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 找回密碼
 【立即註冊】
樓主: tan2818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【針灸問對】

 關閉 [複製鏈接]
21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2:36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為微邪。自病者。為正邪。假令心病由中風得之。為虛邪。木在火后。生火為母也。


飲食勞倦得之。為實邪。土在火前。為子也。


中濕得之。為賊邪。水克火也。


傷寒得之。為微邪。火勝金也。


傷暑得之。為正邪。火自病也。


或曰。有正經自病。有五邪所傷。針治亦當別乎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22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2:47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憂愁思慮。則傷心。形寒飲冷。則傷肺。恚怒氣逆。上而不下。則傷肝。飲食勞倦。則傷脾。久坐濕地。強力入水。則傷腎。此正經自病也。


蓋憂思喜怒。飲食動作之過。而致然也。


風喜傷肝。暑喜傷心。飲食勞倦喜傷脾。(勞倦亦自外至)


寒喜傷肺。濕喜傷腎。此五邪所傷也。


蓋邪由外至。所謂外傷也。


凡陰陽臟腑。經絡之氣。虛實相等。正也。


偏實偏虛。失其正。則為邪矣。


由偏實也。


故內邪得而生。由偏虛也。


故外邪得而入。機按。經言凡病皆當辨別邪正內外虛實。然后施針補寫。庶不致誤。


或曰。經言虛者補之。實者寫之。不虛不實。以經取之。何謂也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23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3:01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虛者補其母。母能令子實也。


實者寫其子。子能令母虛也。


假令肝病虛。則補厥陰之合。曲泉。實則寫厥陰之滎。行間。不虛不實。以經取之者。是正經自病。不中他邪。當自取其經。如井主心下滿之類。正經自病。所謂憂愁思慮則傷心。強力入水則傷腎之類是也。


不虛不實。是諸臟不相乘。故云自取其經(重解卷末)


或曰。經言無實實。無虛虛。損不足。益有余。何謂也。


經曰。此謂病有虛實也。


假令肝木實。肺金虛。金木當更相平。當知金平木。假令肺實而肝虛。微少氣。用針不補其肝。而反重實其肺。所謂實其實。虛其虛。損不足。益有余也。

 


或曰。七情所傷之病。何以察識。亦可以刺否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2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3:13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智者之養生也。


必順四時而適寒暑。和喜怒而安居處。節陰陽而調剛柔。如是則邪僻不生。長生久視。故心怵惕思慮。則傷神。傷神則恐懼自失。脾憂愁而不解。則傷意。意傷則亂。肝悲哀動中。則傷魂。魂傷則狂忘不精。肺喜樂無極。則傷魄。魄傷則狂。腎盛怒而不止。則傷志。志傷則喜忘。恐懼而不解。則傷精。精傷則骨酸痿厥。是故五臟主藏精者也。


不可傷。傷則失守而陰虛。陰虛則無氣。無氣則死矣。


故用針者。察觀病患之態。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。五者以傷。針不可以治之也。


又曰。肝藏血。血舍魂。肝氣虛則恐。實則怒。脾藏營。營舍意。脾氣虛則四肢不用。


五臟不安。實則腹脹。涇溲不利。心藏脈。脈舍神。心氣虛則悲。實則笑不休。肺藏氣。氣舍魄。肺氣虛則鼻塞不利。少氣。實則喘喝。胸盈仰息。腎藏精。精舍志。腎氣虛則厥。實則脹。五臟不安。


必審五臟之病形。以知其氣之虛實而謹調之也。


又曰。肺心有邪。其氣留于兩肘。肝有邪。其氣留于兩腋。脾有邪。其氣留于兩髀。腎有邪。其氣留于兩


凡此八虛者。皆機關之寶。真氣之所過。血絡之所游。邪氣惡血固不得住留。住留則傷筋絡骨節。機關不得屈伸。


故病攣也。


或曰。八正之候何如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2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3:25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候此者。常以冬至之日。立于葉蟄之宮。其至也。


天必應之以風雨者矣。


風雨從南方為虛風。主傷人殺害。故聖人謹候虛風而避之。邪弗能害。)


