂之候。候物氣之生長變化也。三五十五日而成一氣。六氣九十日而為一時。四時合二十四氣而成一歲。以四時之氣。而各從其主治焉。)


五運相襲。而皆治之。終期之日。周而復始。時立氣布。如環無端。候亦同法。


(此論五運之主歲也。甲己之歲。土運主之。乙庚之歲。金運主之。丙辛之歲。水運主之。丁壬之歲。木運主之。戊癸之歲。火運主之。以五行之相生。沿襲而各主一歲。一歲之中。所主之氣而皆治之。終期年之三百六十日。五歲一周而復始也。時立氣布者。一歲之中。又分立五運所主之時。而分布五行之氣。五氣相傳而如環無端。其候環轉之氣。亦如五歲沿襲之法同也。)


故曰。不知年之所加。氣之盛衰。虛實之所起。不可以為工矣。


(每歲有六氣之加臨。五運之太過不及。氣有盛衰。則虛實之乘侮勝復所由起也。歲氣之盛虛。主民病之生死。故不知氣運者。不可為良工也。)


帝曰。五運之始。如環無端。其太過不及何如。


(五運之始。始於甲己化土。土生金。金生水。水生木。木生火。火復生土。五歲而右遷。如環無端。五行所主之歲。而各有太過不及。)


岐伯曰。五氣更立。各有所勝。盛虛之變。此其常也。


(五運之氣。五歲更立。太過之年。則勝己所勝。而侮所不勝。不及之年。則為己所不勝而勝之。己所勝而侮之。故各有所勝也。所勝之氣。不務其德。則反虛其本位。而復受其乘侮。此盛虛之變。理之常也。)


帝曰。平氣何如。


岐伯曰。


無過者也。(無太過不及之歲。是為平氣。故曰無過者。謂不愆常候也。)

 

帝曰。太過不及奈何。


岐伯曰。在經有也。


(此篇乃歲運之提綱。後天元紀、五營運、六微旨、氣交變、五常政、至真要諸篇。詳論天地。有淫勝郁復之變。生物有草木昆蟲之眚。民病有胸脅腹背之災。故曰在經有也。)


帝曰。何謂所勝。岐伯曰。春勝長夏。長夏勝冬。冬勝夏。夏勝秋。


秋勝春。所謂得五行時之勝。各以氣命其臟。


(此言五運之所勝也。春應木。木勝土。長夏應土。土勝水。冬應水。水勝火。夏應火。火勝金。秋應金。金勝木。所謂得五行之主時而為勝也。春木合肝。夏火合心。長夏土合脾。秋金合肺。冬水合腎。各以四時五行之氣。以名其藏焉。)


帝曰。何以知其勝。岐伯曰。求其至也。皆歸始春。未至而至。此謂太過。


則薄所不勝。而乘所勝也。命曰氣淫不分。邪僻內生。工不能禁。


(此論歲運之氣至。有太過不及。而皆歸始於春。蓋春為氣之始也。六元正紀大論曰。運太過則其至先。運不及則其至後。此天之道。氣之常也。運非有餘。非不足。是謂正歲。其至當其時也。是以春未至而天氣溫和。此為至先。運之太過也。主歲之氣太過。則薄己所不勝之氣。而乘侮己所勝之氣也。至真要大論曰。氣至謂之至。氣分謂之分。至則氣同。分則氣異。所謂天地之正紀也。如所主歲運之氣。惟太過淫勝而不分。則民之邪僻內生。雖有良工。不能禁也。下經曰。太過者暴。不及者徐。暴者為病甚。徐者為病持。是以太過之歲。如木淫不政。衝陽絕者。死不治。歲火太過。太淵絕者。死不治。故不及之氣。止云所生受病。而不致於工不能禁也。)


至而不至。此謂不及。則所勝妄行。而所生受病。所不勝薄之也。命曰氣迫。


(春已至而天未溫和。是至而不至。此謂氣之不及也。主歲之運氣不及。則所勝之氣妄行。而所生受病。所不勝薄之也。如歲木不及。則己所勝之土氣妄行。而所生我之水氣受病矣。木火之氣虛。則己所不勝之金氣。薄而侮之也。名曰氣迫。謂主氣不及。而所勝所不勝之氣。交相逼迫也。)


所謂求其至者。氣至之時也。謹候其時。氣可與期。失時反候。五治不分。邪僻內生。工不能禁也。


(此復申明氣淫不分之義。所謂求其至者。求其四時之氣。應至而至之時也。謹候其春夏秋冬之時。則春時之氣。可期而溫。夏時之氣。可期而熱。秋時之氣。可期而涼。冬時之氣。可期而寒。失時反候。而五行所主之時氣不分。以致邪僻內生。而工不能禁也。朱濟公曰。此節添一也字有意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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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0:44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有不襲乎。


(襲、承襲也。木承水而王於春。火承木而王於夏。土承火而王於長夏。金承土而王於秋。水承金而王於冬。五運之氣。交相沿襲而主治也。)


岐伯曰。蒼天之氣。不得無常也。氣之不襲。是謂非常。非常則變矣。


(言蒼天之氣。四時代序。自有經常。然五運之氣。有德化政令。變異災眚之不同。設有不襲。是謂反常而變易矣。變易則為民病之災眚矣。)


帝曰。非常而變奈何。岐伯曰。變至則病。


所勝則微。所不勝則甚。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。故非其時則微。當其時則甚也。


(五運相襲。氣之常也。反常則為變易矣。變常之氣至。則為民病矣。如春木主時。其變為驟注。是主氣為風木。變氣為濕土。變氣為主氣之所勝。而民病則微。如變為肅殺。是主氣為風木。變氣為燥金。變氣為主氣之所不勝。而民病則甚。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。故變易之氣至。非其克我之時。為病則微。當其克我之時。為病則甚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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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1:20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善。余聞氣合而有形。因變以正名。天地之運。陰陽之化。其於萬物。孰少孰多。可得聞乎。


(此復言地氣與天氣相合。而後化生萬物之有形也。五常政大論曰。氣始而生化。氣散而有形。氣布而蕃育。氣終而象變。然而五味所資。生化有薄濃。成熟有多少。終始不同。蓋在天為氣。在地成形。形氣相合而化生萬物。物生謂之化。物極謂之變。物變已成而後定名。此皆天地之運。陰陽之化。然生化有濃薄。成熟有多少。故帝設此問焉。)


岐伯曰。悉哉問也。天至廣。不可度。地至大。不可量。大神靈問。請陳其方。


(所謂太虛遼廓。肇基化元。萬物資始。五運終天。布氣真靈。總統坤元。幽顯既位。寒暑弛張。生生化化。萬物咸章。故曰大神靈問。神靈、指天地陰陽而言。言大哉天地陰陽之問也。陳其方。言其略也。)


草生五色。五色之變。不可勝視。草生五味。五味之美。不可勝極。


(草者。五穀五菜。概及果木而言也。蓋天三生木。故先言草木。而及於昆蟲萬物也。草生五色者。其色為蒼。其化為榮。其色為赤。其化為茂。其色為黃。其化為盈。其色為白。其化為斂。其色為黑。其化為肅。物極而象變。不可勝視也。草生五味者。其味為酸。其味為苦。其味為甘。其味為辛。其味為咸。以草生之五味。而及於五菜五穀。五果五畜之美。不可勝極也。)


嗜欲不同。


各有所通。(言人之嗜欲不同。而五味各歸所喜。如苦先入心。酸先入肝。五氣入鼻。藏於心肺。五味入口。以養五氣。故各有所通也。)


天食人以五氣。地食人以五味。


(五氣、臊焦香腥腐也。在天為氣。故食人以五氣。在地為化。化生五味。故食人以五味也。)


五氣入鼻。藏於心肺。上使五色修明。音聲能彰。


(天位居高。而包乎地之外。故五氣從外竅而內入於心肺。心肺居上為陽也。心榮色而華於面。故使五色修明。肺主聲。故音聲能彰也。)


五味入口。藏於腸胃。味有所藏。以養五氣。氣和而生。津液相成。神乃自生。


(地位居下。而處乎天之內。故五味藏於腸胃。以養五臟之氣。氣得味養。則陰陽和而相生矣。水穀皆入於口。其味有五。津液各走其道。氣和津成。而五臟之神乃自生矣。濟公曰。神氣為陽故曰生。津液為陰故曰成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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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1:39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藏象何如。


(象者像也。論臟腑之形像。以應天地之陰陽也。)


岐伯曰。心者。


生之本。神之變也。其華在面。其充在血脈。為陽中之太陽。通於夏氣。


(心主血。中焦受氣取汁。化赤而為血。以奉生身。莫貴於此。故為生身之本。心藏神而應變萬事。故曰神之變也。十二經脈。三百六十五絡。其氣血皆上於面。心主血脈。故其華在面也。在體為脈。故其充在血脈。其類火而位居尊高。故為陽中之太陽。而通於夏氣。夏主火也。濟公曰。榮為根。衛為葉。榮血為陰陽血氣所生之本。)


