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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女科經綸(1)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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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1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01:40:43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二章,嗣育門●第五十四節,診胎脈在手足少陰二經


潘碩甫曰:女人以血為本,血旺是為本足,氣旺則血反衰,故女人以血勝氣者為貴。


少陰動甚者,手少陰之脈也。


心主血,動甚則血旺,血旺易胎,故云有子。


即內經所謂婦人手少陰脈動甚,妊子是也。


尺脈者,左尺足少陰筲之脈也。


腎為天一之水,主子宮以繫胞,孕胎之根蒂也,滑利則不枯濇,有替替含物之象,故妊娠。


即經所謂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;


叔和所謂尺中之脈,按之不絕,同義也。


即此滑利之脈,應指疾而不散,滑為血液,疾而不散,乃血液斂結之象,是為有胎三月。


若但疾而不散,是從虛漸實,血液堅凝,轉成形體,故不滑,此妊娠五月之脈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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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2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01:41:41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二章,嗣育門●第五十五節,胎孕脈訣

 

崔紫虛曰:陰搏於下,陽別於上,血氣和調,有子之象。


手之少陰,其脈動甚,尺按不絕,此為有孕。


少陰屬心,心主血脈,腎為胞門,脈應於尺,或寸脈微,關滑尺數,往來流利,如雀之啄,或診三部,浮沉一止,或平而虛,當問月水,婦人有病,而無邪脈,此孕非病,所以不月。


〔慎齋按〕已上六條,序婦人胎孕之脈也。


內經平人氣象論云:「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,妊子。」


又陰陽別論云:「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」


此兩語原兼心與腎二經並論也,手少陰主心,心生血,婦人以血養胎,故血旺則易孕。


始受胎時,精與血凝聚不散,故心脈厥厥而動也。


陰搏者,太僕註尺中也,尺脈搏手,搏即動甚之義,足少陰屬腎,腎主精,女子以繫胞,而子宮在焉,精射胞門,則子宮之氣,裹血綑縕,故應手而搏擊於陽脈之上。


內經原兩明其義,自全元起改手少陰為足少陰,後人遂有議太僕註手少陰之誤,有從全本,不 從王本之說,豈知王註陰搏之陰謂尺中,則知心與腎原兼診之,而妊孕可推也。


予初讀內經,頗惑此句為難解,必經文兩句合看始明,今得仲甫碩甫二論,更瞭如也,因附辨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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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3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01:42:13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二章,嗣育門●第五十六節,辨男女以左右之脈


王叔和曰:「婦人妊娠四月,欲知男女法,左疾為男,右疾為女,俱疾為生二子。」


又曰:「左脈尺內偏大為男,右尺內偏大為女,左右俱大產二子。」


大者,如實狀也,即陰搏陽別之義,尺脈實大,與寸脈殊別,但分男左女右也。


又曰:「左脈沉實為男,右脈浮大為女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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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01:42:46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二章,嗣育門●第五十七節,辨男女以左右陰陽虛實論

 

張景岳曰:以左右分陰陽,則左為陽,右為陰。


以尺寸分陰陽,則寸為陽,尺為陰。


以脈體分陰陽,則鼓搏沉實為陽,虛弱浮澀為陰。


諸陽實者為男,諸陰虛者為女,庶為一定之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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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01:43:54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二章,嗣育門●第五十八節,辨男女以左右氣血論


婁全善曰:按丹溪云:「男受胎在左子宮,女受胎在右子宮。」


推之於脈,其義亦然。如胎在左,則氣血護胎而盛於左,故脈亦從之而左疾為男,左大為男也。


胎在右,則氣血之胎而盛於右,故脈亦從之而右疾為女,右大為女也。


亦猶經云:「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」


言受胎虛臍腹之下,氣血護胎,而盛於下,故陰之尺脈,鼓搏有力,與陽之寸脈殊別也。


〔慎齋按〕難經云:「腎有兩,左為腎,右為命門,命門男子藏精,女子繫胞。」


則知命門即胞門,而子宮屬焉。


腎有左右之分,而子宮無左右之分。


今丹溪云:「男受胎在左子宮,女受胎在右子宮。」


是婦人胞門有兩子宮矣,甚為鑿空無據。


今全善以丹溪之言為證,但云氣血護胎而盛於左,則為男,氣血護胎而盛於右,則為女乃可,若云盛於左子宮為男,盛於右子宮為女,猶為附會之謬,假如婦人有品胎駢胎,則子宮亦有纍纍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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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6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01:44:31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二章,嗣育門●第五十九節,辨男女以左右之疾勝

 

潘碩甫曰:舉要云:「男女之別,以左右取,左疾為男,右疾為女,沉實在左,浮大在右,左男右女,可以預剖。」


蓋左脈疾勝於右,是為男孕,以男屬陽居左,胎氣鍾於陽故左勝。


右脈疾勝於左,是為女孕,以女屬陰居右,胎氣鍾於陰,故右勝也。


又更視其腹如箕為女胎,腹如釜為男胎,蓋男女孕於胞中,女面母腹,則足膝抵腹,下大上小,故如箕;


