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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tan28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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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針灸甲乙經(1)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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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7:56:16 | 只看該作者

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


脾出隱白。


隱白者:木也。


在足大指端內側,去爪甲角如韭葉,足太陰脈之所出也,為井。


刺入一分,留三呼,灸三壯。


大都者:火也。


在足大指本節後陷者中,足太陰脈之所溜也,為滎。


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一壯。


太白者:土也。


在足內側核骨下陷者中,足太陰脈之所注也,為俞。


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公孫者:在足大指本節後一寸,別走陽明,太陰絡也。


刺入四分,留二十呼,灸三壯。


商丘者:金也。


在足內踝下微前陷者中,足太陰脈之所行也,為經。


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三陰交:在內踝上三寸骨下陷者中,足太陰,厥陰少陰之會。


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漏谷者:在內踝上六寸骨下陷者中,足太陰絡。


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地機者:一名脾舍,足太陰郄,別走上一寸,空在膝下五寸。


刺入三分,灸三壯。


陰陵泉:水也。


在膝下內側輔骨下陷者中,伸足乃得之,足太陰脈之所入也,為合。


刺入五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血海者:在膝臏上內廉白肉際二寸中,足太陰脈氣所發。


刺入五分,灸五壯。


箕門者:在魚腹上越兩筋間,動脈應手,太陰內市,足太陰脈氣所發。


刺入三分,留六呼,灸三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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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2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7:56:29 | 只看該作者

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


肝出大敦。


大敦者:木也。


在足大指端,去爪甲如韭葉及三毛中,足厥陰脈之所出也,為井。


刺入三分,留十呼,灸三壯。


行間者:火也。


在足大指間動脈應手陷者中,足厥陰之所溜也,為滎。


刺入六分,留十呼,灸三壯。


太沖者:土也。


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,或曰一寸五分,陷者中,足厥陰脈之所注也,為俞。


刺入三分,留十呼,灸三壯。


中封者:金也。


在足內踝前一寸,仰足取之,陷者中,伸足乃得之,足厥陰脈之所行也,為經。


刺入四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蠡溝者:足厥陰之絡,在足內踝上五寸,別走少陽。


刺入二分,留三呼,灸三壯。


中都者:足厥陰郄,在內踝上七寸胻骨中,與少陰相直。


刺入三分,留六呼,灸五壯。


膝關者:在犢鼻下二寸陷者中,足厥陰脈氣所發,刺入四分,灸五壯。


曲泉者:水也,膝內輔骨下大筋,上小筋,下陷者,中屈膝得之,足厥陰脈之所入也,為合。


刺入六分,留十呼,灸三壯。


陰包者:在膝上四寸股內廉兩筋間,足厥陰別走太陰。


刺入六分,灸三壯。


五里者:在陰廉下,去氣沖三寸,陰股中動脈。


刺入六分,灸五壯。


陰廉者:在羊矢下,去氣沖二寸動脈中。


刺入八分,灸三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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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7:56:42 | 只看該作者

足少陰及股並陰蹺陰維凡二十穴第三十二


腎出湧泉。


湧泉者:木也。


一名地沖,在足心陷者中,屈足卷指宛宛中,足少陰脈之所出也,為井。


刺入三分,留三呼,灸三壯。


然骨者:火也。


一名龍淵,在足內踝前,起大骨下陷者中,足少陰脈之所溜也,為滎。


刺入三分,留三呼,灸三壯。


刺之多見血,使人立飢欲食。


太溪者:土也。


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者中,足少陰脈之所注也,為俞。


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大鍾者:在足跟後沖中,別走太陽,足少陰絡,刺入二分。


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照海者:陰蹺脈所生,在足內踝下一寸。


刺入四分,留六呼,灸三壯。


水泉者:足少陰郄,去太溪下一寸,在足內踝下。


刺入四分,灸五壯。


復溜者:金也。


一名伏白,一名昌陽,在足內踝上二寸陷者中,足少陰脈之所行也,為經。


刺入三分,留三呼,灸五壯。


交信者:在足內踝上二寸,少陰前,太陰後,筋骨間,陰蹺之郄,刺入四分,留三呼,灸三壯。


築賓者:陰維之郄,在足內踝上腨分中。


刺入三分,灸五壯。


陰谷者:水也。


在膝下內輔骨後,大筋之下,小筋之上,按之應手,屈膝得之,足少陰脈之所入也,為合。


刺入四分,灸三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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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7:56:54 | 只看該作者

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


胃出厲兌。


厲兌者:金也。


在足大指次指之端,去爪甲角如韭葉,足陽明脈之所出也,為井。


刺入一分,留一呼,灸三壯。


內庭者:水也。


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者中,足陽明脈之所溜也,為滎。


刺入三分,留二十呼,灸三壯。


陷谷者:木也。


在足大指次指外間,本節後陷者中,去內庭二寸,足陽明脈之所注也,為俞。


刺入五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沖陽者:一名會原,在足趺上五寸,骨間動脈上,去陷谷三寸,足陽明脈之所過也,為原。


刺入三分,留十呼,灸三壯。


解溪者:火也。


在沖陽後一寸五分,腕上陷者中,足陽明脈之所行也,為經。


刺入五分,留五呼,灸三壯。


豐隆者:足陽明絡也。


在外踝上八寸,下廉胻外廉陷者中,別走太陰者。


刺入三分,灸三壯。


三里者:土也。


在膝下三寸,外廉,足陽明脈氣所入也,為合。


刺入一寸五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巨虛上廉:足陽明與大腸合,在三里下三寸,足陽明脈氣所發。


刺入八分,灸三壯。


巨虛下廉:足陽明與小腸合,在上廉下三寸,足陽明脈氣所發。


刺入三分,灸三壯。


條口者:在下廉上一寸,足陽明脈氣所發。


刺入八分,灸三壯。


犢鼻者:在膝臏下上俠解大筋中,足陽明脈氣所發。


刺入六分,灸三壯。


梁丘者:足陽明郄,在膝上二寸兩筋門。


刺入三分,灸三壯。


陰市者:一名陰鼎,在膝上三寸,伏兔下,若拜而取之,足陽明脈氣所發。


刺入三分,留七呼,禁不可灸。


伏兔者:在膝上六寸,起肉間,足陽明脈氣所發。


刺入五分,禁不可灸。


髀關者:在膝上伏兔後,交分中。


刺入六分,灸三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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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7:59:54 | 只看該作者

足太陽及股並陽蹺六穴凡三十四穴第三十五


膀胱出於至陰。


至陰者:金也。


在足小指外側,去爪甲角如韭葉,足太陽之所出也,為井。


刺入三分,留五呼,灸五壯。


通谷者:水也。


在足小指外側,本節前陷者中,足太陽脈之所溜也,為榮。


刺入二分,留五呼,灸五壯。


束骨者:木也。


在足小指外側,本節後陷者中,足太陽脈之所注也,為俞。


刺入三分留三呼,灸三壯。


京骨者:在足外側大骨下,赤白肉際陷者中,按而得之,足太陽脈之所過也,為原。


刺入三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申脈者:陽蹺所生也,在足外踝下陷者中,容爪甲許。


刺入三分,留六呼,灸三壯。


金門者:在足太陽郄,一空在足外踝下,一名關梁,陽維所別屬也。


刺入三分,灸三壯。


僕參者:一名安邪,在跟骨下陷者中,拱足得之,足太陽脈之所行也,為經。


刺入五分,留十呼,灸三壯。


昆侖者:火也。


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,細脈動應手,足太陽脈之所行也,為經。


刺入五分,留十呼,灸三壯。


付陽者:陽蹺之郄,在足外踝上三寸,太陽前,少陽後,筋骨間。


刺入六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飛揚者:一名厥陽,在足外踝上七寸,足太陽絡,別走少陰者。


刺入三分,灸三壯。


承山者:一名魚腹,一名肉柱,在兌臑腸下分肉間陷者中。


刺入七分,灸三壯。


承筋者:一名臑腸,一名直腸,在臑腸中央陷者中,足太陽脈氣所發。


禁不可刺,灸三壯。


合陽者:在膝約文中央下二寸。


刺入六分,灸五壯。


委中者:土也。


在膕中央約文中動脈,足太陽脈之所入也,為合。


刺入五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委陽者:三焦下輔俞也,在足太陽之前,少陽之後,出於膕中外廉兩筋間,扶承下六寸,此足太陽之別絡也。


刺入七分,留五呼,灸三壯。


屈身而取之。


浮郄者:在委陽上一寸,屈膝得之。


刺入五分,灸三壯。


殷門者:在肉郄下六寸。


刺入五分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承扶者:一名肉郄,一名陰關,一名皮部,在尻臀下股陰腫上約文中。


刺入二寸,留七呼,灸三壯。


欲令灸發者,灸履扁熨之,三日即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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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6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0:13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四

 

經脈第一上


雷公問曰:《外揣》言渾束為一,未知其所謂,敢問約之奈何?


黃帝答曰:寸口主中,人仰主外,兩者相應,俱往俱來,若引繩,大小齊等。


春夏人迎微大,秋冬寸口微大者,故名曰平也。


人迎大一倍於寸口,病在少陽;


再倍,病在太陽;


三倍,病在陽明,盛則為熱,虛則為寒,緊者為痛痺,代則乍甚乍間,盛則瀉之,虛則補之,緊則取之分肉,代則取之血絡,且飲以藥,陷下者則灸之,不盛不虛者以經取之,名曰經刺。


人迎四倍,名曰外格,外格者,且大且數,則死不治。


必審按其本末,察其寒熱,以驗其臟府之病。


寸口大一倍於人迎,病在厥陰;


再倍,病在少陰;


三倍,病在太陰,盛則脹滿,寒中食不消化,虛則熱中,出糜,少氣,溺色變,緊則為痛痺,代則乍痛乍止。


盛則瀉之,虛則補之,緊則先刺之而後灸之,代則取血絡而後調之,陷下者則徒灸之。


陷下者,其脈血結於中,中有著血,血寒,故宜灸。


不盛不虛,以經取之。


寸口四倍者,名日內關。


內關者,且大且數,則死不治。


必審按其本末,察其寒熱,以驗其臟腑之病。


通其滎俞,乃可傳於大數。


大曰盛則徒瀉,小曰虛則徒補。


緊則灸刺之,且飲藥。


陷下則徒灸之。


不盛不虛,以經取之。


所謂經治者,飲藥亦用灸刺。


脈急則引,脈代則欲安靜,無勞用力。


黃帝問曰:病之益甚,與其方衰何如?


岐伯對曰:外內皆在焉,切其脈口,滑小緊以沉者,病益甚,在中;


人迎氣大緊以浮者;


病益甚,在外。


其脈口浮而滑者,病日損;


人迎沉而滑者,病日損。


其脈口滑而沉者,病日進,在內;


其人迎脈滑盛以浮者,病日進,在外。


脈之浮沉及人迎與氣口氣大小齊等者,其病難已。


病在臟,沉而大者,其病易已,以小為逆;


病在臟,浮而大者,其病易已。


人迎盛緊者傷於寒;


脈口盛緊者傷於食。


其脈滑大以代而長者,病從外來,目有所見,志有所存,此陽之並也,可變而已。


曰:平人何如?