肺者。氣之本。魄之處也。其華在毛。其充在皮。為陽中之太陰。通於秋氣。


(肺主氣而藏魄。故為氣之本。魄之處也。肺主皮毛。故華在毛。充在皮也。藏真居高而屬陰。故為陽中之太陰。而通於秋氣。秋主肺也。)


腎者。主蟄封藏之本。精之處也。其華在發。其充在骨。為陰中之少陰。通於冬氣。


(冬令之時。陽氣封閉。蟄蟲深藏。腎主冬藏。故為蟄封藏之本。蓋蟄乃生動之物。以比生陽之氣。至春一陽初生。而蟄蟲復振矣。腎為水臟。受五臟之精液而藏之。故為精之處也。發乃血之余。血乃精之化。故其華在發。腎主骨。故其充在骨也。腎為陰臟。而有坎中之陽。故為陰中之少陰。而通於冬氣。冬主水也。)


肝者。罷極之本。魂之居也。其華在爪。其充在筋。以生血氣。其味酸。其色蒼。此為陽中之少陽。通於春氣。


(動作勞甚謂之罷。肝主筋。人之運動。皆由乎筋力。故為罷極之本。肝藏魂。故為魂之居。爪者筋之余。故其華在爪。其充在筋。肝屬木。位居東方。為發生之始。故以生血氣。酸者木之味。蒼者木之色。木旺於春。陽氣始生。故為陽中之少陽。以通於春氣。張令韶曰。罷同■。書曰。有熊罷之士不二心之臣。肝乃將軍之官。故為罷極之本。)


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。倉廩之本。榮之居也。名曰器。


能化糟粕。轉味而入出者也。其華在唇四白。其充在肌。其味甘。其色黃。此至陰之類。通於土氣。


(足太陰獨受水穀之濁。為轉輸之官。腸胃主受傳水穀。三焦主決瀆水道。膀胱為水精之府。故皆為倉廩之本。脾藏榮。故為榮之居。器者。生化之宇。具升降出入之氣。脾能運化糟粕。轉味而入養五臟。輸出腐穢於二陰。故名之曰器也。四白。唇之四際白肉也。口為脾竅而主肌。故華在唇四白。其充在肌。甘者土之味。黃者土之色也。脾為陰中之至陰。通於土氣。此節指脾而言。以腸胃三焦膀胱。並受傳水穀之精粗。故總為倉廩之本。受濁者為陰。故曰至陰之類。)


凡十一臟。取決於膽也。


(五臟六腑。共為十一臟。膽主甲子。為五運六氣之首。膽氣升。則十一臟腑之氣皆升。故取決於膽也。所謂求其至也。皆歸始春。)


故人迎一盛。病在少陽。二盛病在太陽。三盛病在陽明。四盛以上為格陽。


(此論臟腑之六氣。以應天地之六六也。左為人迎。右為氣口。蓋陽氣從左而行於右。陰氣從右而行於左。故以人迎以候三陽之氣。故者。承上文而言。人之臟腑。以應三陰三陽之六氣也。一盛病在少陽。少陽主春升之氣也。太陽主夏。陽明主秋。四盛以上者。言人之陰陽。惟陽太盛。名曰格陽。蓋陽主在外。陽格於外。不得三陰中見之化以和之。此三陽之太過也。)


寸口一盛。病在厥陰。


二盛病在少陰。三盛病在太陰。四盛以上為關陰。


(寸口、手太陰之兩脈口。以候三陰之氣也。厥陰主乙木春生之氣。故寸口一盛。病在厥陰。二之氣少陰。四之氣太陰。四盛以上者。人之陰陽。惟陰太盛。名曰關陰。蓋陰氣主內。關陰於內。不得三陽中見之化以和之。此三陰之太過也。此論寸口人迎之病脈。以應四時之三陰三陽。即四時之六氣不平。而亦為三陰三陽之民病也。故六微旨大論曰。至而不至。來氣不及。未至而至。來氣有餘。物生其應也。氣脈其應也。靈樞經曰。持其脈口人迎。以知陰陽有餘不足。平與不平。天道畢矣。所謂平人者不病。不病者。脈口人迎。應四時也。上下相應。而俱往來也。上下相應者。脈口與人迎平等。所謂陰中有陽。陽中有陰也。此言天地之陰陽。以應人之臟腑。臟腑之六氣。以應天地之陰陽也。)


人迎與寸口。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。關格之脈贏。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。則死矣。


俱四倍以上者。陰陽俱亢極也。


贏、盈同。極、至也。


蓋天有陰陽。地有陰陽。陽盛之下。陰精承之。陰盛之下。陽氣承之。陰陽承制。而交相生化者也。


人生於天地氣交之中。陰陽和平。是為無病。如陰陽俱盛而不和。是不能及於天地陰陽精氣之承制。則死矣。


此即六微旨之所謂亢則害。承乃制。制則生化。外列盛衰。害則敗亂。生化大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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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2:23 | 只看該作者

第十篇五臟生成

 

夫色以應天。脈以應地。天主生。地主成。此篇無問答。而直曰心之合脈。似承上編天地之陰陽。而復應乎色脈也。


無問答。故不曰論。


心之合脈也。其榮色也。


(心主血脈。故合於脈。經云。脈出於氣口。色見於明堂。心之華在面。故其榮在色。)


其主腎也。


(五臟合五行。各有相生相制。制則生化。心主火而受制於腎水。是腎乃心臟生化之主。故其主腎也。)


肺之合皮也。其榮毛也。其主心也。


(肺主氣。氣主表。故合於皮。傷寒論曰。寸口脈緩而遲。緩則陽氣長。其聲商。毛髮長。毛附於皮。氣長則毛榮。)


肝之合筋也。其榮爪也。其主肺也。


(髓生肝。肝生筋。故所合在筋。爪乃筋之余。故其榮在爪。)


脾之合肉也。其榮唇也。其主肝也。


(脾主中央土。乃倉廩之官。主運化水穀之精。以生養肌肉。故合肉。脾開竅於口。故榮在唇。)


腎之合骨也。其榮發也。其主脾也。


(腎藏精而主髓。故所合在骨。發乃精血之余。故其榮在發。五營運大論曰。北方生寒。寒生水。水生咸。咸生腎。腎生骨髓。髓生肝。肝生筋。筋生心。心生血。血生脾。脾生肉。肉生肺。肺生皮毛。皮毛生腎。此天乙生水。而五臟之相生也。六微旨大論云。帝曰。地理之應。六節氣位何如。岐伯曰。相火之下。水氣承之。水位之下。土氣承之。土位之下。風氣承之。風位之下。金氣承之。金位之下。火氣承之。君火之下。陰精承之。亢則害。承乃制。制則生化。故曰心之合脈也。肺之合皮也。言五臟之相生也。其主腎也。其主心也。言五臟之相成也。朱濟公曰。先心而肺。肺而肝。肝而脾。脾而腎。乃歸重於成與。曰、然)


是故多食咸。則脈凝泣而色變。多食苦。則皮槁而毛拔。多食辛。則筋急而爪枯。多食酸。則肉胝■而唇揭。多食甘。則骨痛而髪落。


此五味之所傷也。


(此承上文而言太過之為害也。夫五行有相生相制。不可偏廢者也。如制之太過。則又有克賊之害矣。是故多食咸。則水味太過而傷心。其脈凝泣而色變矣。多食苦。是火味太過而傷肺。則皮槁而毛落矣。多食辛。是金味太過而傷肝。則筋縮急而爪干枯矣。多食酸。是木味太過而傷脾。則肉胝■而唇掀揭矣。多食甘。是土味太過而傷腎。則骨痛而髪落矣。五味所以養五臟者也。臟有偏勝。則所不勝之臟受傷。此又承制之不可太過也。)


故心欲苦。肺欲辛。


肝欲酸。脾欲甘。腎欲咸。此五味之所合也。


(五味入口。藏於腸胃。以養五臟氣。故五味為五臟之所欲。無有偏勝。則津液相成。而神自生矣。)


五臟之氣。(五味藏於腸胃。以養五臟之氣。五臟內藏五神。五氣外見五色。此以下論五臟之經氣。而見死生之色。與生於心生於肺之色。各有不同。故首提曰五臟之氣。)


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。(故者。承上文而言。五臟之氣受傷。則見五行之敗色矣。茲、蓐席也。茲草者。死草之色。青而帶白也。)


黃如枳實者死。(黃而帶青色也。)


黑如■者死。(■音台。煙塵也。黑而帶黃。)


赤如■血者死。(■鋪杯切。■者。敗惡凝聚之血。色赤黑也。)


白如枯骨者死。(死白而枯干也。)


此五色之見。死也。(五色干枯。而兼有所勝之色。故死。)


青如翠羽者生。赤如雞冠者生。黃如蟹腹者生。白如豕膏者生。黑如烏羽者生。此五色之見。生也。


(五色正而華彩光潤。故生。)


生於心。如以縞裹朱。生於肺。如以縞裹紅。生於肝。如以縞裹紺。生於脾。如以縞裹栝蔞實。生於腎。如以縞裹紫。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。