男面背母,則背脊抵腹,其形正員,故如釜也。


又胎有男女,則成有遲速;


男動在三月,陽性早也;


女動在五月,陰性遲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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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7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01:45:33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二章,嗣育門●第六十節,辨劉王論男女脈法之同


楊仁齋曰:叔和以左手太陽浮大為男,右手太陰沉細為女。


元賓以右手浮大為女,左手沉實為男。


較是二說,不無牴牾,然即脈經本旨而詳之,又有若異而實同者。


經曰:「左手沉實為男,右手浮大為女。」


又曰:「左右手俱浮大者佳二女,俱沉實者生二男。」


元賓之所主者此也。


經曰:「左手尺中浮大者男,右手尺中沉細者女。」


又曰:「尺脈俱浮產二男,尺脈俱沉產二女。」


叔和之所主者此也。


何者,沉細之說,與沉實之義不同;


右尺浮大之說,與右手浮大亦異:欲知男女之法,大抵沉實者為男,沉細者為女;


右尺浮大者固知其女,左尺浮大者大抵皆男。


沉細為女,沉實為男,即所謂諸陽為男,諸陰為女是也。


左尺浮大為男,右尺浮大為女,即所謂左疾為男,右疾為女是也。


元賓言其詳,蓋合左右兩手而別陰陽,叔和言其略,特不過脈經論尺脈之義,尚何有異同之辨哉。


〔慎齋按〕已上五條,序排男女之脈也。


男女之脈,自叔和而下,紛紛聚訟,益為支離,即明如丹溪,而以左右子宮分男女,更有以左大順男,右大順女,此左右,以醫者為言,猶屬不解,前條惟景岳碩甫二說,為得其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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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8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19:52:38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一節,妊娠惡阻有絕之之法


金匱要略曰:婦人得平脈,陰脈小弱,其人渴,不能食,無寒熱,名妊娠,於法六十日當有此證,設有醫者治逆,卻一月,加吐下者,則絕之。


婁全善曰:惡阻者,謂嘔吐、惡心、頭眩、惡食、擇食是也。


絕之者,謂絕止醫治,候其自安也。


予嘗治一二妊婦惡阻,病嘔吐,愈治愈逆,因思仲景絕之之旨,遂停藥片餘自安,真大哉聖人之言也。


徐忠可曰:期有未滿六十日,則胎未成,又加吐利,因醫誤治,則脾胃實有受傷處,但當斷絕病根為主,不得泥安胎之說,而狐疑致誤也,故曰絕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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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9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19:58:31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二節,妊娠惡阻屬經血閉塞臟氣不宣

 

巢元方曰:妊娠惡阻者,心中憒悶,頭眩,四肢懈惰,惡聞食氣,欲啖鹹酸果實,多睡少起,世言惡食,又云惡阻是也,三四月以上,不自勝舉。


此由婦人本元虛羸,血氣不足,腎氣又弱,兼當風飲冷,心下有痰水挾之。


娠後經血閉塞,水漬於臟,臟氣不宣,故心煩隤悶,氣逆嘔吐;


血脈不通,經絡痞澀,則四肢沉重;


挾風則頭目眩。


又不知居之所在,脈理和平,即是有胎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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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0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0:13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三節,妊娠惡阻屬五味不化中氣壅實


聖濟總錄曰:婦人所食榖味,化為血氣,下為月水。


凡妊娠之初,月水乍棸,一月為媒,二月為胚,三月為胎,成則男女上食於母,口如鳥,在媒 胚之時,血氣未用,五味不化,中氣壅實,所以脾胃不思榖味,聞見於物,即惡心有阻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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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0:50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四節,妊娠惡阻屬氣血積聚內鬱攻胃

 

朱丹溪曰:凡孕二三月間,嘔逆不食,或心煩悶。


此乃氣血積聚,以養胎元,精血內鬱,穢腐之氣上攻於胃,是以嘔逆不能納食;


血既養胎,心夫所榮,是以心虛煩悶。


法當調血散鬱,用參、朮、甘草補中氣,橘紅、紫蘇、木香、生薑散鬱氣,茯苓、麥冬、黃芩、竹茹清熱解煩,名參橘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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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1:21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五節,妊妒惡阻屬胃氣虛弱中脘停痰


陳良甫曰:妊娠惡阻病,產寶謂之子病,巢氏病源謂之惡阻。


由胃氣怯弱,中脘停痰,脈息和順,但肢體沉重,頭眩擇食,惟嗜酸鹹,甚者寒熱嘔吐,胸膈煩悶,半夏茯苓丸主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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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2:04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六節,妊妒惡阻屬痰飲血壅停滯肝經