曰:人一呼脈再動,一吸脈亦再動,呼吸定息,脈五動,閏以太息;


名曰平人。


平人者,不病也。


常以不病之人,以調病人,醫不病,故為病人平息以調之。


人一呼脈一動,一吸脈一動者,曰少氣。


人一呼脈三動而躁,尺熱,曰病溫,尺不熱,脈滑曰病風。


人一呼脈四動以上曰死,脈絕不至曰死,乍疏乍數曰死。


人常稟氣於胃,脈以胃氣為本,無胃氣曰逆,逆者死。


持其脈口,數其至也,五十動而不一代者,五臟皆受氣矣;


四十動而一代者,一臟無氣;


三十動而一代者,二臟無氣;


二十動而一代者,三臟無氣;


十動而一代者,四臟無氣;


不滿十動而一代者,五臟無氣,與之短期,要在《終始》。


所謂五十動而不一代者,以為常也,以知五臟之期也。


與之短期者,乍數乍疏也。


肝脈弦,心脈鉤,脾脈代,肺脈毛,腎脈石。


心脈來,累累然如連珠,如循琅玕,曰平。


喘喘連屬,其中微曲,曰病。


前鉤後居,如操帶鉤,曰死。


肺脈來,厭厭聶聶,如落榆莢,曰平。


不上不下,如循雞羽曰病。


如物之浮,如風吹毛,曰死。


肝脈來,耎弱招招,如揭長竿末梢,曰平。


盈實而滑,如循長竿,曰病。


急而益勁,如新張弓弦,曰死。


脾脈來,和柔相離,如雞足踐地,曰平。


實而盈數,如雞舉足,曰病。


堅兌如鳥之喙,如鳥之距,如屋之漏,如水之流,曰死。


腎脈來,喘喘累累如鉤,按之堅,曰平。


來如引葛,按之益堅,曰病。


發如奪索,辟辟如彈石,曰死。


脾脈虛浮似肺,腎脈小浮似脾,肝脈急沉散似腎。


曰:見真臟曰死,何也?


曰:五臟者皆稟氣於胃,胃者五臟之本。


臟氣者,皆不能自致於手太陰,必因於胃氣,乃能至於手太陰。


故五臟各以其時,自為而至於手太陰。


故邪氣勝者,精氣衰也。


故病甚者,胃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,故真臟之氣獨見。


獨見者病勝臟也,故曰死。


春脈,肝也,東方木也,萬物之所始生也,故其氣來耎弱輕虛而滑,端直以長,故曰弦,反此者病。


其氣來實而強,此謂太過,病在外;


其氣來不實而微,此謂不及,病在中。


太過則令人善怒,忽忽眩冒而巔疾;


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,下則兩脇胠滿。


夏脈,心也,南方火也,萬物之所盛長也,故其氣來盛去衰,故曰鉤。


反此者病。


其氣來盛去亦盛,此謂太過,病在外;


其氣來不盛,去反盛,此謂不及,痛在內。


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,為浸淫;


不及則令人煩心,上見咳唾,下為氣泄。


秋脈,肺也,西方金也,萬物之所收成也,故其氣來輕虛以浮,來急去散,故曰浮。


反此者病。


其來毛而中央堅,兩傍虛,此謂太過,病在外;


其氣來毛而微,此謂不及,病在中。


太過則令人逆氣而背痛,慍慍然;


不及則令人喘呼,少氣而咳,上氣見血,下聞病音。


冬脈,腎也,北方水也,萬物之所合藏也,故其氣來沉以濡,故曰石。


反此者病。


其氣來如彈石者,此謂太過,病在外;


其去如數者,此謂不及,病在中。


太過則令人解,脊脈痛而少氣,不欲言;


不及則令人心懸如病飢,眇中清,脊中痛,小腹滿,小便變赤黃。


脾脈,土也,孤臟,以灌四傍者也,其善者不可見,惡者可見;


其來如水之流者,此謂太過,病在外;


如鳥之喙者,此謂不及,病在中,太過則令人四肢不舉;


不及則令人九竅不通,各曰重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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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0:30 | 只看該作者

經脈第一中


春得秋脈,夏得冬脈,長夏得春脈,秋得夏脈,冬得長夏脈,不治,是謂五邪,皆同,死不治,是謂五邪,皆同,死不治。


春胃微弦曰平,弦多胃少曰肝病,但弦無胃曰死,胃而有毛曰秋病,毛甚曰今病。


臟真散於肝,肝藏筋膜之氣也。


夏胃微鉤曰平,鉤多胃少曰心病,但鉤無胃曰死。


胃而有石曰冬病,石甚曰今病。


臟真通於心,心藏血脈之氣也。


長夏胃微耎弱曰平,胃少耎弱多曰脾病,但代無胃曰死。


耎弱有石曰冬病。


石甚曰今病。


臟真濡於脾,脾藏肉之氣也。


秋胃微毛曰平,毛多胃少曰肺病,但毛無胃曰死。


毛而有弦曰春病,弦甚曰今病。


臟真高於肺,肺行營衛陰陽也。


冬胃微石曰平,胃少石多曰腎病,但石無胃曰死,石而有鉤曰夏病,甚曰今病。


臟真下於腎,腎藏骨髓之氣也。


胃之大絡,名曰虛里,貫膈絡肺,出於左乳下,其動應手,脈之宗氣也。


盛喘數絕者,則病在中;


結而橫,有積矣;


絕不至曰死。


診得胃脈實則脹,虛則池也。


心脈揣堅而長,病舌卷不能言。


其耎而散者,病消渴自已。


肺脈揣堅而長,病唾血。


其耎而散者,病灌汗,至今不復。


肝脈揣堅而長,色不青,病墜;


若搏,因血在脇下,令人喘逆。


其耎而散,色澤者,病溢飲。


病溢飲者,渴暴多飲,而溢入肌皮腸胃之外也。


胃脈揣堅而長,其色赤,病折髀。


其耎而散者,病食痺,痛髀。


脾脈揣堅而長,其色黃,病少氣。


其耎而散,色不澤者,病足胻腫,若水狀。


腎脈揣堅而長,其色黃而赤者,病折腰。


其耎而散者,病少血,至令不復。


夫脈者,血之府也。


長則氣和,短則氣病,數則煩心,大則病進,上盛則氣高,下盛則氣脹,代則氣衰,細則氣少,澀則心痛,渾渾革革至如涌泉,病進而危,弊弊綽綽,其去如弦絕者死。


寸口脈中手短者,曰頭痛;


寸口脈中手長者,曰足脛痛;


寸口脈沉而堅者,病在中;


寸口脈浮而盛者,病在外;


寸口脈中手促上擊者,曰肩背痛;


寸口脈緊而橫堅者,曰脇下腹中有橫積痛;


寸口脈浮而喘者,曰寒熱;


寸口脈盛滑堅者,曰病在外;


寸口脈小實而堅者,曰病在內;


脈小弱以澀者,謂之久病;


脈浮滑而實大者,謂之新病;


病甚有胃氣而和者,曰病無他;


脈急者,曰疝少腹痛。


脈滑曰風,脈澀日痺,盛而緊曰脹,緩而滑曰熱中。


按寸口得四時之順,日病無他,反四時及不間臟曰死。


太陽脈至,洪大以長;


少陽脈至,乍數乍疏,乍短乍長;


陽明脈至,浮大而短。


厥陰有餘,病陰痺;


不足,病生熱痺;


滑則病狐疝風;


澀則病少腹積氣。


少陰有餘,病皮痺癮疹;


不足,病肺痺;


滑則病肺風疝;


澀則病積,溲血。


太陰有餘,病肉痺寒中;


不足,病脾痺;


滑則病脾風疝;


澀則病積,心腹時滿。


陽明有餘,病脈痺,身時熱不足,病心痺;


滑則病心風疝;


澀則病積,時善驚。


太陽有餘,病骨痺身重;


不足;


病腎痺;


滑則病腎風疝;


澀則病積,時善巔疾。


少陽有餘,病筋痺脇滿;


不足,病肝痺;


滑則病肝風疝;


澀則病積,時筋急目痛。


太陰厥逆,胻急攣,心痛引腹,治主病者。


少陰厥逆,虛滿嘔變,下泄清。


治主病者。


厥陰厥逆,攣,腰痛,虛滿,前閉。


譫語。


治主病者。


三陰俱逆,不得前後,使人手足寒,三日死。


太陽厥逆,僵仆嘔血善衄。


治主病者。


少陽厥逆,機關不利。


機關不利者,腰不可以行,項不可以顧。


發腸癰,不可治,驚者死。


陽明厥逆,喘咳身熱,善驚,衄血,嘔血,不可治,驚者死。


手太陰厥逆,虛滿而咳,善嘔吐味。


治主病者。


手心主,少陰厥逆,心痛引喉。


身熱者死,不熱者可治。


手太陽厥逆,耳聾泣出,項不可以顧,腰不可以俯仰,治主病者。


手陽明,少陽厥逆,發喉痺,嗌腫痛,治主病者。


來疾去徐,上實下虛,為厥癲疾;


來徐去疾,上虛下實,為惡風也。


故中惡風者,陽氣受也,有脈俱沉細數者,少陰厥也;


沉細數散者,寒熱也;


浮而散者,為眴仆。


諸浮而不躁者,皆在陽,則為熱;


其有躁者,在手。


諸細而沉者,皆在陰,則為骨痛;


其有靜者,在足。


數動一代者,病在陽之脈也。


其澀者,陽氣有餘也;


滑者,陰氣有餘也。


陽氣有餘則為身熱無汗;


陰氣有餘則為多汗身寒;


陰陽有余則為無汗而寒。


推而外之,內而不外者,有心腹積也推而內之,外而不內者,中有熱也。


推而上之,下而不上者,腰是清也。


推而下之,上而不下者,頭項痛也。


按之至骨,脈氣少者,腰脊痛而身有痺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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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脈第一下


三陽為經,二陽為維,一陽為游部。


三陽者,太陽也,至手太陰而弦,浮而不沉,決以度,察以心,合之陰陽之論。


二陽者,陽明也,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,炅至以病皆死。


一陽者,少陽也,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。


此少陽之病也,專陰則死。


三陰者,六經之所主也,交於太陰,伏鼓不浮,上空至心。


二陰至肺,其氣歸於膀胱,外連脾胃。


一陰獨至,經絕氣浮,不鼓鉤而滑。


此六脈者,乍陰乍陽,交屬相關,繆通五臟,合於陰陽,先至為主,後至為客。


三陽為父,二陽為衛,一陽為紀,三陰為母,二陰為雌,一陰為獨使。


二陽一陰,陽明主病,不勝一陰,脈軟而動,九竅皆沉。


三陽一陰,太陽脈勝,一陰不能止,內亂五臟,外為驚駭。


二陰一陽,病在肺,少陰脈沉,勝肺傷脾,故外傷四肢,二陰二陽皆交至,病在腎,罵詈妄行,癲疾為狂。


二陰一陽,病出於腎,陰氣客游於心,脘下空竅,堤閉塞不通,四支別離。


一陰一陽代絕,此陰氣至心,上下無常,出入不知,喉嗌乾燥,病在土脾。


二陽三陰,至陰皆在,陰不過陽,陽氣不能止陰,陰陽並絕,浮為血瘕,沉為膿腑也。


三陽獨至者,是三陽並至,并至如風雨,上為巔疾,下為漏病。


三陽者,至陽也。


積並則為驚,病起如風礔礪,九竅皆塞,陽氣滂溢,嗌乾喉塞;


並於陰則上下無常,薄為腸澼。


此謂三陽直心,坐不得起臥者,身重,三陽之病也。


黃帝問曰:脈有四時動奈何?