(此言五臟所生之榮色。見於外也。上節言五臟之氣。見五色於外。此復言藏真之榮。隱見於皮膚之間。有若縞裹者也。縞、素白也。朱、紅之深也。紅、淡白紅也。紺、青揚赤也。栝蔞實。紅黃色也。紫、赤黑之間色也。此五行之色。而俱兼紅者也。蓋氣主白而榮主紅。如以縞裹者。五臟之氣包於外也。五色之俱兼紅者。五臟之榮隱見於內也。上節言五臟之氣色。此論五臟之血色。王子方問曰。氣色有死生。血氣無死生耶。曰。外因之病。由氣而經。經而臟。內因之病。由臟而經。經而氣。內外二因。俱傷五臟之氣而後死。是以五色之見死者。五臟之氣絕也。)


色味當五臟。白當肺辛。赤當心苦。青當肝酸。黃當脾甘。黑當腎咸。


(當、承也。值也。謂色味之應五臟者。色外而味內也。故曰白當肺辛。言辛生肺而肺生白也。此復結五臟死生之色。生於五臟之氣。五臟之神氣。生於五味也。)


故白當皮。赤當脈。青當筋。黃當肉。黑當骨。


(肺合皮。心合脈。肝合筋。脾合肉。腎合骨。此言生於心生於肺之色。承五臟之合。而見於外也。)


諸脈者。皆屬於目。


(五臟六腑之精。十二經脈皆上注於目。屬於腦。後出於頂。故曰諸脈皆屬於目。此節論五臟經氣之所循行。蓋臟而經。經而氣。氣而色也。頭痛巔疾。過在足少陰巨陽。是氣而經。經而臟也。是以此節與頭痛巔疾節。照應五臟之氣節。故人臥血歸於肝節。與赤脈之至節。照應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節。)


諸髓者。皆屬於腦。


(腦為精髓之海也。)


諸筋者。皆屬於節。


(節、骨節也。筋生於骨。連絡於骨節之間。)


諸血者。皆屬於心。


(血者。神氣也。中焦之汁。五臟之精。奉心神化赤而為血。故諸血皆屬於心。)


諸氣者。皆屬於肺。


(上焦開發。宣五穀味。熏膚充身澤毛。若霧露之溉。是謂氣。五穀入胃。淫精於脈。肺居上焦。朝百脈而輸精於皮毛。故主周身之氣也。)


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。


(四肢、五臟經俞之所出也。八溪、即四肢股肱之肉。五臟元真之所通會也。此言五臟之經血總屬於心。五臟之氣總屬於肺。經氣循行於四肢八溪。注於目。會於腦。濡筋骨。利關節。朝夕循行。外內出入。如環無端者也。故善察色者。當知五臟之氣。善診脈者。當以五脈為始也。)


故人臥血歸於肝。


(此復論血隨衛氣之行於脈外也。夫血乃水穀之精。流溢於中。布散於外。專精者。行於經隧。是行於經隧者。經脈之榮血也。流溢於中者。流溢於衝任也。衝任起於胞中。上循背裡。為經絡之海。其浮而外者。循腹右上行。布散於外。滲皮膚。生毫毛。寤則隨衛行於膚表。臥則隨衛內入而歸於肝。是衝任主發原。而肝主受納。是以傷寒熱入血室。而刺肝之期門。故者。承上文而言。經脈之血。隨榮氣行於四肢之三陰三陽。晝夜環轉。衝任之血。隨衛氣而日行於陽。夜歸於陰也。)


肝受血而能視。(肝開竅於目。故肝受血而能視。夫見色於明堂者。五臟之氣色也。五臟所生之外榮者。血色而見於目也。故曰五色之奇脈者。奇經之血色也。夫水穀入胃。津液各走其道。五臟主藏精者也。五臟之精。化赤而為血。溢於衝任。歸受於肝。開竅於目。是於五臟所生之色。外榮於目。而肝主色也。)


足受血而能步。掌受血而能握。指受血而能攝。(血者。所以濡筋骨。利關節者也。此言衝任之血。亦循行於四肢。滲於指掌。而無處不到也。)


臥出而風吹之。血凝於膚者為痹。(金匱要略曰。血痹病從何得之。師曰。重困疲勞汗出。臥不時動搖。加被微風。遂得之。汗出者。言衛氣之虛於外也。臥則衛歸於陰。出則血行於外。加被風吹。則血凝於皮膚而為痹矣。痹者。痹閉而不遂也。此言衛氣之留於陰也久。不能為血之外衛故也。)


凝於脈者為泣。(脈者。見於皮膚之絡脈也。衝任之血。溢於皮膚。滲於絡脈。故凝於皮膚則為痹。凝於絡脈。則泣澀而不能流行矣。)


凝於足者為厥。(厥者。逆冷也。夫陰陽氣不相順接則為厥。下為陰。血為陰。如血凝於下。則上下陰陽。不相順接而為厥矣。此言血隨衛行。而陰陽之不相和者也。諸生起躍曰。榮衛之循行。經旨似乎矛盾。久為人所疑。今夫子發明之。始知血隨衛氣之日行於陽。夜行於陰者。皮膚之血也。陰經行盡。陽經繼之。陽經行盡。陰經繼之者。十二臟腑之經榮也。)


此三者。血行而不得反其空。故為痹厥也。


(空、骨空也。骨空者。節之交三百六十五穴會。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。血行於皮膚。不得反循於穴會。故為痹厥也。)


人有大穀十二分。小溪三百五十四名。少十二俞。此皆衛氣之所留止。邪氣之所客也。針石緣而去之。


(此言衛氣之行於溪穀也。溪穀者。分肉之交會處也。氣穴論曰。肉之大會為穀。肉之小會為溪。分肉之間。溪穀之會。以行榮衛。以會大氣。溪穀三百六十五穴會。亦應一歲。人有大穀十二分者。肉之大分處也。小溪三百五十四名者。肉之小分處也。分者。肉分而有紋理也。名、穴名也。蓋肉分之間而有交會。交會之處而有穴名也。溪穀之數。以應一歲者。歲止三百六十日。內朔虛六日。止三百五十四日。以應小溪之數也。少十二俞者。言大穀十二分。而有十二俞穴也。氣盈五日九百四十分。朔虛五日九百四十分。共計十二日。以應十二俞也。以歲之三百五十四日。合氣盈朔虛之十二日。共三百六十五日有奇。以成一歲。故日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。以閏月定四時而成歲也。衛氣者。行於脈外。溫分肉。充皮膚。肥腠理。司開合者也。此腠理分肉之間。皆衛氣之所留止。臥出而風吹之。則血凝而為痹厥矣。針石緣而去之者。言分肉之間。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也。楊君立問曰。氣穴論云。氣穴三百六十五。以應一歲。今則三百六十六矣。曰。歲緣三百六十六日。而少有不足。故合而論之。則曰三百六十五日。今分而論之。則每歲有三百五十四日。而又有氣盈朔虛之十二日也。)


診病之始。五決為紀。欲知其始。先建其母。所謂五決者。五脈也。


(診、視也。始者。言邪始在三陰三陽之氣分也。五決者。審別五臟陰陽之經氣。以決其病也。欲知其病之始在某經。先分立五臟為根本。審其邪病某經之氣。某臟之經也。夫五臟之體藏於內。而五臟之經氣行於外。故色見草茲者死。青如翠羽者生。是五臟死生之經氣。發於外而成於色也。診病之始。五決為紀者。復言邪之始病在氣。氣而經。經而臟也。)


是以頭痛巔疾。下虛上實。過在足少陰巨陽。甚則入腎。


(少陰巨陽。相為表裡。陽氣生於水臟水腑之中。而上出於巔頂。實者邪實。虛者正虛。是以頭痛巔疾。乃邪氣實於上。而使正氣虛於下也。蓋邪之中人。始於皮毛氣分。留而不去。則轉入於經。是以過在巨陽少陰之經。而甚則入腎。蓋經絡受邪。則內干臟腑矣。)


■蒙招尤。目冥耳聾。下實上虛。過在足少陽厥陰。甚則入肝。


(■、■同。蒙、昏冒也。招、搖也。尤、甚也。足少陽厥陰經脈。布脅肋而下循足跗。厥陰肝臟。開竅於目。少陽經脈。上出於耳。邪實於下。而經氣不能上通。是以目冥耳聾。正氣虛於上。致動視而昏冒搖掉之甚也。此始傷氣而致正虛於上。過在經而復邪實於下也。上節論邪實為病。此復論正虛為病。蓋邪之所湊。其正必虛。王子方問曰。五臟之邪。只言甚則入腎入肝。何也。曰。邪入於經。則內干臟腑。然干臟者半死半生。故曰不必動臟。邪入於陰經。其臟氣實。則溜於腑。此章論五臟三陰三陽之經氣。故曰甚則入腎入肝。如不甚。則或留於經。或溜於腑。是以首提二臟。而不盡言之者。欲使後學之不可執一而論也。)


