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秩邊】
二十椎下。兩旁相去脊中行各三寸陷中。伏取之。
銅人。針五分。明堂。灸三壯。針三分。主五痔發腫。小便赤。腰痛。
或曰。太陽膀胱行背第二行。自大杼至白環俞十七穴。云第幾椎下。兩旁相去各一寸半。第不應。太近椎也。
曰旁者。指第二第三行 穴。皆在脊之旁也。
按滑氏云。自大杼至白環諸穴。並第二行相去脊中各一寸五分。
歌云。自從大杼至白環。相去脊中三寸間。夫既曰脊中。則自脊骨中間量取。而非骨外量取明矣。
又按背部穴共五行。督脈在中。太陽經四行在兩旁。其穴又皆揣摩脊骨。各開取之。
如瘦人骨露易取。肥人脊隱難摸。取穴多不得其真。須先將瘦人量取定。將瘦人同身尺寸。自某處起至本處是穴。然後將肥人同身尺寸若干。亦自某處起量至某處是穴。
假如取膏肓穴。先將瘦人揣摸。得四椎下五椎上。用墨點記。卻將稻稈心一條。自結喉下圍轉到墨點處。截斷稻稈兩頭。用瘦人中指兩文角寸法。量得此稻稈二十一寸強。
又別將稻稈一條。量取肥人中指節兩文頭寸法。二十一寸強截斷。自肥人結喉下圍量至稻稈並頭盡處。用墨點記。即是膏肓矣。
余仿此。或曰。素問論五臟俞。灸之則可。刺之則不可。故王燾亦以針能殺生人。不能起死人。取灸而不取針。蓋亦有所據也。
而銅人、明堂、千金諸書。於五臟俞穴。針灸並載何如。
曰。按素問血氣形志論及遺篇俱論臟俞刺法。以是知素問非成於一人之手也。
如背俞止針三四分。漢書所載魏、樊阿得針法於華佗。其刺胸背。深入二三寸。巨闕、藏俞乃五寸。而病皆瘳。是又不以繩墨拘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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