岐伯對曰:六合之內,天地之變,陰陽之應,彼春之暖,為夏之暑;


彼秋之忿,為冬之怒。


四變之動,脈與之上下。


以春應中規,夏應中矩,秋應中衡,冬應中權。


是故冬至四十五日,陽氣微上,陰氣微下;


夏至四十五日,陰氣微上,陽氣微下,陰陽有時,與脈為期,期而相失,知脈所分。


分之有期,故知死時,微妙在脈,不可不察,察之有紀,從陰陽始。


是故聲合五音,色合五行,脈合陰陽。


持脈有道,虛靜為寶。


春日浮。


如魚之游在波;


夏日在膚,泛泛乎萬物有餘;


秋曰下膚,蟄蟲將去;


冬日在骨,蟄蟲周密,君子居室。


故曰知內者,按而紀之;


知外者,終而始之。


此六者,持脈之大法也。


赤,脈之至也喘而堅,診曰,有積氣在中,時害於食,名曰心痺。


得之外疾,思慮而心虛,故邪從之。


白,脈之至也喘而浮,上虛下實,驚,有積氣在胸中,喘而虛,名曰肺痺,寒熱。


得之醉而使內也。


黃,脈之至也大而虛,有積氣在腹中,有厥氣,名曰厥疝,女子同法。


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。


青,脈之至也長而弦,左右彈,有積氣在心下,支胠,名曰肝痺,得之寒濕,與疝同法。


腰痛,足清,頭痛。


黑,脈之至也上堅而大,有積氣在少腹與陰,名曰腎痺。


得之沐浴清水而臥。


形氣有餘,脈氣不足,死;


脈氣有余,形氣不足,生;


形氣相得,謂之可治。


脈弱以滑,是有胃氣,命曰易治,治之趨之,無後其時。


形氣相失,謂之難治;


色夭不澤,謂之難已;


脈實以堅,謂之益甚;


脈逆四時,謂之不治。


所謂逆四時者。


春得肺脈,夏得腎脈,秋得心脈,冬得脾脈,其至皆懸絕沉澀者,名曰逆四時。


未有臟形,於春夏而脈沉澀,秋冬而脈浮大,病熱脈靜,泄而脈大,脫血而脈實,病在中而脈實堅,病在外而脈不實堅者,皆為難治,名曰逆四時也。


曰:願聞虛實之要。


曰:氣實形實,氣虛形虛,此其常也;


反此者病。


穀盛氣盛,穀虛氣虛,此其常也;


反此者病。


脈實血實,脈虛血虛,此其常也;


反此者病。


氣盛身寒,氣虛身熱曰反,穀入多而氣少曰反。


穀不入而氣多曰反,脈盛血少曰反,脈小血多曰反,氣盛身寒,得之傷寒;


氣虛身熱,得之傷暑。


穀入多而氣少者,得之有所脫血,濕居其下也;


谷入少而氣多者,邪在胃及與肺也。


脈小血多者,飲中熱也;


脈大血少者,脈有風氣,水漿不入,此謂反也。


夫實者,氣入也;


虛者,氣出也。


氣實者,熱也;


氣虛者,寒也。


入實者,左手開針孔也;


入虛者,左手閉針孔也;


脈小色不奪者,新病也;


脈不奪,色奪者,久病也。


脈與五色俱奪者,久病也;


脈與五色俱不奪者,新病也。


肝與腎脈並至,其色蒼赤,當病毀傷,不見血,已見血,濕若中水也。


尺內兩傍則季脇也,尺外以候腎,尺里以候腹。


中附上,左外以候肝,內以候膈;


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。


上附上,右外以候肺,內以候 胸中;


左外以候心,內以候膻中。


前以候前,後以候後。


上竟上者,胸喉中事也;


下竟下者,少腹,腰,股,膝,脛中事也。


粗大者,陰不足,陽有余,為熱中也。


腹脹身熱脈大是一逆也;


腹鳴而滿,四肢清泄脈大者,是二逆也;


血衄不止脈大者,是三逆也;


咳且溲血脫形,脈小而勁者,是四逆也;


咳脫形,身熱脈小而疾者,是五逆也。


如是者,不過十五日死矣。


腹大脹,四末清,脫形泄甚,是一逆也;


腹脹便血,其脈大時絕,是二逆也;


咳溲血,形肉脫,脈喘,是三逆是;


嘔血胸滿引背,脈小而疾,是四逆也;


咳嘔腹脹,且飧泄,其脈絕,是五逆也。


如是者,不及一時而死矣。


工不察此者而刺之,是謂逆治。


熱病脈靜,汗已出,脈盛躁,是一逆也;


病泄脈洪大,是二逆也;


著痺不移,內破,身熱,脈偏絕,是三逆也;


淫而奪形,身熱色夭然白,及後下血衃,篤重,是四逆也;


寒熱奪形,脈堅搏,是五逆也。


五實死,五虛死。


脈盛,皮熱,腹脹,前後不通,悶瞀,是謂五實。


脈細,皮寒,氣少,泄利前後,飲食不入,是謂五虛。


漿粥入胃,泄注止,則虛者活。


身汗得後利,則實者活。


此其候也。


心脈滿大,癎瘈筋攣。


肝脈小急,癎瘈筋攣。


肝脈騖暴,有所驚駭,脈不至若喑,不治自己。


腎脈小急,肝脈小急。


心脈小急,不鼓,皆為瘕。


腎脈大急沉,肝脈大急沉,皆為疝。


肝腎脈並沉為石水,並浮為風水,並虛為死,並小弦欲為驚。


心脈揣滑急為心疝。


肺脈沉揣為肺疝。


三陽急為瘕。


三陰急為疝。


二陰急為癎厥。


二陽急為驚。


脾脈外鼓沉,為腸澼,久自己。


肝脈小緩為腸澼,易治。


腎脈小揣沉為腸澼下血,血溫身熱者死。


心肝澼亦下血,二臟同病者可治;


其脈小沉澀為腸澼,其身熱者死;


熱甚七日死。


胃脈沉鼓澀,胃外鼓大,心脈小堅急,皆膈偏枯。


男子發左,女子發右。


不瘖舌轉者,可治,三十日起。


其從者,瘖三歲起。


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。


脈至而揣,衄血身有熱者死。


脈來懸鈎浮者為熱。


脈至而揣,名曰暴厥,暴厥者,不知與人言。


脈至而數,使人暴驚,三四日自己。


脈至浮合,浮合如數,一息十至以上,是經氣予不足也,微見九十日死。


脈至如火薪然,是心精予奪也,草干而死。


脈至如叢棘,是肝氣予虛也,木葉落而死。


脈至如省客,省客者,脈塞如鼓也,是腎氣予不足也,懸去棗華而死。


脈至如丸泥,是胃精予不足也,榆莢落而死。


脈至如橫格,是膽氣予不足也,禾熟而死。


脈至如弦縷,是胞精予不足也,病善言,不言可治。


脈至如交棘,交棘者,左右傍至也,微見三十日而死。


脈至如涌泉,浮鼓肌中,是太陽氣予不足也,少氣味,韭花生而死。


脈至如頹土之狀,按之不足,是肌氣予不足也,五色見黑,白壘發而死。


脈至如懸離,懸離者,浮揣切之益大,是十二俞之氣予不足也,水涷而死。


脈至如偃刀,偃刀者,浮之小急,按之堅大,五臟寒熱,寒熱獨並於腎,如此其人不得坐,立春而死。


脈至如丸滑不著手,丸滑不著者,按之不可得也,是大腸氣予不足也,棗葉生而死。


脈至如舂者,令人善恐,不欲坐臥,行立常聽,是小腸氣予不足也,季秋而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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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1:06 | 只看該作者

病形脈診第二上


黃帝問曰:邪氣之中人奈何?


高下有度乎?


岐伯對曰:身半已上者,邪中之;


身半已下者,濕中之。


中於陰則留腑;


中於陽則留經。


曰:陰之與陽,異名同類,上下相會,經絡之相貫也,如環之無端。


夫邪之中人也,或中於陰,或中於陽,上下左右,無有恒常。


其故何也?


曰:諸陽之會,皆在於面。


人之方乘虛時,及新用力,若熱飲食汗出,腠理開而中於邪。


中於面則下陽明;


中於項則下太陽;


中於頰則下少陽。


中於膺背兩脇,亦中其經。


中於陰者,常從臂胻始。


夫臂與胻,其陰皮薄,其肉淖澤,故俱受於風,獨傷於其陰也。


曰:此故傷其臟乎?


曰:身之中於風也,不必動臟,故邪入於陰經,其臟氣實,邪氣入而不能客。


故還之於腑,是故陽中則留於經;


陰中則留於腑。


曰:邪之中臟者奈何?


曰:恐懼懮愁則傷心,形寒飲冷則傷肺,以其兩寒相感,中外皆傷,故氣逆而上行。


有所墮墬,惡血留內,有所大怒,氣上而不能下,積於脇下則傷肝;


有所擊仆,若醉以入房,汗出當風則傷脾,有所用力舉重,若入房過度,汗出浴水則傷腎。


曰:五臟之中風奈何?


曰:陰陽俱感,邪乃得往。


十二經脈,三百六十五絡,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。


其精陽之氣,上走於目而為睛,其別氣走於耳而為聽,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,其濁氣下出於胃走唇舌而為味。


其氣之津液皆上熏於面,而皮又厚,其肉堅,故大熱甚寒不能勝之也。


虛邪之中身也,酒淅動其形。


正邪之中人也微,先見於色,不知於身,若有若無,若存若亡,有形無形。


莫知其情。


夫色脈與尺之皮膚相應,如桴鼓影響之相應,不得相失,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,根死則葉枯矣。


故色青者,其脈弦;


色赤者,其脈鉤;


色黃者,其脈代;


色白者,其脈毛,色黑者,其脈石。


見其色而不得其脈,反得相勝之脈則死矣;


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。


曰:五臟之所生變化之病形何如?


曰:先定其五色五臟之應,其病乃可別也。


曰:色脈已定,別之奈何?


曰: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澀,而病形定矣。


曰:調之何如?