腹滿■脹。支膈■脅。下厥上冒。過在足太陰陽明。


(腹者。脾胃之郛郭也。腹滿■脹。邪薄於太陰陽明之氣分。支、支絡。膈、內膈也。太陰陽明之支絡貫膈。氣分之邪傳入於經。是以連及支膈■脅皆脹滿也。)


咳嗽上氣。厥在胸中。過在手陽明太陰。


(手太陰主氣而主皮毛。邪傷皮毛氣分。則咳嗽而氣上逆矣。手太陰之脈。起於中焦。循胃上膈。手陽明之脈。入缺盆。絡肺下膈。屬腸。邪過在經。是以胸中厥逆也。)


心煩頭痛。病在膈中。過在手巨陽少陰。


(經曰。心部於表。君火之氣。外受於邪。則心煩於內矣。太陽之氣受邪。則頭痛於上矣。手太陽之脈。循咽下膈。手少陰之脈。出屬心系。下膈絡小腸。病在膈中。是過在手太陽少陰之經矣。此節以審證而知五臟之病。蓋臟腑之經氣上下內外。各有部分。故曰診病之始。五決為紀。診、視也。)


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。可以指別。五臟之象。可以類推。五臟相音。可以意識。五色微診。可以目察。能合色脈。可以萬全。


(此以診脈察色。而知五臟之病也。小者正氣虛。大者邪氣盛。滑主血傷。澀為少氣。浮為在外在腑。沉為在裡在臟。此六者。脈之提綱。而可以指別也。五臟在內。而氣象見於外。以五行之理。可類而推之。五臟之相合於五音。發而為聲。可以意識。視五色之微見。可以目內察之。能審色脈之相應。以辨病之死生。則萬全而無失矣。此與上節審證以決五脈之病。又一法也。)


赤脈之至也。喘而堅。診曰有積氣在中。時害於食。名曰心痹。得之外疾。思慮而心虛。


故邪從之。


(赤當脈。脈合心。故曰赤脈之至也。喘、急疾也。堅、牢堅也。心脈之至。急而牢堅。主積氣於中。當時害於食。蓋食氣入胃。濁氣歸心。淫精於脈。有積於中。故害於食也。名曰心痹。積氣痹閉於心下也。此得之外淫之邪。因思慮而心虛。故邪氣乘虛而留於內也。經曰。心怵惕思慮則傷神。神傷則心虛矣。此節照應生於心。如以縞裹朱節。故曰赤脈之至。白脈之至也。前論五臟之色。生於臟而見於外。此言五臟之病。成於內而見於脈也。頭痛巔疾。過在足少陰巨陽。言六淫之邪生於外也。此言五臟之病成於內也。)


白脈之至也。喘而浮。上虛下實。驚。有積氣在胸中。喘而虛。名曰肺痹寒熱。得之醉而使內也。


(平脈篇曰。呼吸者。脈之頭也。蓋呼吸急則脈亦急。故以呼吸之喘急。以形容脈之急疾也。肺主氣而虛。故脈浮。病氣而不病血。病上而不病下。故脈上虛而下實也。陽氣虛。則善為驚駭矣。胸中為氣之海。上注於肺。以司呼吸。邪積於上。則膻中之正氣反虛。故為虛喘也。藏真高於肺。主行榮衛陰陽。陰陽虛乘。則為往來之寒熱矣。酒者。熟穀之液。其氣■悍。入於胃中則胃脹。氣上逆則滿於胸中。醉而使內則氣上逆。故有積氣在胸中也。入房太過則傷腎。腎為本。肺為末。本傷故肺虛也。)


青脈之至也。長而左右彈。有積氣在心下支■。名曰肝痹。得之寒濕。與疝同法。腰痛足清。頭痛。


(脈長而彈。弦而急也。弦則為減。諸急為寒。此得之寒濕。而陽氣受傷。故弦急也。心下為膈。脅下為■。內膈下連於兩■。邪在心下支■間。故脈左右彈也。清濕地氣之中人也。必從足始。足厥陰之脈。從足上■。入毛中。過陰器。抵小腹。布脅肋。故病證與疝痛相同。而腰痛足冷也。厥陰與督脈會於巔。故頭痛也。王子方曰。清邪中上。濁邪中下。陽受風氣。陰受濕氣。陰病者。下行極而上。故頭痛也。)


黃脈之至也。


大而虛。有積氣在腹中。有厥氣。名曰厥疝。女子同法。得之疾使四肢。汗出當風。


(腹中、脾土之郛郭也。脾屬四肢。土灌四末。四肢汗出當風。則風濕內乘於脾而為積氣。蓋風木之邪。內干脾土。濕與陰土同氣相感。故留聚而為積也。脾氣不能灌溉於四旁。則逆於中而為厥氣矣。名曰厥疝者。氣逆而痛也。夫男女氣血相同。受病亦屬同法。故於中央土臟。而曰女子同法者。欲類推於四臟也。)


黑脈之至也。上堅而大。有積氣在小腹與陰。名曰腎痹。得之沐浴清水而臥。


(尺以候腎。黑脈之至。上堅而大者。腎臟有積。而腎脈堅大也。上堅者。堅大在上而不沉也。與陰者。小腹而兼於前陰也。清水、冷水也。腎臟寒水主氣。亦同氣相感也。經云。積生於風雨寒暑。清濕喜怒。喜怒不節。則傷臟。臟傷則病起於陰。陰既虛矣。則風雨襲陰之虛。病起於上而生積。清濕襲陰之虛。病起於下而成積。夫風雨。天之邪也。清濕。地之邪也。言五臟之積。由天生而地成也。)


凡相五色之奇脈。面黃目青。面黃目赤。面黃目白。面黃目黑者。皆不死也。


(奇脈、奇經衝任之脈色也。衝任為經血之海。五臟之血。皆歸於肝。故外榮於目也。面主氣色。目主血色。目之五色而俱見面黃者。五臟之陰。而俱得胃脘之陽也。)


面青目赤。面赤目白。面青目黑。面黑目白。面赤目青。皆死也。


(經云。人無胃氣者死。面無黃色。無胃土之陽矣。面之青黑赤色。皆藏邪乘陽。純陰無陽。故皆死也。夫生於心。如心縞裹朱者。論五臟之生色也。察於目者。論五臟病成之色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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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2:54 | 只看該作者

第十一篇五臟別論

 

黃帝問曰。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為臟。或以腸胃為臟。或以為腑。敢問更相反。皆自謂是。不知其道。愿聞其說。


(方士、修煉方術之士。道、理也。凡藏物者。皆可名臟名腑。故皆自以為是也。按以上十篇。首四篇論精神氣血。後六篇論臟腑陰陽。是以此篇申明藏精氣者名臟。傳化物者為腑。然又有腦、髓、骨、脈、膽、女子胞。亦所以藏精神氣血者也。修養之士。欲積精全神。通玄牝。養胎息。結靈孕者。不可不知也。腦名泥丸宮。為上丹田。骨藏髓。脈藏血。諸髓血脈。皆會於腦。故腦為精髓之海。舌下為華池。有廉泉玉英二竅。通於膽液。黃庭經曰。玉池清水灌靈根。審能修之可常存。女子、玄母也。胞者。養胎息。結靈胎者也。胎息經曰。胎從伏氣中結。氣從有胎中息。結精育胞化生身。留胎止精可長生。故曰腦、髓、骨、脈、膽、女子胞。此六者。更當藏密而不可虛瀉者也。)


岐伯對曰。腦、髓、骨、脈、膽、女子胞。此六者。地氣之所生也。皆藏於陰而象於地。故藏而不瀉。名曰奇恆之府。


(地主閉藏而上升。天主化施而下降。言人之臟腑形骸。應象天地陰陽之氣。此六者。與傳化之府不同。故名曰奇恆之府。)


夫胃、大腸、小腸、三焦、膀胱。此五者。天氣之所生也。其氣象天。故瀉而不藏。此受五臟濁氣。名曰傳化之府。此不能久留。輸瀉者也。


(夫臟為陰。地為陰。地之濁氣升於天。天受之而復降於下。故名曰傳化之府。天主化施也。)


魄門亦為五臟使。水穀不得久藏。


(魄門、肛門也。上合於肺。故名魄門。五臟之濁。從此而出。故亦為五臟之下使。腸胃之腐穢。從此而瀉出。故曰水穀不得久藏。)


所謂五臟者。藏精氣而不瀉也。故滿而不能實。


(王氏曰。精氣為滿。水穀為實。但藏精氣。故滿而不能實。)


六腑者。傳化物而不藏。故實而不能滿也。


(水穀充實於內。而不得久留。故實而不能滿。)


所以然者。水穀入口。則胃實而腸虛。食下。則腸實而胃虛。


(此復申明實而不滿之義。)


故曰實而不滿。滿而不實也。


(此總結上文兩節之義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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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曰。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。


