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設局逼賣淫 業者稱小姐愛虛榮】
中國時報【馬瑞君/台中報導】
豔名遠播的台中市「歡喜就好」酒店,採用脅迫、恐嚇、監控等方式,設局推小姐下海脫衣陪酒、性交易,巧立各種名目剋扣所得。
業者楊清林雖辯稱是小姐愛慕虛榮、心甘情願在酒店工作,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其以嚴苛離職條件和不法債務約束,依違反圖利強制使人性交猥褻罪,重判十五年徒刑。
另外,包括楊清林、其妻楊游碧鳳及酒店幹部在內共廿七人,被判十五年到一年十月不等徒刑,而楊清林夫婦仍被收押中。
經營長達十餘年的「歡喜就好」酒店,以協助清償就學貸款、迅速累積財富為號召,吸引女學生加入,再誘騙簽本票控制行動;
九十九年間被查獲時,發現該集團旗下有十五名小姐都擠在卅坪大房間內,長期受凌虐逼迫從事性交易,而案件偵辦後,陸續出面控訴遭虐小姐人數達卅四人。
四十八歲、綽號「馬姐」的楊清林,成立四季國際集團,跨界經營旅行社、禮服店、馬場等,但本質卻是為掩護自家酒店和提供性交易服務。
該酒店吸引年輕女子應徵後,幹部誆稱酒店旗下另有馬場等關係企業,可簽本票投資卅二萬入股馬場,後稱酒店樓上有提供住宿,可省錢能快速存錢等,目的卻是為集中管理監控。
小姐們為賺錢而下海脫衣陪酒,卻被要求簽本票自購檯數,被慫恿借錢支付做頭髮、化妝、禮服等費用,簽本票越欠越多,繼而與男客出場性交易。
該酒店標榜脫衣陪酒,楊清林還在所有包廂內均設有監聽器、監視器,用以監控小姐坐檯,只要配合度不好或「特色縮水」,就會被罰錢;
遇臨檢櫃台按燈通報,包廂內亮紅燈,提醒小姐穿衣。
而這些監視畫面,也成了小姐被控制、恐嚇的依據。
楊清林坦承包廂內種種,但堅稱是小姐愛慕虛榮。
但法官審理後,在一千多頁的判決書中交代,性產業工作者仍擁有性自主決定權,得本自由意願決定是否從事性交易,該酒店設立嚴苛離職條件,使小姐們無法逕行離職,屬「違反本人意願」,因而依刑法第二三一條圖利強制使人為性交猥褻罪,重判十五年徒刑。
引用:http://n.yam.com/chinatimes/society/201203/20120320246296.html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