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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景岳全書-卷之二十六必集雜證謨口舌論證共六條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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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9-2 23:12:14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
景岳全書-卷之二十六必集雜證謨口舌論證共六條

 

 

1.口舌之病,有瘡者,有臭者,有乾有渴者,有為苦為酸而諸味不同者,有重舌,木舌而舌間出血,及舌胎舌黑者。

 

在各方書多以口病為熱證,然其中亦有似熱非熱,及勞傷無火等證,是不可盡歸於熱,所當察也。

 

2.口舌生瘡,固多由上焦之熱,治宜清火,然有酒色勞倦過度,脈虛而中氣不足者,又非寒涼可治,故雖久用清涼終不見效。

 

此當察其所由,或補心脾,或滋腎水,或以理中湯,或以蜜附子之類反而治之,方可全愈。

 

此寒熱之當辨也。

 

3.口苦口酸等證,在[原病式]則皆指為熱,謂肝熱則口酸,心熱則口苦,脾熱則口甘,肺熱則口辛,腎熱則口鹹,或口淡者亦胃熱也。

 

若據此說,則凡以口之五味悉屬火證,絕無虛寒之病矣,豈不謬哉。

 

如口苦者,未必悉由心火,口淡者未必盡因胃熱。

 

蓋凡以思慮勞倦,色慾過度者,多有口苦舌燥,飲食無味之證,此其咎不在心脾,則在肝腎,心脾虛則肝膽邪溢而為苦,肝腎虛則真陰不足而為燥。

 

即如口淡一證,凡大勞,大瀉,大汗,大病之後,皆能令人口淡無味,亦豈皆胃火使然耶?故凡臨此者,但察其別無火證火脈,則不宜以勞傷作內熱,而妄用寒涼,此治有不容誤也。

 

4.口渴,口乾大有不同,而人多不能辨。

 

蓋渴因火燥有餘,乾因津液不足,火有餘者,當以實熱論,津液不足者當以陰虛論,二者不分,反同冰炭矣。

 

然渴雖云火,而亦有數種當辨者,如實熱之渴,火有餘也,亡陰之渴,水不足也。

 

故凡於大瀉之後,大汗之後,大勞之後,大病之後,新產失血之後,癰疽大潰之後,過食鹹味之後,皆能作渴,凡此數者,悉由亡陰亡液,水虧枯涸而然,本非熱證,不得誤認為火。

 

總之渴而喜冷,脈實便結者,固火證也。

 

其有冷飲入腹則滯沃不行,或口雖作渴而但喜熱飲,及脈弱便溏者,皆非火證。

 

矧復有口雖乾苦而全然不欲茶湯者,此乾也,非渴也,尤屬陰虛之候,若作渴治,能無誤乎?

 

故治此之法,凡火盛於上者,宜清肺清胃,水虧於下者,宜補脾補腎;若陽虛而陰無以生,氣虛而精無以化者,使非水火並濟,則何益之有?

 

首卷十問中有渴論,外科有作渴條,當並察其治法。

 

5.口臭雖由胃火,而亦有非火之異。

 

蓋胃火之臭,其氣濁穢,亦必兼口熱口乾,及別有陽明火證者是也。

 

若無火脈火證而臭如餿腐,或如酸胖,及胃口吞酸,飲食噯滯等證,亦猶陰濕留垢之臭,自與熱臭者不同,是必思慮不遂,及脾弱不能化食者多有之。

 

此則一為陽證,宜清胃火,一為陰證,宜調補心脾,不得謂臭必皆熱,以致生他病也。

 

6.[醫統]曰:七情所鬱,及心經熱壅,則舌腫滿不得息。

 

心熱則舌裂而瘡。

 

肝熱則舌木而硬。

 

脾熱則舌澀而胎。

 

肺熱則舌強。

 

熱甚則舌燥如鋸。

 

舌卷囊縮者不治,厥陰絕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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