(氣口。手太陰之兩脈口。五臟之氣。皆變見於氣口。故為五臟主。此論水穀入胃。以養五臟。五臟之精氣。復榮於脈。而見於氣口也。蓋水穀之清者。榮於五臟。水穀之濁者。出於六腑。清中之清者。榮於經脈。清中之濁者。復傳化於腸胃膀胱。此節論飲食於胃。有氣味清濁上下出入之分。當知奇恆之府。亦受清中之清者也。)


岐伯曰。胃者。水穀之海。六腑之大源也。


五味入口。藏於胃。以養五臟氣。氣口亦太陰也。


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。皆出於胃。變見於氣口。


(水穀入胃。由足太陰脾臟轉輸。以灌溉四臟。然水入於胃。又由手太陰肺藏之通調四布。穀入於胃。淫精於脈。肺朝百脈。輸精於皮毛。毛脈合精。行氣於臟腑。是五臟六腑之氣味。皆出於胃。變見於氣口。故曰氣口亦太陰也。言足太陰轉輸水穀之精。而手太陰亦為胃以養五臟氣。是以五臟之氣。皆見於氣口也。)


故五氣入鼻。藏於心肺。心肺有病。而鼻為之不利也。


(心肺居上為陽。肺乃心之蓋而主氣。開竅於鼻。故引臟象論。而言味歸陰而氣歸陽也。道書云。鼻為天門。口為地戶。)


凡治病。必察其下。


(下、謂腸胃水穀之所出也。按玉機論曰。五實死。五虛死。腹脹。前後不通。悶瞀。此謂實。泄利前後。飲食不入。此為虛。漿粥入胃。泄注止。則虛者活。身汗得後利。則實者活。又曰。倉廩不藏者。是門戶不要也。得守者生。失守者死。是以凡病必察其下二便也。)


適其脈。(調適其太陰氣口之脈。以決臟腑之氣。)


觀其志意。與其病也。


(志意者。所以御精神。收魂魄。適寒溫。和喜怒者也。故當觀其志意。與其所受之病焉。)


拘於鬼神者。不可與言至德。


(拘於鬼神者。欲其祝由而愈病也。然祝由之道。移精變氣。以我之神而通神明。若惟拘於鬼神之事。不可與言至德矣。)


惡於針石者。不可與言至巧。


(用針石者。有至巧之妙道。)


病不許治者。病必不治。治之無功矣。


(不能藏此精神以通鬼神。當以針石治其外。湯藥治其內矣。若惡於針石。不許治以湯藥。治之亦無功矣。按以上七篇。論陰陽臟腑。而臟腑陰陽之病。必須審證辨脈。治以針石醪醴。是以下編論五方有五治之法。病在外者。治以針石。病在內者。治以醪醴湯液。即欲祝由愈病。亦須移精變氣。而後能通於神明。故此篇末結曰。拘於鬼神者。不可與言至德。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。乃承上起下之文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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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篇異法方宜論

 

治病之法。各有異同。五方之民。居處衣食。受病治療。各有所宜。


黃帝問曰。醫之治病也。一病而治各不同。皆愈何也。


(不同。謂針石灸■。毒藥導引也。)


岐伯對曰。地勢使然也。


(夫九州八方。皆通於天氣。天有春夏秋冬之四時。地有生長化收藏之五氣。而人亦應之。是以東方主春生之令。而人氣亦發生於外。故宜針石以治其外。南方主夏長之令。而人氣更發越於外。故宜微針以治其皮毛。西方主秋收之令。人氣亦收藏於內。故宜毒藥以治其內。北方主冬藏之令。而人之陽氣亦沉潛於下。故宜艾■以起陽氣於至陰。中央濕土主生化之令。而人氣亦守於中。故宜導引按蹺。使灌通於四末。此地勢有生長收藏之不同。而治法是亦有別也。)


故東方之域。天地之所始生也。


(域、區界也。宇內也。言天地始生之氣。由東方之九野。以及於宇內之九州也。金西銘曰。首言地勢使然。繼言天地之所始生。地氣通於天也。)


魚鹽之地。海濱旁水。其民食魚而嗜咸。皆安其處。美其食。魚者使人熱中。鹽者勝血。故其民皆黑色疏理。其病皆為癰瘍。


(此言五方之生物。所以養生。如偏於嗜食。皆能致病也。地不滿東南。故多旁水。海濱之地。利於魚鹽。旁水。故民多食魚。近海。故嗜咸。得魚鹽之利。故居安食美也。魚性屬火。故使人熱中。心主血脈。故咸勝血也。嗜咸。故色黑。血弱。致肉理空疏也。五臟生成篇曰。多食咸。則脈凝泣而色變。靈樞經曰。飲食不節。陰氣不足。陽氣有餘。榮氣不行。乃發為癰。又曰。血泣不通。則衛氣歸之。不得復反。故癰腫也。)


其治宜砭石。故砭石者。亦從東方來。


(砭悲廉切葉邊砭石、石針也。山海經曰。高氏之山。有石如玉。可以為針。即此類也。東方之地。人氣發生於外。故其治諸病。宜於砭石也。夫春生之氣。從東方而普及於宇內。故砭石之法。亦從東方而來。以施及於九州也。)


西方者。金玉之域。砂石之處。天地之所收引也。


(地之剛在西方。故多金玉砂石。天地降收之氣。從西北而及於東南。)


其民陵居而多風。水土剛強。其民不衣而褐荐。其民華實而脂肥。


故邪不能傷其形體。其病生於內。


(高平曰陸。大陸曰阜。大阜曰陵。依山陵而居。故多風。金氣堅肅。故水土剛強。不衣、不事服飾也。褐、毛布也。荐茵褥也。華、濃濃也。謂酥酪膏肉之類。飲食華濃。故人多脂而肥。水土剛強。膚腠肥濃。是以外邪不能傷其形。惟飲食七情之病生於內也。)


其治宜毒藥。故毒藥者。亦從西方來。


(毒藥、有毒之藥也。五常政大論曰。大毒治病。十去其六。常毒治病。十去其七。小毒治病。十去其九。蓋上古以神農之上品無毒者。謂可久服長生。而中品下品有毒之藥。以治病攻疾也。邪不外入。病從內生。故宜毒藥治其內。天地秋收之氣。從西以及於九州。故毒藥治病之法。亦從西方來也。)


北方者。天地所閉藏之域也。


(西北方、陰也。是以閉藏之氣。惟北更甚。)


其地高陵居。風寒冰冽。其民樂野處而乳食。


(地高陵居。西北之勢也。風寒冰冽。陰氣勝也。野處乳食。北人之性也。)


臟寒生滿病。其治宜艾■。故艾■者。亦從北方來。


(夫秋收之氣收於內。冬藏之氣。直閉藏於至陰之下。是以中土虛寒。而胸腹之間。生脹滿之病矣。艾名冰台。削冰令圓。舉而向日。以艾承其影。則得火。夫陽生於陰。火生於水。艾能得水中之真陽者也。北方陰寒獨盛。陽氣閉藏。用艾■灸之。能通接元陽於至陰之下。是以灸■之法。亦從北方而來也。夫人與天地參也。天有寒暑之往來。人有陰陽之出入。經曰。陷下則灸之。即四方之民。陽氣陷藏。亦宜艾■。故曰。艾■之法。亦從北方來。董帷園曰。故凡虛寒脹滿之病。治宜溫補。啟發元陽。不可誤用寒涼克伐之劑。)


南方者。天地所長養。陽之所盛處也。


(南方主夏長之氣。是以為陽熱所盛之處。)


其地下。水土弱。霧露之所聚也。


(地陷東南。故其地下而水土弱。低下則濕。故霧露之所聚。)


其民嗜酸而食■。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。其病攣痹。


(■、腐也。如豉■醯醢之類。物之腐者也。致、密也。酸味收斂。故肉理致密。酸乃木味。故外見赤色。多霧露濕氣。故其病攣痹也。金西銘曰。五方之民。舉東方之嗜咸者。則見本色之黑。南方之嗜酸者。則見所生之赤。蓋色生於味也。夫氣為陽。味為陰。東方主春生之氣。而民嗜藏下之咸。南方主浮長之氣。而民嗜收斂之酸。有若陽鹿之嗜陰龜。潛龍之嗜飛燕。皆出於天性之自然也。)


其治宜微針。故九針者。亦從南方來。


(南方之氣。浮長於外。故宜微針以刺其皮。夫針有九式。微針者。其鋒微細。淺刺之針也。)


中央者。其地平以濕。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。


(中央、土之位也。地平、土之體也。濕者、土之氣也。化生萬物。土之德也。位居中央。而氣溉四方。是以所生萬物之廣眾也。)


其民食雜而不勞。故其病多痿厥寒熱。


(四方輻輳。萬物會聚。故民食紛雜。化養於中。故不勞其四體。四肢為諸陽之本。痿痹者。手足之氣逆。而痿弱不用也。平脈篇曰。陽脈不足。陰脈乘之。則洒淅惡寒。陰脈不足。陽往乘之。則發熱。寒熱者。手足三陰三陽之脈病也。蓋言中土之民。不勞其四體。而氣血不能灌溉於四旁。是以多痿厥寒熱之病矣。)


