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誤診乳癌病患致死 醫遭起訴】
更新日期:2010/12/03 19:46
(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日電)國泰醫院醫師陳德芳曾因手術不慎,造成病患血管破裂死亡,遭檢方起訴。
後來又因誤診,導致乳癌病患癌細胞擴散死亡,今天再遭台北地檢署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追加起訴。
根據檢方起訴書,黃姓女子民國96年間因發現右乳出現硬塊,8月13日赴國泰醫院就診後,經陳診斷,發現罹患乳癌,當天下午立即進行右乳切除手術,術後一週後出院,陳德芳並告訴黃女,僅罹患原位癌零期,只需服用賀爾蒙及定期回診即可。
但黃女術後常發現乳房上方仍有腫痛情形,屢次回診均向醫師反映,但陳德芳不僅沒有為黃女作進一步檢查,還要黃女放心,告訴她只須復健治療,直到隔年12月7日,才發現黃女已轉為惡性腫瘤。
雖陳在97年12月8日立刻開刀為黃女切除2.7公分大的惡性腫瘤,黃女並轉診至其他醫院,但因癌細胞已擴散,黃女去年12月間因乳癌合併腦轉移不治。
陳德芳另在4年前為罹患12指腸壼腹性腺癌病患進行手術後,處理不慎,導致病患術後血管破裂,感染敗血症致死,遭檢方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,並遭家屬提告求償,法院一審判陳應賠死者家屬新台幣300萬元。
檢方偵查認為,陳明知黃女病理檢查報告為「侵襲癌」,比一般乳癌更為惡性,應以抽血、超音波等方式為病患檢查,卻忽視嚴重性,並以原位癌方式錯誤治療,造成病患死亡,因而將他以業務過失致死追加起訴。
引用: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1203/5/2ibpv.html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