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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女兒勸架反遭砍 狠父判6年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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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5-16 20:48:45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
女兒勸架反遭砍 狠父判6年

 

中央社╱中央社 2012-01-09 20:39

 

(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9日電)林姓男子與房客吵架不滿女兒出面勸架,竟拿刀砍殺女兒,不顧女兒求饒說「流很多血,別再砍了」,反嗆「既然流這麼多血就讓妳死」。

 

板橋地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林6年徒刑。

 

根據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有竊盜、妨害風化等前科的林男,現年55歲,去年7月間飲酒後,返回新北市土城區住處,與蔡姓房客起爭執,兩人吵架聲引起住在樓上的女兒注意。

 

女兒出面勸父親別鬧事,並將父親勸出房客門外,林男認為女兒不挺自己人「胳臂向外彎」,心生不滿,竟將女兒推倒在地,再隨手拿西瓜刀砍殺女兒。

 

女兒被砍了數刀躺臥血泊,擔心再被砍下去遲早沒命,向父親求饒說「已流很多血,不要再砍了」,父親卻回說「既然流了這麼多血,就讓妳死,我不怕坐牢」,語畢再將刀揮向女兒,聽到求救聲的黃姓男子前來救援,奮力推開林男後,報警處理,林女經送醫急救撿回一命。

 

法院審理,林男否認殺人,辯稱是女兒拿刮眉毛刀自殘,再將責任推給他。

 

法官依被害人傷口方向,認定與自殘所致傷口方向不符,且員警在現場尋獲沾有被害人血跡的西瓜刀,認定林男辯詞不足採信。

 

法官依被害人左大腿遭砍傷達8公分深,還造成股四頭肌斷裂,認定林男有置被害人於死的主觀犯意,審酌林男僅因細故砍殺親人,造成被害人身心俱創,犯後還飾詞卸責未見悔意,因此判他有期徒刑6年。

 

全案可上訴。1010109

 

 

引用:http://n.yam.com/cna/society/201201/201201096359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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