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 找回密碼
 【立即註冊】
查看: 1000|回復: 0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【中華百科全書●政治●治人】

[複製鏈接]
跳轉到指定樓層
作者
發表於 2012-12-4 17:20:22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
中華百科全書●政治●治人

 

法家重法治,輕人治,以為:「聖人者,自己出也;

 

聖法者,自理出也。

 

理出於己,已非理也;

 

己能出理,理非己也。

 

故聖人之治,獨治者也;

 

聖法之治,則無不治矣。」

 

(尹文子大道上引彭蒙之語)反之,儒家重人治,輕法治。

 

魯哀公問政,孔子答以:「文武之政,布在方策,其人存,則其政舉,其人亡,則其政息。」

 

(中庸)荀子承襲此一傳統,以為:「有治人,無治法。」

 

其言曰:「有亂君,無亂國。

 

有治人,無治法。

 

羿之法非亡也,而羿不世中。

 

禹之法尚存,而夏不世王。

 

故法不能獨立,類不能自行,得其人則存,失其人則亡。

 

法者,治之端也。

 

君子者,法之原也。

 

故有君子,則法雖省,足以偏矣。

 

無君子,失先後之施,不能應事之變,足以亂矣。

 

不知法之義而正法之數者,雖博臨事必亂。」

 

(荀子君道)此處有幾點須加以說明:其一、荀子所說之「治法」,不必即指法律。

 

而係合禮與法而言。

 

其二、荀子之所以重治人,輕治法,蓋亦有故,彼心目中之理想君主乃一「宗原應變,曲得其宜」之聖王,其人也,「不先慮,不早謀,發之而當,成文而類,居錯遷徙,應變不窮。」

 

(荀子非相)其三、荀子隆君,亦隆禮義。

 

隆君,以君為治之原也;

 

隆禮義,以禮義為治之具也。

 

講治道,二者不可或缺。

 

然兩相比較,君重於禮義,蓋君先禮後,禮義法度乃聖人所生所起也。

 

(沈成添)

 
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1463

評分

參與人數 1金幣 +500 收起 理由
天梁 值得鼓勵。

查看全部評分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QQ|【google翻譯】|【手機版】|【Archiver】|【五術堪輿學苑】 ( 皖ICP備11003170號 )

GMT+8, 2024-10-7 01:31 , Processed in 0.111333 second(s), 19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1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