其治宜導引按蹺。故導引按蹺者。亦從中央出也。


(導引者。擎手而引欠也。按蹺者。喬足以按摩也。蓋中央之化氣。不能充達於四旁。故宜導按其四肢。以引血氣之流通也。夫中央之化氣。由中而及於四方。故導引按蹺之法。亦從中而四出也。莫子晉曰。由東南而及於西北。由西北而及於東南。故曰來。由中央而及於四方。故曰出。)


故聖人雜合以治。各得其所宜。


(夫天有四時之氣。地有五方之宜。民有居處衣食之殊。治有針灸藥餌之異。故聖人或隨天之氣。或合地之宜。或隨人之病。或用針灸毒藥。或以導引按摩。雜合以治。各得其宜。)


故治所以異。而病皆愈者。得病之情。知治之大體也。


(所謂病同而異治者。如癰瘍之熱毒盛於外者。治宜針砭。毒未盡出者。治以毒藥。陰毒之內陷者。又宜於艾■也。又如濕邪之在四肢而病痿厥者。宜於針砭。氣血之不能疏通者。宜按蹺導引。所以治異而病皆愈者。得病之情者。知病之因於天時。或因於地氣。或因於人之嗜欲。得病之因情也。或因五方之民。而治以五方之法。或因人氣之生長收藏。而宜於針砭艾■。或宜於毒藥按蹺。是知治之大體。而又不必膠執於東方之治宜砭石。西方之治宜毒藥也。是以聖人雜合以治。而皆得其所宜。再按上古之民。動作以避寒。則陽氣不致陷藏。而無脹滿之病矣。陰居以避暑。則元氣不致外弛。而無攣痹之證矣。形勞而不倦。則氣血得以流通。而無痿厥寒熱之疾矣。是以毒藥不能治其內。針石不能治其外。此修養吾身中之精氣。而能勝天地之陰陽者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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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4:09 | 只看該作者

第十三篇移精變氣論

 

黃帝問曰。余聞古之治病。惟其移精變氣。可祝由而已。今世治病。毒藥治其內。針石治其外。或愈或不愈。何也。


(移精變氣者。移益其精。傳變其氣也。對神之辭曰祝。由、從也。言通祝於神明。病從而可愈已。按此篇帝曰移精變氣。伯曰得神者昌。失神者亡。言能養其精氣神者。可祝由而愈病。湯藥針石。亦能治之。如精神散失。雖有靈丹。無能為已。故有愈有不愈也。)


岐伯對曰。往古人居禽獸之間。動作以避寒。陰居以避暑。內無眷慕之累。外無伸官之形。


此恬■之世。邪不能深入也。故毒藥不能治其內。針石不能治其外。故可移精祝由而已。


(伯言往古之人。精神完固。故可祝由而已。蓋以神而後可通神明也。居禽獸之間。不懼於物也。寒暑得宜。四時之氣調矣。無眷慕之累。精得其養矣。無伸官之形。不勞其神矣。居恬■之世。志意自適矣。邪不入五臟骨髓。是以毒藥不能治其內。不外傷空竅肌膚。是以針石不能治其外也。故可移精變氣。以通神明。陰陽不測謂之神。神用無方謂之聖。精氣充足。可通神明。則陰陽和而神氣通暢。又何患邪賊之為害乎。)


當今之世不然。憂患緣其內。苦形傷其外。又失四時之從。逆寒暑之宜。賊風數至。


虛邪朝夕。內至五臟骨髓。外傷空竅肌膚。所以小病必甚。大病必死。故祝由不能已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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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4:28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善。


(數音朔心志憂慮則傷神。苦形煩勞則傷精。逆其四時則傷氣。賊風、賊害之風。虛邪、虛鄉不正之邪也。精神內虛。故小病必甚。無正氣以勝邪。故大病必死也。)


余欲臨病患。觀死生。決嫌疑。欲知其要。如日月光。可得聞乎。


(嫌疑者。不能決其死生也。要、要道也。色以應日。脈以應月。言色脈之要道。如日月之光明。顯而易識也。)


岐伯曰。色脈者。上帝之所貴也。先師之所傳也。


(色脈之道。上帝之所秘藏。非其人弗教。非其真弗授。先師、僦貸季也。)


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。合之金木水火土。四時八風六合。不離其常。


(八風者。天有八風。在人則有五經之風。謂調理五脈之邪也。六合、天地四方也。言上古之師。經理色脈而通神明。總不外乎天地陰陽。四時五行之常理也。)


變化相移。以觀其妙。以知其要。欲知其要。則色脈是矣。


(色者氣之華。脈乃精之液。變化相移者。移精變氣也。觀其移精變氣。以通神明之妙。欲知其要道。則色脈是矣。蓋言理色脈而通神明。則知精氣之盛衰矣。)


色以應日。脈以應月。常求其要。則其要也。


(日月者。天地陰陽之精也。夫色為陽。脈為陰。常求其色脈之要。總不外乎陰陽。故知色以應日。脈以應月。則其要在是矣。上節言色脈之道。合於五行四時。八風六合。而其要又總歸於陰陽。)


夫色之變化。以應四時之脈。此上帝之所貴。


以合於神明也。所以遠死而近生。生道以長。命曰。聖王。


(此復言陰陽色脈之相合也。色之變化五色。以應四時之脈。色生於脈也。能貴重色脈。以合於神明。所以遠死而近生。生道以長。是謂聖王。聖王者。上古之聖。能修其養生之道。而亦歸於真人。)


中古之治病。至而治之。湯液十日。以去八風五痹之病。


(此言中古之人。不能移精變氣。以通神明。而治以湯藥。亦有法也。病至而治之。言不能如恬■虛無之世。雖有賊邪。不能為害。設有病至。而即以湯藥治之。八風者。八方之風。觸五臟邪氣發病。五痹者。五臟之痹也。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痹。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痹。以秋庚辛傷於風者為肺痹。以冬壬癸傷於風者。為腎痹。以至陰戊己遇此者為脾痹。人之五臟。應地之五行。天之十干。化生五行。是以湯液十日。十干已周。而五痹可去矣。)


十日不已。治以草蘇草■之枝。本末為助。標本已得。邪氣乃服。


(音該。此言病有標本。而草有本末也。蘇、莖也。■、根也。草蘇之枝。莖之旁枝也。草■之枝。根之旁根也。蓋以蘇■為本。而旁枝為末也。五痹者。五臟之痹也。五臟有經俞之外榮。有筋脈皮毛骨肉之外合。是五臟為本。而經俞筋骨為標也。草生五味。以養五臟氣。是以五臟有病。則以蘇■治之。如邪在經脈之外合者。則以草蘇草■之枝治之。是以本治本。而以末治標也。心肺居上為陽。而治以草蘇。是本乎上者親上也。肝腎居下為陰。而治以草■。是本乎下者親下也。以草之本末為助。而病之標本以得。又何有邪氣之不服者。此中古用藥之有法也。)


暮世之治病也。則不然。


治不本四時。不知日月。不審逆從。


(不本四時。治不法五方五氣也。不知日月。不識陰陽色脈也。不審逆從。不別標本順逆也。)


病形已成。乃欲微針治其外。湯液治其內。粗工凶凶。以為可攻。故病未已。新病復起。


(上古聖人。不治已病治未病。今世之治病。已成而後治之。是猶渴而穿井。不亦晚矣。而粗工凶凶。又妄攻之。是故之邪病未去。而妄攻之新病復起。此今世之工。不審色脈精氣之盛虛。而為治亦不知標本之法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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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4:41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愿聞要道。


岐伯曰。治之要極。無失色脈。用之不惑。治之大則。


(色脈者。陰陽之道也。臨病患。觀色脈。知死生而無嫌疑。治之大法。盡於是矣。此復結前節之義。)


逆從到行。標本不得。亡神失國。


(逆從到行者。失四時之從。逆寒暑之宜也。標本不得者。不知病之標本。而以本末為助也。言暮世之人。既不能順時調養。又不能治卻其邪。是必神亡而形失矣。夫心藏神。而為一身之主。主明則十二官皆安。以為天下則大昌。神亡則失國矣。上古天真論曰。能形與神俱。而盡終其天年。道書曰。神行則氣行。神住即氣住。知神氣可以長生。故此篇獨歸重於神焉。)


去故就新。乃得真人。


(去其故染之病。就其新變化之精神。乃得真人之道。而亦可歸於真人。此言今世之人。能修養其精氣。將從上古。合約於道。亦可使益壽而有極時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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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4:56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


余聞其要於夫子矣。夫子言不離色脈。此余之所知也。


(帝只知要道。不離於色脈。)


岐伯曰。治之極於一。伯因帝知其要在色脈。


故復曰。治之要道。原於至極。總歸一而已矣。


一者。神也。得其神。則色脈精氣皆得矣。


帝曰。何謂一。


岐伯曰。一者因得之。(因其情意而得之也。)