曰:脈急者,尺之皮膚亦急;


脈緩者,尺之皮膚亦緩;


脈小者,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;


脈大者,尺之皮膚亦大;


脈沉者,尺之皮膚亦沉;


脈滑者,尺之皮膚亦滑;


脈澀者,尺之皮膚亦澀。


凡此變者,有微有甚。


故善調尺者,不待於寸;


善調脈者,不待於色,能參合而行之者,可以為上工,十全其九;


行二者為中工,十全其七;


行一者為下工,十全其六。


尺膚滑以淖澤者,風也。


尺肉弱者,解也;


安臥脫肉者,寒熱也。


尺膚澀者,風痺也。


尺膚粗如枯魚鱗者,水泆飲也。


尺膚寒甚脈小者,泄少氣也。


尺膚熱甚脈盛躁者,病溫也;


其脈盛而滑者,汗且出也。


尺膚燒炙人手,先熱後寒者,寒熱也。


尺膚先寒,久持之而熱者,亦寒熱也。


尺膚炬然熱,人迎大者,當奪血也。


尺堅大,脈小甚,則少氣,悗有加者,立死。


肘所獨熱者,腰已上熱,肘後獨熱者,肩背熱,肘前獨熱者,膺前熱,肘後廉已下三,四寸熱者,腸中有蟲。


手所獨熱者,腰已下熱。


臂中獨熱者,腰腹熱。


掌中熱者,腹中熱也;


掌中寒者,腹中寒也。


魚際白肉有青血脈者,胃中有寒也。


曰:人有尺膚緩甚,筋急而見,此為何病?


曰:此所謂疹筋。


疹筋者,是人腹必急,白色黑色見,則病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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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1:31 | 只看該作者

病形脈診第二下


黃帝問曰:脈之緩急小大滑澀之病形何如?


岐伯對曰:心脈急甚為瘈瘲;


微急為心痛引背,食不下。


緩甚為狂笑;


微緩為伏梁,在心下,上下行,有時唾血。


大甚為喉吤吤;


微大為心痺引背,善。


淚小甚為善噦;


微小為消癉。


滑甚為善渴;


微滑為心疝,引臍少腹鳴。


澀甚為瘖,微澀為血溢,維厥,耳鳴,癲疾。


肺脈急甚為癲疾;


微急為肺寒熱怠惰,咳唾血,引腰背胸,若鼻息肉不通。


緩甚為多汗,微緩為痿痿偏風,頭以下汗出不止。


大甚為脛腫;


微大為肺痺,引胸背,起惡日光。


小甚為泄;


微小為消癉。


滑甚為息賁上氣;


微滑為上下出血。


澀甚為嘔血;


微澀為鼠痿,在頸,支腋之間,下不勝其上。


甚能善酸。


肝脈急甚為惡言;


微急為肥氣在脇下若覆杯。


緩甚為善嘔;


微緩為水瘕痺。


大甚為內癰,善嘔衄;


微大為肝痺陰縮,咳引少腹。


小甚為多飲;


微小為消癉。


滑甚為疝;


微滑為遺溺。


澀甚為溢飲;


微澀為瘈瘲攣筋。


脾脈急甚為瘈瘲;


微急為鬲中,食飲入而還出,後沃沫。


緩甚為痿厥;


微緩為風痿,四肢不用,心慧然若無病,大甚為擊仆;


微大為痞氣,裹大膿血在腸胃之外。


小甚為寒熱,微小為消癉。


滑甚為癃,微滑為蟲毒蛕蝎腹熱。


澀甚為腸;


微澀為內潰,多下膿血。


腎脈急甚為骨痿癲疾;


微急為奔豚沉厥,足不收,不得前後。


緩甚為折脊,微緩為洞泄。


洞泄者,食不化,下溢還出。


大甚為陰痿;


微大為石水,起臍下至小腹垂垂然,上至胃脘,死不治。


小甚為洞泄,微小為消癉。


滑甚為癃;


微滑為骨痿,坐不能起,起則目無所見,視黑丸。


澀甚為大癰,微澀為不月沉痔。


曰:病之六變者,刺之奈何?


曰:諸急者多寒,緩者多熱,大者多氣少血,小者血氣皆少,滑者陽氣盛而微有熱,澀者多血少氣而微有寒。


是故刺急者,深內而久留之;


刺緩者,淺內而疾發針,以去其熱;


刺大者,微瀉其氣,無出其血;


刺滑者,疾發針而淺內之,以瀉其陽氣,去其熱;


刺澀者,必中其脈,隨其逆順而久留之,必先按而循之,已發針,疾按其痏,無令出血,以和其脈;


諸小者,陰陽形氣俱不足,勿取以針,而調之以甘藥。


曰:五臟六腑之氣,榮俞所入為合,令何道從入,入安從道?


曰:此陽脈之別,入於內,屬於腑者也。


曰:榮俞與合,各有名乎?


曰:榮俞治外經,合治內腑。


曰:治內腑奈何?


曰:取之於合。


曰:合各有名乎?


曰:胃合入於三里,大腸合入於巨虛上廉,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,三焦合入於委陽,膀胱合入於委中央,膽合入於陽陵泉。


曰:取之奈何?


曰:取之三里者,低跗取之。


巨虛者,舉足取之。


委陽者,屈伸而取之。


委中者,屈膝而取之。


陽陵泉者,正立豎膝予之齊,下至委陽之陽取之。


諸外經者,揄伸而取之。


曰:愿聞六府之病?


曰:面熱者,足陽明病。


魚絡血者,手陽明病。


兩跗之上,脈堅若陷者,足陽明病。


此胃脈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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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2:17 | 只看該作者

三部九候第三


黃帝問曰:何謂三部?


岐伯對曰:上部,中部,下部。


其部各有三候。


三候者,有天,有地,有人。


上部天,兩額之動脈;


上部地,兩頰之動脈;


上部人。


耳前之動脈。


中部天,手太陰;


中部地,手陽明;


中部人,手少陰。


下部天,足厥陰;


下部地,足少陰;


下部人,足太陰。


下部之天以候肝;


地以候腎;


人以候脾胃之氣。


中部之天以候肺;


地以候胸中之氣;


人以候心。


上部之天以候頭角之氣;


地以候口齒之氣;


人以候耳目之氣。


此三部者,三而成天,三而成地,三而成人,三而三之,合為九,九分為九野,九野為九臟,故神臟五,形臟四,合為九臟。


五臟已敗,其色必夭,夭必死矣。


曰:以候奈何?


曰:必先度其形之肥瘦,以調其氣之虛實,實則瀉之,虛則補之,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。


無問其病,以平為期。


曰:決生死奈何?


曰:形盛脈細,少氣不足以息者死。


形瘦脈大,胸中多氣者死。


形氣相得者生。


參伍不調者病。


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。


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。


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。


中部之候雖獨調,與眾臟相失者死。


中部之候相減者死。


目內陷者死。


曰:何以知病之所在?


曰:察九候獨小者病,獨大者病,獨疾者病,獨遲者病,獨熱者病,獨寒者病,獨陷下者病。


以左手足上去踝五寸而按之,以右手當踝而彈之,其應過五寸以上,蠕蠕然者不病;


其應疾,中手渾渾然者病;


中手徐徐然者病;


其應上不能至五寸,彈之不應者死。


脫肉身不去者死。


中部乍疏乍數者死,代脈而鉤者,病在絡脈。


九候之相應也,上下若一,不得相失。


一候後則病;


二候後則病甚;


三候後則病危;


所謂後者,應不俱也。


察其腑臟,以知死生之期。


必先知經脈,而後知病脈。


真臟脈見者,邪勝,死也,足太陽之氣絕者,其足不可以屈伸,死必戴眼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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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2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2:26 | 只看該作者

三部九候第三


曰:冬陰夏陽奈何?


曰: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,主冬,故以夜半死;


盛躁喘數者為陽,主夏,故以日中死;


寒熱病者,以平旦死;


熱中及熱病者,以日中死,病風者,以旦夕死;


病水者,以夜半死;


其脈乍數乍疏,乍遲乍疾者,以日乘四季死;


形肉已脫,九候雖調者,猶死。


七診雖見,九候皆順者,不死。


所言不死者,風氣之病,及經月之病,似七診之病而非也,故言不死;


若有七診之病,其脈候亦敗者死矣,必發噦噫。


必審問其所始病,與今之所方病,而後切循其脈,視其經絡浮沉,以上下逆從循之,其脈疾者,不病;


其脈遲者病;


不往不來者死;


皮膚著者死。


曰:其可治者奈何?


曰:經病者,治其經;


絡病者,治其絡;


身有痛者,治其經絡。


其病者在奇邪,奇邪之脈則繆刺之。


留瘦不移,節而刺之。


上實下虛,切而順之,索其結絡脈,刺出其血,以通其氣。


瞳子高者太陽不足;


戴眼者,太陽已絕。


此死生之要,不可不察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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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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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五

 

針灸禁忌第一上


黃帝問曰:四時之氣,各不同形,百病之起,皆有所生,灸刺之道,何者為寶?


岐伯對曰:四時之氣,各有所在,灸刺之道,氣穴為寶。


故春刺絡脈諸滎。


大經分肉之間,甚者深取之,間者淺取之。


《素問》曰:春刺散俞,及與分理,血出而止。


又曰:春者木始治,肝氣始生,肝氣急,其風疾,經脈常深,其氣少不能深入,故取絡脈分肉之間。


《九卷》云:春刺滎者正同,於義為是。


又曰:春取絡脈治皮膚。


又曰: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,二者義亦略同。


又曰:春氣在經脈。


夏取諸俞孫絡,肌肉皮膚之上。


又曰:夏刺俞,二者正同,於義為是。


長夏刺經。


又曰:夏取盛經孫絡,取分間,絕皮膚。


又曰:夏取分腠,治肌肉。


義亦略同。


《素問》曰:夏刺絡俞,見血而止。


又曰:夏者火始治,心氣始長,脈瘦氣弱,陽氣流溢,血溫於腠,內至於經,故取盛經分腠絕膚而病去者,邪居淺也。


所謂盛經者,陽脈也。


義亦略同。


又曰:夏氣在孫絡,長夏氣在肌肉。


秋刺諸合,餘如春法。


秋取經俞,邪氣在腑,取之於合。


《素問》曰:秋刺皮膚循理,上下同法。


又曰:秋者,金始治,肺將收殺,金將勝火,陽氣在合。


陰氣初勝,濕氣及體,陰氣未盛,未能深入,故取俞以瀉陰邪,取合以虛陽邪,陽氣始衰,故取於合,是謂始秋之治變也。


又曰:秋氣在膚,閉腠者是也。


《九卷》又曰:秋取氣口,治筋脈。


於義不同。


冬取諸井諸俞之分,欲深而留之。


又曰:冬取井滎。


《素問》曰:冬取俞竅,及於分理,甚者直下,間者散下。


俞竅與諸俞之分,義亦略同。


曰:冬者,水始治,腎方閉,陽氣衰少,陽氣堅盛,巨陽伏沉,陽脈乃去。


故取井以下陰逆,取榮以通陽氣,故曰:冬取井榮,春不鼽衄,是謂末冬之治變也,冬氣在骨髓。


又曰:冬刺井,病在臟取之井,二者正同,於義為是。


又曰:冬取經俞,治骨髓五臟。


五臟則同,經俞有疑。


春刺夏分,脈亂氣微,入淫骨髓。


病不得愈,令人不嗜食,又且少氣。


春刺秋分,筋攣逆氣,環為咳嗽。


病不愈,令人時驚,又且哭。


春刺冬分,邪氣著臟,令人腹脹。


病不愈,又且欲言語。


夏刺春分,病不愈,令人解墮。


夏刺秋分,病不愈,令人心中悶無言,愓愓如人將捕之。


夏刺冬分,病不愈,令人少氣,時欲怒。


秋刺春分,病不愈,令人愓然,欲有所為,起而忘之。


秋刺夏分,病不愈,令人益嗜臥,又且善夢。


秋刺冬分,病不愈,飲人淒淒時寒。


冬刺春分,病不愈,令人欲臥不能眠,眠而有見。


冬刺夏分,病不愈,令人氣上,發為諸痺。


冬刺秋分,病不愈,令人善渴。


足之陽者,陰中之少陽也。


足之陰者,陰中之太陰也。


手之陽者,陽中之太陽也。


手之陰者,陽中之少陰也。


正月,二月,三月,人氣在左,無刺左足之陽。


四月,五月,六月,人氣在右,無刺右足之陽。


七月,八月,九月,人氣在右,無刺右足之陰。


十月,十一月,十二月,人氣在左,無刺左足之陰。


刺法曰:無刺熇熇之熱,無刺漉漉之汗,無刺渾渾(音魂)之脈,無刺病與脈相逆者,上工刺其未生者也,其次刺其未成者也,其次刺其已衰者也;