其以夜半至也。


民皆臥而弗犯。故其歲民少病。以晝至也。


民皆懈惰而中之。故民多病。虛邪入客于骨而不發于外。至其立春。陽氣大發。腠理開。因立春之日。風從西方來者。民皆又中于虛風。此兩邪相搏。經氣結代者矣。


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。命曰遇歲露焉。


而歲之和而少賊風。則民少病而少死。賊風邪氣寒溫不和。則民多病而死矣。


或曰。諸病逆順。可得聞乎。


經曰。腹脹身熱脈大。一逆也。


腹鳴而滿。四肢清泄脈大。二逆也。


衄而不止脈大。三逆也日而死矣。


腹大脹。四末清。脫形泄甚。一逆也。


腹脹便血。脈大時絕。二逆也。


咳溲血脫形。脈時而死矣。


工不察此而刺之。是謂逆治。五奪者。形肉已奪。一也。


大奪血之后。二也。


大汗出之后。三也。


大泄之后。四也。


新產及大血之后。五也。


此皆不可寫。熱病脈靜。汗已出。脈盛躁。一逆也。


病泄。脈洪大。二逆也。


著痺不移。


肉破。身熱。脈偏絕。三逆也。


淫而奪形。身熱。色夭然白。及后下血


篤重。四逆也。


寒熱奪形。脈堅搏。五逆也。


小兒病。頭毛皆逆上者。必死。


或曰。經言痺病有眾痺。有周痺。何分別耶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26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3:38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眾痺者。此各在其處。更發更止。更居更起。以右應左。以左應右。非能周也。


刺此左右。各當其所。痛從上下者。先刺其下以遏之。后刺其上以脫之。痛從下上者。先刺其上以遏之。后刺其下以脫之。此內不在臟。而外未發于皮。獨居分肉之間。真氣不能周。故曰周痺。


問曰。經言凡痺往來。行無常處者。在分肉間痛。刺之以月。死生為數。何也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27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3:49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用針者。隨氣盛衰以為


數。針過其數。則曰脫氣。不及日數。則氣不寫。左刺右。


二日二


漸多之。十五日十五


十六日十四


漸少之。(如是刺之則無過數。無不及矣。


或曰。經言熱病有五十九刺。可得聞歟。


經曰。熱病三日。氣口靜。人迎躁者。取之諸陽。五十九刺。以寫其熱。而出其汗。實其陰是。頭入發一寸旁三分各三。凡六


更入發三寸。邊五。凡十


耳前后口下者各一。項中一。凡六


巔上一。囟會一。發際一。廉泉一。風池二。天柱二也。


熱病七日八日。脈口動。喘而短(一作弦)


者。急刺之。汗且自出。淺刺手大指間。熱病汗且出。及脈順可汗者。取之魚際、太淵、大都、太白。寫之則熱去。補之則汗出。汗出太甚。取之內踝上橫脈以止之。熱病七八日。脈微小。病溲血。口中干。日半死。脈代者。一日死。熱病已得汗。脈尚躁。喘且複熱者死。熱病七八日。脈不躁。躁不散數。后三日中有汗。三日不汗。四日死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28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4:00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熱病脈尚盛頗有寒者。熱在髓。死不可治。又熱病不可刺者有九。一曰。汗不出。大顴發赤。噦者死。


二曰。泄而腹滿甚者死。三曰。目不明。熱不已者死。四曰。老人嬰兒。熱而腹滿者死。五曰。汗不出。嘔下血者死。六曰。舌本爛。熱不已者死。七曰。咳而衄。汗不出。出不至足者或曰。刺熱病亦有異乎。


或曰。寒熱瘰


在頸腋者。何氣使然。


經曰。此皆鼠


寒熱之毒瓦斯。留于脈而不去也。



之本。皆在于藏。其末上出于頸腋之間。


其寒熱。審按其道以予之。徐往徐來以去之。其小如麥者。一刺知。三刺已。若反其目視之。其中有赤脈。上下貫瞳子。見一脈。一歲死。見一脈半。一歲半死。見二脈。二歲死。見二脈半。二歲半死。見三脈。三歲死。見赤脈不下貫瞳子。可治也。


或曰。癰疽何以治之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29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4:12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癰疽之生。膿血之成。積微之所生也。