帝曰。奈何。


岐伯曰。閉戶塞牖。系之病者。數問其情。以從其意。得神者昌。失神者亡。


帝曰。善。(數音朔。閉戶塞牖。無外其志也。神舍於心。心性之動處是謂情。志意者。所以御精神。收魂魄。適寒溫。和喜怒。是以無外其志。數問其情。以從其意。則得其神之存亡矣。失神者死。得神者生。首篇論上古真人。呼吸精氣。獨立守神。此篇言往古之人。能移精變氣。以通神明。命曰聖王。當世之人。去故就新。乃得真人。是精神完固。皆可歸於真人。如神氣散失。雖有良工。無能為已。臨病之士。可不察其色脈神氣。而徒以針石湯液為事乎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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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5:20 | 只看該作者

第十四篇湯液醪醴論

 

黃帝問曰。為五穀湯液。及醪醴奈何。


(此承上章而復問也。五穀、黍稷稻麥菽。五行之穀。以養五臟者也。醪醴、甘旨之酒。熟穀之液也。帝以五穀為問。是五穀皆可為湯液醪醴。以養五臟。而伯答以中央之稻米稻薪。蓋謂中穀之液。可以灌養四臟故也。)


岐伯對曰。必以稻米。炊之稻薪。稻米者完。稻薪者堅。


帝曰。何以然。岐伯曰。此得天地之和。


高下之宜。故能至完。伐取得時。故能至堅也。


(夫天地有四時之陰陽。五方之異域。稻得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之氣。具天地陰陽之和者也。為中央之土穀。得五方高下之宜。故能至完。以養五臟。天地之政令。春生秋殺。稻薪至秋而刈。故伐取得時。金曰堅成。故能至堅也。炊以稻薪者。取丙辛化水之義。以化生五臟之津。上章云。移精變氣以通神明。論神氣生於先天之精也。此章復論精氣。又藉後天水穀之所資生。蓋五穀之液。以養五氣。氣和津成。神乃自生。是以上古之人。能完其天真者。雖有湯液醪醴。為而勿服。以其神全故也。中古之時。道德稍衰。邪氣時至。服之萬全。以稻米之液。能生養精氣神也。今世之人。止知毒藥攻內。針石治外。不知精氣壞弛。其功不立者。以神去故也。是以上章曰移精變氣。得神者昌。此章曰故精自生。巨氣乃平。凡治病心先求其本也。)


帝曰。上古聖人。作湯液醪醴。為而不用。


何也。


岐伯曰。自古聖人之作湯液醪醴者。以為備耳。夫上古作湯液。故為而弗服也。


(伯言上古聖人之作湯液醪醴者。恐為邪氣所傷。故以為備耳。然上古之人。多能完其天真。雖有賊邪。勿之能害。故雖為而勿服也。)


中古之世。道德稍衰。邪氣時至。服之萬全。


(天真論曰。夫道者。能卻老而全形。所以年度百歲。而動作不衰者。以其德全不危也。言中古之人。道德雖衰。而不致於精神壞弛。故服之萬全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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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5:37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今之世。不必已。何也。


(不能必其邪已而獲萬全也。)


岐伯曰。當今之世。必齊毒藥攻其中。■石針艾治其外也。


(齊、疾也。■、銳也。針有九式。一曰■針。言當今之世。止知攻疾。而不知調養其正氣也。)


帝曰。形弊血盡。而功不立者何。岐伯曰。神不使也。


(經曰。針石之道。在皮肉筋脈骨。各有所處。病各有所宜。各不同形。各以任其所宜。弊、止也。形弊者在皮肉筋骨。刺已止矣。血盡者在血脈。亦已盡其疏通矣。而不能奏功者。用針之工。神不使也。靈樞經曰。粗守形。上守神。神乎神。客在門。)


帝曰。何謂神不使。


岐伯曰。針石道也。精神不進。志意不治。故病不可愈。


(此申明工不守神也。經曰。神在秋毫。屬意病者。神屬勿去。知病存亡。又曰。凡刺之真。必先治神。靜意治義。觀適之義。淺深在志。遠近若一。如臨深淵。手如握虎。神無營於眾物。今粗環知針石之道。精神不進。志意不治。故病不可愈也。)


今精壞神去。榮衛不可復收。何者。嗜欲無窮。


而憂患不止。精氣弛壞。榮泣衛除。故神去之。而病不愈也。


(此論病者之精神壞弛。而病不能愈也。夫氣生於精。精陽之氣。化水穀之精微。而後生此榮衛。精壞神去。故榮衛不可復收。此論榮衛之生於精氣也。或者嗜欲無窮。則壞其精矣。憂患不止。則傷其氣矣。精氣壞弛則榮血凝泣。而衛氣除去矣。故神去之而病不愈。此言神由榮衛精氣之所生也。生於精氣者。先天所生之神也。神生於榮衛者。後天穀液之所生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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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17:15:51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夫病之始生也。極微極精。必先入結於皮膚。


今良工皆稱曰病成。名曰逆。則針石不能治。良藥不能及也。


今良工皆得其法。守其數。親戚兄弟遠近。音聲日聞於耳。


五色日見於目。而病不愈者。亦何暇不早乎。


岐伯曰。病為本。工為標。標本不得。邪氣不服。此之謂也。


(此節論湯液治病之當有法也。夫察色聽聲。問其情。從其意。此良工得其法矣。如湯液不得其法。而病亦不愈。故詳設此問焉。帝曰。病之始生。極微極細。必先留結於皮膚。如十日不已。良工皆稱曰病已成。名曰逆。雖針石不能治。而良藥不能及也。今良工皆得其審證之法。守其數。問其情。親戚兄弟。或遠或近。系之病者。可謂從其意。得其情矣。音聲日聞於耳。五色日見於目。可謂察其色。知其聲矣。而病不愈者。亦何暇不早治而使病成乎。伯言病為本。工為標。蓋以工之治法為標也。言不得草蘇草■。本末為助之法治之。是以邪氣之不服也。上節論針石治病。重在得神。此節論湯液治病。貴在得法。下節論湯液治病。重在調復精氣。此三者。良工之不可缺一者也。夫審證辨脈。得病之情。固良工之首務。而治病之湯液。又不可不得其法也。金西銘曰。此之謂也句。乃引標本已得。邪氣乃服而言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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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23:03:10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。其有不從毫毛而生。五臟陽已竭也。


津液充郭。其魄獨居。孤精於內。氣耗於外。形不可與衣相保。


此四極急而動中。是氣拒於內。而形施於外。治之奈何。


(此節論氣生於精。精由氣化。欲治病者。當究其原。原本既清。則生機自盛。精生氣平。邪氣自服。不可徒以攻疾為首務也。夫陽氣主於皮毛。不從毫毛而生。五臟陽已竭者。不因外邪傷於表陽。而五臟之元真已竭於內也。肺主氣而外主皮毛。氣化則水津四布。而下輸膀胱。氣耗於外。不能布化水液。是以津液充溢於郛郭。而肺藏之陰魄孤精。獨居於內也。水液充於皮膚則身體腫脹。而不可與衣相保。四肢為諸陽之本。陽虛於外。是以四極腫急。喘而動中。是氣逆於內。而形腫施於外。為治之法奈何。)


岐伯曰。平治以權衡。去菀陳■。微動四極。溫衣。繆刺其處。


以復其形。開鬼門。潔淨府。精以時服。五陽已布。疏滌五臟。故精自生。形自盛。骨肉相保。巨氣乃平。


帝曰。善。


(此謂腐穢去而形復。形復而氣布。氣化而水行。水行而精生。精生而氣平。所謂形歸氣。氣歸精也。平權衡者。平治其脈。即繆刺也。肺朝百脈。輸精於皮毛。毛脈合精。而後行氣於臟腑。故先平治其權衡。權衡已平。則氣血和而水津散矣。積者謂之菀。久者謂之陳。腐者為之■。夫脾主為胃行其津液。灌於四臟。行於四肢。充於肌肉。脾家實。則不能行其津液而下輸膀胱。是以腐穢當去。而後形復也。微動四肢。運脾氣也。溫衣。暖肺氣也。繆刺、調氣血也。肌肉血脈和調。則腫滿消而復其舊日之形矣。鬼門、毛孔也。開鬼門。發表汗也。潔淨府。瀉膀胱也。鬼門開。則肺竅通而水津布。所謂外竅開則裡竅通。上竅通則下竅泄矣。膀胱者。津液之所藏。都府潔淨。則精以時復矣。巨陽為諸陽主氣。而生於膀胱。精已復則氣自生。而五臟之陽和已布矣。夫腸胃膀胱。受五臟濁氣。名傳化之府。陳■去。都府潔。則五臟之濁。得以疏滌矣。夫水穀入胃。津液各走其道。五臟疏滌。故精自生而形自盛矣。精主骨。氣主肉。精氣足則骨肉相保。而巨氣乃平。巨氣者。太陽主氣也。夫膀胱精復。而五臟布陽者。太陽為諸陽主氣也。五臟精生。而巨氣乃平者。州都之精。五臟之所生也。此章言上古之聖。能完其先天之真。中古以來。當養其後天之氣。故曰。必以稻米。炊以稻薪。蓋後天之精氣。由中胃水穀之所生也。高士宗曰。腹者。腸胃之郛郭。足太陰脾土之所主也。津液充郭者。脹滿於腹也。形不可與衣相保。四急極而動中者。腫脹於皮膚四肢也。是以去菀陳■。消其腹滿也。開鬼門。潔淨府者。行泄皮膚之水也。先治其權衡者。脾土之運輸。必由肺氣之通調也。金西銘曰。四肢者。井滎經輸之所出入。十二經脈。交相貫通。胸中為氣之海。宗氣積於胸中。出喉嚨以司呼吸。同榮氣行於十二經脈之中。氣行則脈行。氣拒於內。則脈泣於外矣。外內氣血。交相拒逆。是以四肢脹急。而喘動於中矣。此節為治脹滿水腫之要法。王子方曰。當知上古之法。又非止於針石治外湯藥治內而已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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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3-4-24 23:04:07 | 只看該作者