下工刺其方襲者,與其形之盛者,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。


故曰:方其盛也,勿敢毀傷;


刺其已衰,事必大昌。


故曰:上工治未病,不治已病。


天寒無刺;


天溫無疑。


月生無瀉;


月滿無補;


月郭空無治。


新內無刺,已刺勿內。


大怒無刺,已刺勿怒,大勞無刺,已刺勿勞。


大醉無刺,已刺勿醉。


大飽無刺,已刺勿飽。


大飢無刺,已刺勿飢。


已渴無刺,已刺勿渴。


乘車來者,臥而休之,如食頃乃刺入。


步行來者,坐而休之,如行十里頃乃刺之。


大驚大恐,必定其氣乃刺之。


凡禁者,脈亂氣散,逆其榮衛,經氣不次。


因而刺之,則陽病入於陰,陰病出為陽,則邪復生。


粗工不察,是謂伐形,身體淫濼,反消骨髓,津液不化,脫其五味,是謂失氣也。


曰:願聞刺淺深之分。


曰:刺骨者,無傷筋。


刺筋者,無傷肉。


刺肉者,無傷脈。


刺脈者,無傷皮。


刺皮者,無傷肉。


刺肉者,無傷筋。


刺筋者,無傷骨。


曰:余不知所謂,願聞其詳。


曰:刺骨無傷筋者,針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


刺筋無傷肉者,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。


刺肉無傷脈者,至脈而去,不及肉也。


刺脈無傷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脈也。


刺皮無傷肉者,病在皮中,針入皮無中肉也。


刺肉無傷筋者,過肉中筋。


刺筋無傷骨者,過筋中骨,此之謂反也。


刺中心,一日死,其動為噫。


刺中肺,三日死,其動為咳。


刺中肝,五日死,其動為欠。


剌中脾,十五日死,其動為吞。


刺中腎,三日死,其動為嚏。


刺中膽,一日半死,其動為嘔。


刺中膈,為傷中,其病雖愈,不過一歲必死。


刺跗上,中大脈,血出不止死。


刺陰股中大脈,血出不止死。


刺面中流脈,不幸為盲。


刺客主人,內陷中脈,為漏為聾。


刺頭中腦盧,入腦立死。


刺膝臏出液為跛。


刺舌下中脈太過,出血不止為喑。


刺臂太陰脈出血多,立死。


刺足下布絡中脈,血不出為腫。


刺足少陰脈,重虛出血,為舌難以言。


刺郄中大脈,令人仆脫色。


刺膺中陷中肺,為喘逆仰息。


刺氣街中脈,血不出為腫鼠僕。


刺肘中內陷,氣歸之,為不屈伸。


刺脊間中髓,為傴。


刺陰股下三寸內陷,令人遺溺。


刺乳上中乳房,為腫根蝕,刺腋下脇間內陷,令人咳。


刺缺盆中內陷,氣泄,令人喘咳逆。


刺少腹中膀胱,溺出,令人少腹滿。


刺手魚腹內陷,為腫,刺腨腸內陷,為腫。


刺匡上陷骨中脈,為漏為盲。


刺關節中液出,不得屈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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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2:51 | 只看該作者

針灸禁忌第一下


黃帝問曰:願聞刺要。


岐伯對曰:病有浮沉,刺有淺深,各至其理,無過其道,過之則內傷,不及則生外壅,壅則邪從之;


淺深不及,反為大賊,內傷五臟,後生大病。


故曰,病有在毫毛腠理者,有在皮膚者,有在肌肉者,有在脈者,有在筋者,有在骨者,有在髓者。


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,皮傷則內動肺,肺動則秋病溫瘧,熱厥,淅然寒栗。


刺皮無傷肉,肉傷則內動脾,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,病腹脹煩滿,不嗜食。


刺肉無傷脈,脈傷則內動心,心動刖夏病心痛。


刺脈無傷筋,筋傷則內動肝,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。


刺筋無傷骨,骨傷則內動腎,腎動則冬病脹腰痛。


刺骨無傷髓,髓傷則消濼胻痠,體解然不去矣。


神庭禁不可刺。


上關禁不可刺深。


顱息刺不可多出血。


左角刺不可久留。


人仰刺過深殺人。


雲門刺不可深。


臍中禁不可刺。


伏兔禁不可刺。


三陽絡禁不可刺。


復留刺無多見血。


承筋禁不可刺。


然谷刺無多見血。


乳中禁不可刺。


鳩尾禁不可刺。


頭維禁不可灸。


承光禁不可灸。


腦戶禁不可灸。


風府禁不可灸。


瘖門禁不可灸。


下關耳中有干,禁不可灸。


耳門耳中有膿,焚不可灸。


人迎禁不可灸。


絲竹空禁不可灸。


承泣禁不可灸。


脊中禁不可灸。


白環俞禁不可灸。


乳中禁不可灸。


石門女子禁不可灸,氣街禁不可灸。


淵腋禁不可灸。


經渠禁不可灸。


鳩尾禁不可灸。


陰市禁不可灸。


陽關禁不可灸。


天府禁不可灸。


伏兔禁不可灸。


地五會禁不可灸。


瘈脈禁不可灸。


凡刺之道,必中氣穴,無中肉節。


中氣穴則針游於巷;


中肉節則皮膚痛。


補瀉反則病益篤。


中筋則筋緩,邪氣不出,與真相薄,亂而不去,反還內著。


用針不審,以順為逆也。


凡刺之理,補瀉無過其度,病與脈逆者無刺,形肉已奪,是一奪也,大奪血之後,是二奪也。


大奪汗之後,是三奪也。


大泄之後,是四奪也。


新產及大下血,是五奪也。


此皆不可瀉也。


曰:針能殺生人,不能起死人乎?


曰:能殺生人,不能起死者也。


人之所受氣者谷,谷之所注者胃也。


胃者,水谷氣血之海也,海之所行雲雨者,天下也。


胃之所出氣血者,經隊也。


經隊者,五臟六腑之大絡也,逆而奪之而已矣。


迎之五里,中道而止,五至而已,五往而臟之氣盡矣,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。


此所謂奪其天氣。


故曰闚門而刺之者,死於家,入門而刺之者,死於堂。


帝曰:請傳之後世,以為刺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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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3:23 | 只看該作者

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


黃帝問曰:九針安生?


歧伯對曰:九針者,天地之數也。


天地之數,始於一,終於九。


故一以法天,二以法地,三以法人,四以四時,五以法五音,六以法六律,七以法七星,八以法八風,九以法九野。


曰:以針應數九數奈何?


曰:一者天,天者陽也。


五臟之應天者,肺也。


肺者,五臟六腑之蓋也。


皮者,肺之合也,人之陽也。


故為之治鑱針。


針者,取法於布針,去末半寸,卒兌之,長一寸六分,大其頭而總其末,令無得深入,而陽氣出,主熱在頭身,故曰病在皮膚無常處者,取之鑱針於病所。


膚白勿取。


二者地,地者土也。


人之所以應土者,肉也。


故為之治員針。


員針者,取法於絮針,筒其身而員而員其末,其鋒如卵,長一寸六分,以瀉分肉之氣,令人不傷肌肉,則邪氣得竭。


故曰,病在分肉間,取以員針。


三者人也。


人之所以成生者,血脈也。


故為之治鍉針。


鍉針者,取法於黍粟,大其身而員其末,如黍粟之兌,長三寸五分,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,使邪氣獨出。


故曰,病在脈,少氣,當補之以鍉針,針於井滎分俞。


四者時也。


人於四時八正之風,客於經絡之中,為痼病者也。


故為之治鋒針。


鋒針者,取法於絮針,筒其身而鋒其末,其刃三隅,長一寸六分,令可以瀉熱出血,發泄痼病。


故曰,病在五臟固居者,取以鋒針,瀉於井滎分俞,取以四時也。


五者音也。


音者,冬夏之分,分於子午。


陰與陽別,寒與熱爭,兩氣相薄,合為癰腫者,故為之治鈹針。


鈹針者,取法於劍,令未如劍鋒,廣二分半,長四寸,可以取大膿出血。


故曰,病為大膿血,取以鈹針。


六者律也。


律者,調陰陽四時合十二經脈。


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痺者也,故為之治員利針。


員利針者,取法於牦針,且員且總,身中微大,長一寸六分,以取癰腫暴痺,一曰,尖如牦,微大其末,反小其身,令可深內也,故曰痺氣暴發者,取以員利針。


七者星也。


星者,人之七竅。


邪之所客於經,舍於絡,而為痛痺者也,故為治毫針。


毫針者,取法於毫毛,長一寸六分,令尖如蚊虻喙,靜以徐往,微以久留,正氣因之,真邪俱往,出針而養。


主以治痛痺在絡也。


故曰,病痺氣痛而不去者,取之毫針。


八者,風也。


風者,人之股肱八節也。


八正之虛風傷人,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之間為深痺者也,故為之治長針。


長針者,取法於綦針,長七寸,其身薄而鋒其末,令可以取深邪遠痺。


故曰。


病在中者,取以長針。


九者野也,野者,人之骨解。


虛風傷人,內舍於骨解皮膚之間也,淫邪流溢於身,如風水之狀,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,故為之治大針。


大針者,取法於鋒針,其鋒微員,長四寸,以瀉機關內外大氣之不能過關節者也。


故曰,病水腫不能過關節者,取以大針。


凡刺之要,官針最妙。


九針之宜,各有所為。


長短大小。


各有所施。


不得其用,病不能移,疾淺針深,內傷良肉,皮膚為癰;


疾深針淺,病氣不瀉,反為大膿。


病小針大,氣瀉太疾,後必為害;


病大針小,氣不瀉泄,亦為後敗。


夫針之宜,大者大瀉,小者不移。


已言其過,請言其所施。


凡刺有九,以應九變;