戴復庵曰:惡阻者,婦人有孕,惡心阻其飲食是也。


胎前惡阻,見食嘔吐,喜酸物,多臥少起,俗名病兒。


蓋其人宿有痰飲,血壅遏而不行,故飲隨氣上,停滯肝經,肝之味酸,則必喜啖酸物,金剋木,以辛勝之,小半夏茯苓湯、或二陳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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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2:37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七節,妊娠嘔吐屬於寒


全匱要略曰:妊娠吐嘔不止,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。


徐忠可曰:諸嘔吐酸,皆屬於火,此言胃氣不清,暫作嘔吐也。


若妊娠嘔吐不止,則因寒而吐,上出為嘔,不止則虛矣,故以半夏治嘔,乾薑治寒,人參補虛,而以生薑糊半夏,以下其所逆之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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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3:11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八節,妊娠嘔吐惡阻勿作寒治


大全曰:婦人經侯不調,或不行,身無病似病,脈滑大,而六脈俱勻,是孕婦脈也。


精神如故,惡聞食氣,或但嗜一物,或大吐,或時吐清水,此名惡阻,勿作寒病治之。


宜服人參、白朮、甘草、香附、烏藥、丁香、生薑、橘紅,保生湯。


〔慎齋按〕妊娠嘔吐,金匱主於寒;大全論勿作寒治是矣,其用藥則多辛熱,何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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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6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3:43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九節,妊娠嘔吐屬肝挾衝脈之火衝上


羅太無曰:有孕婦三月,嘔吐痰并飲食,每寅卯時阼,作時覺少腹有氣上衝,然後膈滿而吐,此盰脈挾衝脈之火衝上也。


用沉香磨水化抱龍丸,一服膈寬,氣不上吐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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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7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4:14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十節,妊娠嘔吐屬怒氣傷肝


朱丹溪曰:有娠二月,嘔吐眩暈,脈之,左弦而弱,此惡阻。


因怒氣所激,肝氣傷,又挾胎氣上逆,參朮補之,大非所宜,以茯苓半夏湯下抑青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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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8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5:27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十一節,妊娠嘔吐惡阻屬少陽之火上衝胃囗

 

趙養葵曰:惡阻多在三箇月之時,相火化胎之後,壯火食氣,上衝胃口,食人即嘔吐。


少陰腎水既養胎,少陽之火益熾,須用清肝滋腎湯。


即六味飲加柴胡、白芍。


先用逍遙散止嘔,再用調經滋腎湯加杜、續。


嘔甚者,加川連、吳茱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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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9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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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十二節,胎前惡阻嘔吐用半夏論


陳良甫曰:千金方有半夏茯苓湯、茯苓丸,專治惡阻。


此二方此來少有服者,以半夏能動胎,胎初結,慮其辛燥易散故也,須薑汁炒以制毒。


凡惡阻非半夏不能上,是有故無殞也。


婁全善曰:大全方謂半夏動胎不用,今觀仲景用人參半夏乾薑丸,羅謙甫用半夏茯苓湯,朱丹溪用二陳加減,並治胎前惡阻痰逆嘔吐,心煩,頭眩、惡食、俱效,獨不知此乎。


予治惡阻,用之未嘗動胎,正經云:有故無殞是也。


薛立齋曰:半夏乃健睥氣化痰滯主藥,脾胃虛弱嘔吐,或痰涎壅滯,飲食少,胎不安,必用半夏茯苓湯,倍加白朮,安胎健脾,予嘗用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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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16 20:08:20 | 只看該作者

女科經綸(1)●第三章,胎前證(上)●第十三節,惡咀嘔吐用藥大法

 

薛立齋曰:妊娠若飲食不甘。


或欲嘔吐,用六君子加紫蘇、枳殼。


若惡阻嘔吐,頭眩體倦,用參橘飲;


末應,用六君子湯。若惡阻嘔吐不食,亦用參橘散。


或飲食停滯,腹脹嘔吐。


此是脾胃虛弱,不能消化,用六君子湯,不瞧,用平胃散加參苓。


〔慎齋按〕已上一十三條,序胎前有惡阻嘔吐之證也。


凡婦人妊孕,其始證先見於惡阻,而惡阻自金匱有絕之法而下,病機蓋非一端,巢元力以下,主於氣凝血聚:陳良甫以下,主於停痰積飲;


若仲景金匱以寒治,太無養葵作火論,於惡阻病機,可謂詳悉。


但胎前無寒,產後無熱,此常法也。


故惡阻嘔吐,大抵寒者少,熱者多,總屬血壅胎元,臟氣不能宣通,停痰積飲,鬱熱壅滯,變而為火,有熱無寒,致生諸證。


故丹溪立齋論治,每以枳殼、紫蘇、蘇梗、木香、砂仁,為降氣順氣之法,所謂胎前須順氣者此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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