卷三

 

第十五篇玉版論要

 

黃帝問曰。余聞揆度奇恆。所指不同。用之奈何。


(病能篇曰。揆者。方切求之也。言切求其脈理也。度者。得其病處。以四時度之也。奇恆者。異於恆常也。指、示也。言奇恆之道。有色脈陰陽。淺深順逆。指示多有不同。將用何法以得其要。)


岐伯對曰。揆度者。度病之淺深也。


奇恆者。言奇病也。請言道之至數。五色脈變。揆度奇恆。道在於一。


神轉不回。回則不轉。乃失其機。


(此篇論脈因度數出入。五臟之氣。相生而傳。一以貫通。外內環轉。如逆回則為病矣。與脈要精微平人氣象諸論之脈病不同。故曰奇病也。夫脈始於足少陰腎。生於足陽明胃。輸於足太陰脾。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。灌溉於四臟。至數者。脈因出入之度數也。五色脈變者。五臟之脈。變見於色也。一者。神也。神者。五臟血脈之神氣也。蓋脾為孤臟。中央土。以灌四旁。五臟受氣。轉而不回者也。如逆傳其所勝。是回則不轉。乃失其相生旋轉之機矣。故曰五臟相通。移皆有次。五臟有病。則各傳其所勝。莫子晉問曰。此篇章旨。與辨脈篇趺陽脈浮而澀。少陰脈如經也。平脈篇之寸口脈弱而遲諸節同義與。曰。仲祖之傷寒論。原本於靈素諸經。而更闡發其未盡之旨。子也知此。可予言會悟矣。)


至數之要。迫近以微。


(言五臟經氣相通。陰陽並合。至切近而微。故曰。診合微之事。追陰陽之變。)


著之玉版。命曰合玉機。


(玉版、玉機、二篇名。言脈行至數之要。若板籍之有格有序。故方盛衰論曰。脈事因格。玉機論曰。五臟相通。移皆有次。合玉機者。又如璇璣玉衡之旋轉也。)


容色見上下左右。各在其要。


(容、面也。疏五過論曰。上經下經。揆度陰陽。奇恆五中。決以明堂。審於終始。可以橫行。言奇恆之病。發於五臟之中。而五脈之氣色。外見於明堂之上下左右。各在其淺深順逆之要耳。)


其色見淺者。湯液主治。十日已。


(色見淺。其病亦微。故以湯液治之。而十日可愈。夫奇恆之道。五臟皆稟氣於胃。足太陰為之轉輸。病則逆回而色見於面。故用湯液治之。蓋以稻米之液。助土氣之資生。十干已周。俾五臟之氣復。)


其見深者。必齊主治。二十一日已。


(色見深。其病亦深矣。故必齊毒藥攻其中。二十者。偶數之終。一者。生陽之始。以十干而再周。復得甲而化土。五臟為陰。氣色為陽。二十一日。五臟之生氣已復轉矣。)


其見大深者。醪酒主治。百日已。


(色大深。則病更深矣。醪醴、熟穀之液。其氣■悍。飲酒者。衛氣先行皮膚。先充絡脈。榮衛營運。則所逆之色亦散矣。因色大深。至甲十復而後已也。所謂色者。因五臟之變而見於五色也。)


色夭面脫。不治。百日盡已。脈短氣絕死。


(五臟之氣榮於脈。五經之脈見於色。氣血衰。則面色脫而夭然不澤。故至百日。五臟之氣盡而已矣。若脈短氣絕。乃虛脫已極。喪無日矣。上節言回則不轉。而見色之淺深。此言氣血虛脫。而為不治之死證。下節言受外淫之邪。而致榮衛內陷。)


病溫虛甚死。


(上節言脈氣之從內而外。此論榮衛受邪。反從外而內。即下文所謂八風之勝。終而復始。玉機篇之所謂風寒客於人。從毫毛皮膚傳於五臟是已。溫病者。外感風寒。發為溫熱之病。辨脈篇曰。風則傷衛。寒則傷榮。又曰。榮衛內陷。其數先微。蓋榮衛氣機。從內達外。風寒之邪。從外內侵。榮衛受傷。則脈氣反陷。然猶藉其根氣盛強。則邪隨正而復出於外。若正氣虛甚。邪惟內侵。邪盛正虛。必死之候也。)


色見上下左右。各在其要。上為逆。下為從。女子右為逆。左為從。男子左為逆。右為從。易。重陽死。重陰死。


(此言色見上下左右。各有男女順逆之要焉。五色篇曰。其色上行者。病益甚。其色下行。如云徹散者。病方已。女為陰。右亦為陰。故女子色見於右為逆。見於左為從。男為陽。左亦為陽。故男子色見於左為逆。見於右為從。易、謂如男女之左右反易。是為重陽者死。重陰者死。)


陰陽反他。治在權衡相奪。


(反他、言男女陰陽之色反逆也。權衡脈也。相奪者。奪其逆於右者從左。逆於左者從右。蓋色生於脈。治其脈順。則色亦順矣。按方盛衰論曰。陽從左。陰從右。蓋男子之血氣從左旋。女子之血氣從右轉。是以男子之色見於右。而從左散者順也。女子之色見於左。而從右散者順也。)


奇恆事也。揆度事也。


(承上文而言。奇恆、脈事也。揆度、度事也。言揆度奇恆者。度脈之事也。方盛衰論曰。度事上下。脈事因格。度事者。度陰陽上下順逆之事也。脈事者。言脈因前後度數出入。而有一定之格也。)


搏脈痹。寒熱之交(此言脈不循度旋轉。而反陰陽相搏。則又為痹■寒熱之病矣。但臂不遂者名曰痹。■乃足之疾也。蓋經脈五俞。出於手足。陰陽相貫。上下循行。如反相搏擊。故為手足痹■寒熱之病。蓋陰乘於陽則為寒。陽乘於陰則為熱。陰陽相搏。則為寒熱之交也。)


脈孤為消氣。虛泄為奪血。孤為逆。虛為從。


(此言神轉不回者。五臟之神氣也。蓋血隨氣行。神氣虛消。則脈不能至於手太陰。而脈孤弱矣。此太陰陽明之生氣漸消。乃危殆之逆證也。如經虛下泄。此為奪血。非生氣消滅。故為從。平脈篇曰。趺陽脈不出。脾不上下。身冷膚硬。此脾胃之氣虛消。而脈不能循經外轉。致有身冷膚硬之危。所謂逆者此也。辨脈篇曰。趺陽脈浮而澀。故知脾氣不足。胃氣虛也。又曰。少陰脈反滑而數者。故知當屎膿也。陽明脈微沉。少陰脈微滑。此為陰實。其人必股內汗出。陰下濕也。金匱要略曰。少陰脈滑而數者。陰中即生瘡。野狼牙湯洗之。又曰。胃氣下泄。陰吹而正喧。膏發煎導之。此皆虛陷之證。治之即愈。所謂順者此也。)


行奇恆之法。以太陰始。


(五臟皆稟氣於胃。而不得至經。必因於脾。乃得稟也。脾為孤臟。中央土。以灌四旁。五臟相通。次序環轉。是行奇恆之法。從太陰始。)


行所不勝曰逆。逆則死。行所勝曰從。從則活。


(行所不勝者。五臟相克而傳。即回則不轉也。行所勝者。五臟相生而傳。即神轉不回也。故曰。五臟相通。移皆有次。五臟有病。則各傳其所勝。)


八風四時之勝。終而復始。逆行一過。不復可數。論要畢矣。


(八風、八方之風也。四時之勝者。春勝長夏。長夏勝冬。冬勝夏。夏勝秋。秋勝春也。終而復始者。言脈之逆行。而亦循度環轉也。前節論本氣虛消之逆傳。此復論八風之邪。四時之勝。以致脈氣逆行。榮衛內陷。而亦循度回轉也。逆行一過。不復可數者。言風寒客於人。始傷皮毛。而內舍於肺。肺傳之肝。肝傳之脾。脾傳之腎。腎傳之心。逆行一過則死矣。不復如順行之循環無端之可數也。風之邪。四時之勝。逆行環轉一周。不復可數。奇恆之道。盡於此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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