一曰腧刺,腧刺者,刺諸經滎俞臟俞也。


二曰道刺。


道刺者,病在上,取之下,刺腑俞也。


三曰經刺。


經刺者,刺大經之結絡經分也。


四曰絡刺。


絡刺者,刺小絡之血脈也。


五曰分刺。


分刺者,刺分肉之間也。


六曰大瀉刺。


大瀉刺者,刺大膿以鈹針也。


七曰毛刺。


毛刺者,刺浮痺於皮膚也。


八曰巨刺。


巨刺者,左取右,右取左也。


九曰焠刺。


焠刺者,燔針取痺氣也。


凡刺有十二節,以應十二經。


一曰偶刺。


偶刺者,以手直心若背,直痛所,一刺前,一刺後,以治心痺,刺此者,傍針之也。


二曰報刺。


報刺者,刺痛無常處,上下行者,直內無拔針,以左手隨病所按之,乃出針復刺之也。


三曰恢刺。


恢刺者,直刺傍之舉之前後,恢筋急以治筋痺也。


四曰齊刺。


齊刺者,直入一,傍入二,以治寒氣小深者。


或曰參刺。


參刺者,治痺氣小深者也。


五曰揚刺。


揚刺者,正內一,傍內四而浮之,以治寒熱之搏大者也。


六曰直針刺。


直針刺者,引皮乃刺之,以治寒氣之淺者也。


七曰腧刺。


腧刺者,直入直出,稀發針而深之,以治氣盛而熱者也。


八曰短刺。


短刺者,刺骨痺,稍搖而深之,致針骨所,以上下摩骨也。


九曰浮刺。


浮刺者,傍入而浮之,此治肌急而寒者也。


十曰陰刺。


陰刺者,左右率刺之,此治寒厥中寒者,取踝後少陰也。


十一曰傍刺。


傍刺者,直刺傍刺各一,此治留痺久居者也。


十二曰贊刺。


贊刺者直入直出,數發針而淺之出血,此治癰腫者也。


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刺之,微內針而久留之,致其脈空。


脈氣之淺者勿刺,按絕其脈刺之,無令精出,獨出其邪氣耳。


所謂三刺之則谷氣出者,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;


再刺則陰邪出者,少益深,絕皮致肌肉,未入分肉之間;


後刺深之,己入分肉之間,則谷氣出矣。


故刺法曰:始刺淺之,以逐陽邪之氣,後刺深之,以致陰邪之氣;


最後刺極深之,以下谷氣,此之謂。


故用針者,不知年之所加,氣之盛衰,虛實之所起,不可以為工矣。


凡刺有五,以應五臟:一曰半刺。


半刺者,淺內而疾發針,無針傷肉,如拔髮狀,以取皮氣,此肺之應也。


二曰豹文刺。


豹文刺者,左右前後針之,中脈為故,以取經絡之血者。


此心之應也。


三曰關刺。


關刺者,直刺左右盡筋上,以取筋痺,慎無出血。


此肝之應也。


四曰合刺,或曰淵刺,又曰豈刺。


合刺者,左右雞足,針於分肉之間,以取肌痺。


此脾之應也。


五日腧刺。


腧刺者,直入直出,深內之至骨,以取骨痺。


此腎之應也。


曰:刺有五邪,何謂五邪?


曰:病有持癰者,有大者,有小者,有熱者,有寒者,是為五邪。


凡刺癰邪無迎隴,易俗移性。


不得膿,越道更行,去其鄉,不安處所乃散亡。


凡刺大邪日以小,泄奪有余,摽其道。


針其邪,肌肉視之,無有,反其真,凡刺小邪日以大,補其不足乃無害。


視其所在,迎之界,遠近盡至,不得外侵而行之,乃自費。


凡刺熱邪越而滄,出游不歸,乃無病。


為開道乎辟門戶,使邪得出,病乃已。


凡刺寒邪日以溫,徐往疾去,致其神,門戶已閉氣不分,虛實得調,真氣存。

 

繆刺第三


黃帝問曰:何謂繆刺?


岐伯對曰:夫邪之客於形也,必先舍於皮毛,留而不去,入舍於孫脈,留而不去,入舍於絡脈,留而不去,入舍於經脈,內連五臟,散於腸胃,陰陽俱感,五臟乃傷,此乃邪之從皮毛而入,極於五臟之次也。


如此則治其經焉。


今邪客於皮毛,入舍於孫脈,留而不去,閉塞不通,不得入經,溢於大絡而生奇病焉。


夫邪客大絡者,左注右,右注左,上下左右,與經相干,而布於四末。


其氣無常處,不及於經俞,名曰繆刺。


曰:以左取右,以右取左,其與巨刺,何以別之?


曰:邪客於經也,左盛則右病,右盛則左病,病易且移者,左痛未已,而右脈先病,如此者必巨刺之,必中其經,非絡脈也。


故絡病者,其痛與經脈繆處,故曰繆刺。


曰:繆刺取之何如?


曰:邪客於足少陰之絡,令人卒心痛,暴脹,胸脇支滿。


無積者,刺然骨之前出血,如食頃而已,左取右,右取左。


病新發者,五日已。


邪客於手少陽之絡,令人喉痺舌卷,口乾心煩,臂外廉痛,手不及頭。


刺手小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,各一痏。


壯者立已,老者有頃已,左取右,右取左。


此新病,數日已。


邪客於足厥陰之絡,令人卒疝暴痛,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,各一痏。


男子立已,女子有頃已。


左取右,右取左。


邪客於足太陽之絡,令人頭項痛,肩痛。


刺足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,各一痏,立已。


不已,刺外踝下三痏,左取右,右取左。


如食頃已。


邪客於手陽明之絡,令人氣滿胸中,喘急而支胠,胸中熱。


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,各一痏,左取右,右取左。


如食頃已。


邪客於臂掌之間,不得屈。


刺其踝後,先以指按之,痛乃刺之。


以月死生為數。


月生一日一痏,二日二痏,十五日十五痏,十六日十四痏。


邪客於足陽蹺之脈,令人目痛從內眇始。


刺外踝之下半寸所,各二痏。


左取右,右取左,如行十里頃而已。


人有所墮墬,惡血留於內,腹中脹滿,不得前後。


先飲利藥。


此上傷厥陰之脈,下傷少陰之絡,刺足內踝之下。


然骨之前血脈出血,刺跗上動脈。


不已。


刺三毛上各一痏,見血立已。


左取右,右取左。


善驚善悲不樂,刺如上方。


邪各於手陽明之絡,飲人耳聾,時不聞音。


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,各一痏,立聞。


不已,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,立聞。


其不時聞者,不可刺也。


耳中生風者,亦刺之如此數。


右取左,左取右。


凡痺行往來無常處者,在分肉間,痛而刺之,以月生死為數。


用針者,隨氣盛衰以為痏數,針過其日數則脫氣,不及其日數則氣不瀉,左刺右,右刺左。


病如故,復刺之如法,以月生死為數,月生一日一痏,二日二痏,漸多之,十五日十五痏,十六日十四痏,漸少之。


邪客於足陽明之絡,令人鼽衄,上齒寒。


刺足大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,各一痏。


左取右,右取左。


邪客於足少陽之絡,令人脇痛不得息,咳而汗出,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,各一痏。


不得息立已。


汗出立止;


咳者溫衣飲食,一日已。


左刺右,右刺左,病立已。


不已,復刺如法。


邪客於足少陰之絡,令人咽痛,不可內食,無故善怒,氣上走賁上,刺足下中央之絡,各三痏,凡六刺,立已。


左刺右,右刺左。


邪客於足太陰之絡,令人腰痛,引少腹控,不可以仰息。


刺其腰尻之解,兩胂之上是腰俞,以月死生為痏數,發針立已。


左刺右,右刺左。


邪客於足太陽之絡,令人拘攣,背急引脇而痛,內引心而痛,刺之從項始,數脊椎,俠脊疾按之,應手而痛。


刺入傍三痏,立已。


邪客於足少陽之絡,令人留於樞中痛,髀不可舉。


刺樞中以毫針,寒則留針,以月生死痏數,立已。


諸經刺之,所過者不病,則繆刺之。


耳聾刺手陽明;


不已,刺其過脈出耳前者。


齒齲刺手陽明立已;


不已,刺其脈入齒中者立已。


邪客於五臟之間,其病也,脈引而痛,時來時止。


視其病脈,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,視其脈,出其血,間日一刺,一刺不已,五刺已。


繆傳引上齒,齒唇寒痛。


視其手背脈血者,去之,刺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一痏,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,立已。


左取右,右取左。


嗌中腫,不能內唾,不能出唾者,繆刺然骨之前出血,立已。


左取右,右取左。


邪客於手,足少陰,太陰,足陽明之絡,此五絡者,皆會於耳中,上絡左角,五絡俱竭,令人身脈皆動,而形無知也,其狀若尸,或曰尸厥。


刺足大指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,後刺足心,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痏,後刺手大指內側爪甲去端如韭葉,後刺手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,立已。


不已以竹筒吹其兩耳中,剔其左角之發方寸,燔治,飲以美酒一杯,不能飲者,灌之立已。


凡刺之數,先視其經脈,切而循之,審其虛實而調之,不調者,經刺之。


有痛而經不痛者,繆刺之。


目視其皮部,有血絡者,盡取之,此繆刺之數也。

 

針道第四


夫針之要。


易陳而難入。


粗守形,上守神。


神乎神,客在門。


未睹其病,惡知其原。


刺之微,在速遲。


粗守關,上守機,機之動,不離其空。


空中之機,清靜以微。


其來不可逢,其往不可追,知機道者,不可挂以發。


不知機者,叩之不發。


知其往來,要與之期。


粗之暗乎,妙哉上獨有之也。


往者為逆,來者為順。


明知逆順,正行無問。


迎而奪之,惡得無虛。


追而濟之,惡得無實。


迎之隨之,以意和之。


針道畢矣。


凡用針者,虛則實之,滿則瀉之,菀陳則除之,邪勝則虛之。


《大要》曰:徐而疾則實,疾而徐則虛。


言實與虛,若有若無。


察後與先,若存若亡。


為虛與實,若得若失。


虛實之要,九針最妙,補瀉之時,以針為之。


瀉曰迎之,迎之意,必持而內之,放而出之,排揚出針,疾氣得泄。


按而引針,是謂內溫,血不得散,氣不得出。


補曰隨之。


隨之意,若忘之,若行若按,如蚊虻止。


如留如環,去如絕弦。


令左屬右,其氣故止。


外門已閉,中氣乃實。


必無留血,急取誅之。


持針之道,堅者為寶,正指直刺,無針左右。


神在秋毫,屬意病者,審視血脈,刺之無殆。


方刺之時,心在懸陽,乃與兩衡。


神屬勿去,知病存亡。


取血脈者,在俞橫居,視之獨滿,切之獨堅。


夫氣之在脈也,邪氣在上,濁氣在中,清氣在下。


故針陷脈則邪氣出,針中脈則濁氣出,針太深則邪反沉,病益甚。


故曰:皮肉筋脈,各有所處,病各有所舍,針各有所宜,各不同形,各以任其所宜,無實實虛虛,損不足,益有余,是為重病,病益甚。


取五脈者死,取三脈者恇,奪陰者厥,奪陽者狂。


針害畢矣。


黃帝問曰: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矣,不可勝數,余推而論之,以為一紀,余司誦之,予聽其理,非則語余,請受其道,令可久傳,後世無患,得其人乃傳,非其人勿言。


岐伯對曰:請聽聖王之道。


曰:用針之理,必知形氣之所在,左右上下,陰陽表裏,血氣多少,行之逆順,出入之合,誅伐有過,知解結。


知補虛瀉實上下之氣,明於四海,審其所在。


審寒熱淋露,滎腧異處。


審於調氣。


明於經隧,左右支絡,盡知其會。


寒與熱爭,能合而調之。


虛與實鄰,知決而通之。


左右不調,把而行之。


明於逆順,乃知可治。


陰陽不奇,故知起時。


審於本末,察其寒熱,得邪所在,萬刺不殆。


知官九針,刺道畢矣。


明於五輸,徐疾所在。


屈伸出入,皆有條理。


言陰與陽,合於五行。


五臟六腑,亦有所臟。


四時八風,盡有陰陽。


各得其位,合於明堂,各處色部,五臟六腑。


察其所痛,左右上下,知其寒溫,何經所在。


審尺膚之寒溫滑澀,知其所若。


鬲有上下,知其氣之所在。


先得其道,希而疏之,稍深而留之,故能徐入之。


大熱在上者,推而下之;


從下上者,引而去之;


視前痛者,常先取之。


大寒在外,留而補之。


入於中者,從合瀉之。


針所不為,灸之所宜。


上氣不足,推而揚之,下氣不足,積而從之。


陰陽皆虛,火自當之。


厥而寒甚,骨廉陷下,寒過於膝,下陵三里。


陰絡所過,得之留止,寒入於中,推而行之。


經陷下者,即火當之,結絡堅緊,火之所治。


不知其苦,兩蹺之下。


男陽女陰,良工所禁。


針論畢矣。


凡刺,虛者實之,滿者泄之,此皆眾工之所共知也。


若夫法天則地,隨應而動,和之若響,隨之若影,道無鬼神,獨來獨往。


凡刺之真,必先治神,五臟已定,九候已明,後乃存針。


眾脈所見,眾凶所聞。


外內相得,無以行先。


可玩往來,乃施於人。


虛實之要,五虛勿近,五實勿遠。


至其當發,間不容瞚。


手動若務,針耀而勻。


靜意視義,觀適之變,是謂冥冥,莫知其形。


見其鳥鳥,見其稷稷;


從見其飛,不知其誰。


伏如橫弩,起若發機。


刺虛者須其實,刺實者須其虛。


經氣已至,慎守勿失。


深淺在志,遠近若一。


如臨深淵,手如握虎,神無營於眾物。


黃帝問曰:願聞禁數。


岐伯對曰:臟有要害,不可不察。


肝生於左,肺臟於右,心部於表,腎治於裏,脾為之使,胃為之市。


膈肓之上,中有父母。


七節之旁,中有志心。


順之有福,逆之有咎。


瀉必用方,切而轉之,其氣乃行。


疾入徐出,邪氣乃出。


伸而迎之,搖大其穴,氣出乃疾。


補必用員,外引其皮,令當其門,左引其樞,右推其膚,微旋而徐推之,必端以正,安以靜,堅心無解,欲微以留,氣下而疾出之。


推其皮,蓋其外門,真氣乃存。


用針之要,勿忘養神。


瀉者,以氣方盛,以月方滿,以日方溫,以身方定,以息方吸而內針,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,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。


補者,行也。


行者,移也。


刺必中其榮,復以吸排針也。


必知形之肥瘦。


營衛血氣之衰盛。


血氣者,人之神,不可不謹養。


形乎形,目瞑瞑。


捫其所痛,索之於經,慧然在前,按之弗得,不知其情,故曰形。


神乎神,耳不聞。


目明心開而志光,慧然獨覺,口弗能言,俱視獨見,象若昏,昭然獨明,若風吹云,故曰神。


三部九候為之原,九針之論不必存。


凡刺之而氣不至,無問其數;


刺之而氣至,乃去之,勿復針。


針各有所宜。


各不同形,各任其所為。


刺之要,氣至而效,效之信,若風吹云,昭然於天,凡刺之道畢矣。


節之交,凡三百六十五會。


知其要者,一言而終;


不知其要者,流散無窮。


所言節者,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,非皮肉筋骨也。


睹其色,察其目,知其散復。


一其形,聽其動靜,知其邪正。


右主推之,左持而御之,氣至而去之。


凡將用針,必先視脈氣之劇易,乃可以治病。


五臟之氣已絕於內,而用針者反實其外,是謂重竭。


重竭必死,其死也靜;


治之者。


輒反其氣,取腋與膺。


五臟之氣已絕於外,而用針者,反實其內,是謂逆厥。


逆厥者必死,其死也躁,治之者反取四末。


刺之害,中而不去則精泄;


不中而去則致氣。


精泄則病甚而恇,致氣則生為癰瘍。


刺針必肅,刺腫搖針,經刺勿搖,此刺之道也。


刺諸熱者,如手探湯。


刺寒清者,如人不卻行。


刺虛者,刺其去。


刺實者,刺其來。


刺上關者,卻不能欠;


刺下關者,欠不能欲;


刺犢鼻者,屈不能伸;


刺內關者,伸不能屈。


病高而內者,取之陰陵泉;


病高而外者,取之陽陵泉。


陰有陽疾者,取之下陵三里。


正往無殆,下氣乃止,不下復始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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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6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3:42 | 只看該作者

針道終始第五


凡刺之道,畢於終始。


明知終始,五臟為紀,陰陽定矣。


陰者主臟,陽者主腑。


陽受氣於四肢,陰受氣於五臟。


故瀉者迎之,補者隨之,知迎知隨,氣可令和,和氣之方,必通陰陽,五臟為陰,六腑為陽,謹奉天道,請言終始。


終始者,經脈為紀,持其脈口人迎,以知陰陽有余不足,不與不平,天道畢矣。


所謂平人者,不病也。


不病者,脈口人迎應四時也,上下相應,而俱往來也。


六經之脈不結動也,本末相遇,寒溫相守司,形肉血氣必相稱也,是為平人。


若少氣者,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,如是者,則陰陽俱不足,補陽則陰竭,瀉陰則陽脫,如是者,可將以甘藥,不可飲以至劑。


如此者弗灸。


不已者,因而瀉之,則五臟氣壞矣。


人迎一盛,病在足少陽;


一盛而躁,在手少陽。


人迎二盛,病在足太陽,二盛而躁,在手太陽。


人迎三盛,病在足陽明;


三盛而躁,在手陽明。


人迎四盛,且大且數,名曰溢陽,溢陽為外格。


脈口一盛,病在足厥陰;


一盛而躁,在手心主。


脈口二盛,病在足少陰;


二盛而躁,在手少陰。


脈口三盛,在足太陰;


三盛而躁,在手太陰。


脈口四盛,俱大且數,名曰溢陰。


溢陰為內關,不通者死不治。


人迎與太陰脈口,俱盛四倍已上,名曰關格。


關格者,與之短期。


人迎一盛,瀉足少陽,而補足厥陰,二瀉一補,日一取之,必切而驗之,躁取之上,氣和乃止。


人迎二盛,瀉足太陽,而補足少陰,二瀉一補,二日一取之,必切而驗之,躁取之上,氣和乃止。


人迎三盛,瀉足陽明,而補足太陰,二瀉一補,日二取之,必切而驗之,躁取之上,氣和乃止。


脈口一盛,瀉足厥陰,而補足少陽,二補一瀉,日一取之,必切而驗之,氣和乃止,躁取之上。


脈口二盛,瀉足少陰,而補足太陽,二補一瀉,二日一取之,必初而驗之,氣和乃止,躁取之上。


脈口三盛,瀉足太陰,而補足陽明,二補一瀉,日二取之,必切而驗之,氣和乃止,躁取之上。


所以日二取之者,太陰主胃,大富於谷氣,故可日二取之也。


人迎脈口俱盛四倍已上,名曰陰陽俱溢。


如是者,不開則血脈閉塞,氣無所行,流淫於中,五臟內傷。


如此者,因而灸之,則變易之為他病矣。


凡刺之道,氣和乃止。


補陰瀉陽,音聲益彰,耳目聰明;


反此者,血氣不行。


所謂氣至而有效者,瀉則脈虛。


虛者,脈大如其故,而不堅也;


大如故而益堅者,適雖言快,病未去也。


補則益實。


實者,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;


大如故而不堅者,適雖言快,病未去也。


故補則實,瀉則虛,病雖不隨針滅,病必衰去矣。


必先通十二經之所生病,而後可傳於終始。


故陰陽不相移,虛實不相傾,取之其經。


凡刺之屬,三刺至谷氣。


邪僻妄合,陰陽移居,逆順相反,浮沉異處,四時不相得,稽留淫泆,須針而去。


故一刺陽邪出,再刺陰邪出,三刺則谷氣至而止。


所謂谷氣至者,已補而實,已瀉而虛,故知谷氣至也。


邪氣獨去者,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,故曰補則實,瀉則虛,病雖不隨針減,病必衰去矣。


陽盛而陰虛,先補其陰,後瀉其陽而和之;


陰盛而陽虛,先補其陽,後瀉其陰而和之。


三脈動於足大指之間,必審其虛實,虛而瀉之,是謂重虛,重虛病益甚。


凡刺此者,以指按之,脈動而實且疾者,則瀉之,虛而徐者,則補之,反此者病益甚。


三脈動於大指者,謂陽明在上,厥陰在中,少陰在下。


膺腧中膺,背腧中背。


肩髆虛者取之上。


重舌,刺舌柱以鈹針也。


手屈而不伸者,其病在筋;


伸而不屈者,其病在骨。


在骨守骨,在筋守筋。


補須一方實,深取之,稀按其痏,以極出其邪氣。


一方虛,淺刺之,以養其脈,疾按其痏,無使邪氣得入。


邪氣之來也緊而疾,谷氣之來也徐而和。


脈實者,深刺之以泄其氣;


脈虛者,淺刺之,使精氣無得出,以養其脈,獨出其邪氣。


刺諸痛者,深刺之。


諸痛者,其脈皆實。


從腰以上者,手太陰,陽明主之;


從腰以下者,足太陰,陽明主之。


病在下者,高取之;


病在上者,下取之。


病在頭者,取之足;


病在腰者,取之膕。


病生於頭者,頭重;


生於手者,臂重;


生於足者,足重。


治病者,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。


春氣在毫毛,夏氣在皮膚,秋氣在分肉,冬氣在筋骨,刺此病者,各以其時為齊。


刺肥人者,以秋冬為之齊。


刺瘦人者,以春夏為之齊。


病痛者陰也,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。


亦陰也,深刺之。


癢者,陽也,淺刺之。


病在上者,陽也;


在下者,陰也。


病先起於陰者,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;


病先起於陽者,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。


久病者,邪氣入深;


刺此病者,深內而久留之,間日復刺之,必先調其左右,去其血脈,刺道畢矣。


凡刺之法,必察其形氣。


形氣未脫,少氣而脈又躁,躁疾者必為繆刺之,散氣可收,聚氣可布。


深居靜處,與神往來,閉戶塞牖,魂魄不散,專意一神,精氣不分,無開人聲,以收其精,必一其神,令志在針。


淺而留之,微而浮之,以移其神,氣至乃休。


男女內外,堅拒勿出,謹守勿內,是謂得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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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4:03 | 只看該作者

針道自然逆順第六


黃帝問曰:願聞針道自然。


岐伯對曰:用自然者,臨深決水,不用功力而水可竭也;


循掘決沖,不顧堅密,而經可通也。


此言氣之滑澀,血之清濁,行之逆順也。


曰:人之黑白肥瘦少長,各有數乎?


曰:年質壯大,血氣充盛,皮膚堅固,因加以邪,刺此者,深而留之,此肥人也。


廣肩腋項,肉薄厚皮而黑色,唇臨臨然者,其血黑以濁,其氣澀以遲,其貪于取予。


刺此者,深而留之,多益其數。


曰:刺瘦人奈何?


曰:瘦人者,皮薄色少,肉廉廉然,薄唇輕言,其血清,其氣滑,易脫於氣,易損於血。


刺此者,淺而疾之。


曰:刺常人奈何?


曰:視其黑白,各為調之。


端正純厚者,其血氣和調。


刺此者,無失其常數。


曰:刺壯士真骨者,奈何?


曰:刺壯士真骨,堅肉緩節監監然。


此人重則氣澀血濁,刺此者,深而留之,多益其數。


勁則氣滑血清,刺此者,淺而疾之也。


曰:刺嬰兒奈何?


曰:嬰兒者,其肉脆,血少氣弱。


刺此者,以毫針,淺刺而疾發針,日再可也。


曰:臨深決水奈何?


曰:血清氣滑,疾瀉之,則氣竭矣。


曰:循掘決沖奈何?


曰:血濁氣澀,疾瀉之,則氣可通也。


曰:逆順五體經絡之數,此皆布衣匹夫之士也。


食血者,身體空虛,膚肉軟弱,血氣慓悍滑利,剌之豈可同乎?


曰:夫膏粱菽藿之味,何可同也。


氣滑則出疾,氣澀則出遲,氣悍則針小而入淺,氣澀則針大而入深。


深則欲留,淺則欲疾。


故刺布衣者,深以留。


刺王公大人者,微以徐。


此皆因其氣之慓悍滑利者也。


曰:形氣之逆順奈何?


曰:形氣不足,病氣有余,是邪勝也,急瀉之。


形氣有餘,病氣不足,急補之。


形氣不足。


病氣不足。


此陰陽俱不足,不可復刺之,刺之則重不足,重不足,則陰陽俱竭,血氣皆盡,五臟空虛,筋骨髓枯,老者絕滅,壯者不復矣。


形氣有餘,病氣有余者,此謂陰陽俱有余也,急瀉其邪,調其虛實。


故曰:有余者瀉之,不足者補之。


此之謂也。


故曰:刺不知逆順,真邪相薄,實而補之,則陰陽血氣皆溢,腸胃充郭,肺肝內脹,陰陽相錯。


虛而瀉之,則經脈空虛。


血氣枯竭,腸胃懾辟,皮膚薄著,毛腠夭焦,予之死期。


故曰:用針之要,在於知調,調陰與陽,精氣乃充。


合形與氣,使神內臟。


故曰:上工平氣,中工亂經,下工絕氣危生,不可不慎也。


必察其五脈之變化,五脈之相應,經脈之虛實,皮膚之柔粗,而後取之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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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4:16 | 只看該作者

針道外揣縱舍第七


黃帝問曰:夫九針小則無內,大則無外,恍忽無窮,流溢無極,余知其合於天道人事四時之變也。


余願渾束為一可乎?


岐伯對曰:夫唯道焉,非道何可?


大,小,淺,深,雜合為一乎哉。


故遠者,司外揣內;


近者,司內揣外,是謂陰陽之極,天地之蓋。


曰:持針縱舍奈何?


曰:必先明知十二經之本末,皮膚之寒熱,脈之盛衰滑澀。


其脈滑而盛者,病曰進;


虛而細者,久以持;


大以澀者,為痛痺,陰陽如一者,病難治。


察其本末上下,有熱者病尚在;


其熱已衰者,其病亦去矣。


因持其尺;


察其肉之堅脆,大小,滑澀,寒熱,燥濕。


因視目之五色,以知五臟而決死生。


視其血脈,察其五色,以知寒熱痺痛。


曰:持針縱舍,余未得其意也。


曰:持針之道,欲端以正,安以靜。


先知虛實,而行疾徐。


左手執骨,右手循之,無與肉裹。


瀉欲端正,補必閉膚。


轉針導氣,邪氣不得淫泆,真氣以居。


曰:扞皮開腠理奈何?


曰:因其分肉,左別其膚,微內而徐端之,適神不散,邪氣得去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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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24 18:04:31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六

 

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


黃帝問曰:歲之所以皆同病者,何氣使然?


少師對曰:此八正之候也,侯此者,常以冬至之日。


風從南方來者,名曰虛風,賊傷人者也。


其以夜半至者,萬民皆臥而不犯,胡其歲民少病。


其以畫至者,萬民懈墯皆中於邪風,故民多病。


虛邪入客於骨而不發於外,至其立春,陽氣大發,腠理開,有因立春之日。


風從西方來,萬民皆中虛風。


此兩邪相搏,經氣結代,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,名曰遇歲露焉。


因歲之和而少賊風者,民少病而少死;


歲多賊風邪氣,寒溫不和,則民多病而死矣。


曰:虛邪之風,其所貴賤何如?


候之奈何?


曰:正月朔日,風從西方來而大,名曰白骨。


將國有殃,人多死亡。


正月朔日,平旦西北風行,民病多,十有三也。


正月朔日,日中北風,夏,民多死者。


正月朔日,平旦北風,春,民多死者。


正月朔日,夕時北風,秋,民多死者。


正月朔日,天時和溫不風民無病;


大寒疾風,民多病。


二月丑不風,民多心腹病。


三月戌不溫,民多寒熱病。


四月巳不暑,民多癉病。


十月申不寒,民多暴死。


諸所謂風者,發屋撥樹,揚沙石,起毫毛,發腠理者也。


風從其衝後來者,名曰虛風,賊傷人者也,主殺害,必謹候虛風而謹避之。


避邪之道,如避矢石,然後邪弗能害也。


風從南方來,名曰大弱風。


其傷人也,內舍於心,外在於脈,其氣主為熱。


風從西南方來,名曰謀風。


其傷人也,內舍於脾,外在於肌肉,其氣主為弱。


風從西方來,名曰剛風。


其傷人也,內舍於肺,外在於皮膚,其氣主為燥。


風從西北方來,名曰折風。


其傷人也,內舍於小腸,外在於手太陽之脈,脈絕則泄,脈閉則結不通,善暴死。


風從北方來,名曰大剛風,共傷人也,內舍於腎,外在于骨與肩背之膂筋,其氣主為寒。


風從東北方來,名曰凶風,其傷人也,內舍於大腸,外在於兩脇腋骨下及肢節。


風從東方來,名曰嬰兒風,其傷人也,內舍於肝,外在於筋紐,其氣主為濕。


風從東南方來,名曰弱風,其傷人也,內舍於胃,外在於肌,其氣主為體重。


凡此八風者,皆從其虛之鄉來,乃能病人,三虛相薄,則為暴病卒死;


兩虛一實,則為淋露寒熱;


犯其雨濕之地則為痿。


故怪人避邪,如避矢石。


其三虛偏中於邪風,則為擊仆偏枯矣。


曰:四時八風之中人也,因有寒暑,寒則皮膚急,腠理閉,暑則皮膚緩,腠理開。


賊風邪氣,因得以入乎?


將必須八正風邪,乃能傷人乎?


曰:賊風邪氣之中人也,不得以時。


然必因其開也,其入深,其內極也疾,其病人也卒暴;


因其閉也,其入淺以留,其病人也徐以遲。


曰:其有寒溫和適,腠理不開,然有卒病者,其故何也?


曰:人雖平居,其腠理開閉緩急,固常有時也,夫人與天地相參,與日月相應,故月滿則海水西盛,人血氣積,肌肉充,皮膚致,毛發堅,腠理郄,煙垢著。


當是之時,雖遇賊風,其入淺,亦不深。


至其月廓空,則海水東盛,人血氣虛,其衛氣去,形獨居,肌肉減,皮膚緩,腠理開,毛發薄,煙垢落;


當是之時,遇賊風,其入深,其病人卒暴。


曰:人有卒然暴死者,何邪使然?


曰:得三虛者,其死疾;


得三實者,邪不能傷也。


乘年之衰,逢月之空,失時之和,人氣乏少,因為賊風邪氣所傷,是謂三虛。


故論不知三虛,工反為粗。


若逢年之盛,遇月之滿,得時之和,雖有賊風邪氣,不能傷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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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順病本未方宜形志大論第二


黃帝問曰:治民治身,可得聞乎?


岐伯對曰:治民與自治,治彼與治此,治小與治大,治國與治家,未有逆而能治者,夫惟順而已矣。


故入國問其俗,臨病人問所便。


曰:便病奈何?


曰:中熱消癉則便寒,寒中之屬則便熱。


胃中熱則消谷,令人懸心善飢,臍已上皮熱;


腸中熱,則出黃如糜色,臍已下皮寒。


胃中寒則脹;


腸中寒則腸鳴飧泄。


胃中寒腸中熱,則脹且泄;


胃中熱腸中寒,則疾飢。


少腹痛脹。


曰:胃欲寒飲,腸欲熱飲,兩者相逆,治之奈何?


曰:春夏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。


秋冬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。


曰:便其相逆者奈何?


曰:便此者,食飲衣服,欲適寒溫,寒無淒愴,暑無出汗。


食飲者,熱無灼灼,寒無滄滄。


寒溫中適,故氣將持,乃不致邪僻。


先病而後逆者,治其本;


先逆而後病者,治其本;


先寒而後生病者,治其本;


先病而後生寒者,治其本。


先熱而後生滿者,治其標。


先病而後泄者,治其本。


先泄而後生他病者,治其本,必先調之,乃治其他病。


先病而後中滿者治其標,先中滿而後煩心者,治其本。


人有客氣固氣,小大不利,治其標;


小大便利,治其本。


病發而有餘,本而標之,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;


病發而不足,標而本之,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。


謹察間甚而調之,間者並行,甚者獨行。


小大不利而後生他病者,治其本。


東方濱海旁水,其民食魚嗜鹹。


魚者使人熱中,鹹者胜血。


甚民皆黑色疏理,其病多壅腫,其治宜砭石。


西方水土剛強,其民華食而脂肥,故邪不能傷其形體,其病生於內,其治宜毒藥。


北方風寒冰冽,其民樂野處而乳食,臟寒生病,其治宜灸。


南方其地洼下,水土弱,霧露之所聚也。


其民嗜酸而食胕,故致理而赤色。


其病攣痹,其治宜微針。


中央其地平以濕,天地所生物者眾,其民食雜而不勞,故其病多痿厥寒熱,其治宜導引按蹻。


故聖人雜合以治,各得其宜。


形樂志苦,病生於脈,治之以灸刺;


形苦志樂,病生於筋,治之以熨引;


形樂志樂,病生於肉,治之以針石;


形苦志苦,病生於困竭,治之以甘藥;


形數惊恐,經絡不通,病生於不仁,治之以按摩醪醴,是謂五形志。


故曰:刺陽明出血氣,刺太陽出血惡氣,刺少陽出氣惡血,刺太陰出血惡氣,刺少陰出氣惡血,刺厥陰出血惡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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