故聖人自治于未有形也。


愚者遭其已成者。膿已成膿血者。其惟砭石鈹鋒之所取也。


所謂多害者。觀逆順也。


其白眼青。黑眼小。一逆。


內藥而嘔。二逆。腹痛渴甚。三逆。肩項不便。四逆。音嘶色脫。五逆。除此五者。順矣。


或曰。水腫之病。宜刺乎。


經曰。經脈滿則絡脈溢。絡脈溢則繆刺之。以調其絡脈。使複其形而不腫。繆刺者。不分隧。脈微弱者。今亦往往而繆刺之。禍不旋踵。蓋不審經言。脈絡滿溢。宜繆刺之理也。


或曰。人有肥瘦白黑小長。刺法同乎否乎。


經曰。年質壯大者。血氣充盈。膚革堅固。因加以邪。刺此者。深而留之。嬰兒者。其肉脆色少。肉廉廉然。薄唇輕言。血清氣滑。易脫于氣。易損于血。刺此者。淺而疾之。壯士真骨者。堅肉緩節。監監然。此人重則氣澀血濁。刺此者。深而留之。多益其數。勁則氣滑血清。刺此者。淺而疾之。常人者。視其黑白。各為調之。其端正敦濃者。血氣調和。刺此者。


無失常數也。


或曰。匹夫大人。刺法同乎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0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4:24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氣滑則出疾。氣澀則出遲。氣悍則針小而入淺。氣濁則針大而入深。深則欲留。


淺則。春氣在毛。夏氣在皮膚。秋氣在分肉。冬氣在筋骨。凡刺病者。各以其時為齊。故刺肥人以秋冬之齊。刺瘦人以春夏之齊。


經曰。營之生病也。


寒熱少氣。血上下行。衛之生病也。


氣痛時來時去。怫氣賁響。風寒客者內熱。刺布衣者以火淬之。刺大人以藥熨之。以熨寒痺所刺之處。令熱入至于病所。起步內無見風。每刺必熨。如此病已。所謂內熱也。


或曰。三虛三實者。何謂也。


經曰。三虛者。乘年之衰。逢月之虛。失時之和。因為賊風所傷。是謂三虛。故論不知三或曰。人身有四海。何也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1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4:36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胃者水谷之海。其輸上在氣街。下至三裡。沖脈者。為十二經之海。其輸上在于大杼海。其輸上在于其蓋。下在風府。氣海有余者。氣滿胸中。


息面赤。不足。則氣少不足以言。血海有余。則常想其身大。怫然不知其所病。不足。常想其身小。狹然不知其所病。水谷之海有余。則腹滿。不足。則飢不受谷食。髓海有余。則輕勁多力。自過其度。不足。則腦轉耳鳴。脛酸眩冒。目無所見。懈怠安臥。治此者。審守其輸。而調其虛實。無犯其害。順者得複。逆者必敗。


或曰。諸家言某穴主某病。其說亦可從乎。


曰。治病無定穴也。


邪客于人。與正周流上下。或在氣分。或在血分。無有定止。故喻用針守某穴主某病之說。執中無權。按譜施治。譬之狂潦泛溢。欲塞下流而獲安者。亦偶然耳。


夫病變無窮。灸刺之法亦無窮。或在上。下取之。或在下。上取之。或正取之。或直取之。


審經與絡。分血與氣。病隨經所在。穴隨經而取。庶得隨機應變之理。豈可執以某穴主某病哉。


或曰。此固然矣。


但學人望洋無下手處。曰。譬猶匠者。教人以規矩。取方圓也。


規矩之法在師。方圓之法則在子弟。夫聖人之于針。非經絡孔穴。無以教后學。后學非經絡孔穴守神。粗守關。上守機。機之動。不離其空中。此之謂也。


或曰。八穴治病。多有效者。何如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2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4:48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曰。人身正經十二。奇經有八。大絡十五。小絡三百余。皆所以行氣血也。


聖人取穴。


三百不知。孔穴不可不認。不知經絡。無以知血氣往來。不知孔穴。無以知邪氣所在。知而用。用而的。病乃可安。今之用八穴者。絡穴六。經穴二。余絡余經。置而不用。速求巧捷。


遂悖聖經。又有六十六穴。拘于日時開闔。用之猶未周備。而況拘于八穴者乎。


蓋八穴病在氣分。則有可劫之功。若在血分。徒損元氣。病何由安。正是血病而瀉氣也。


邪在血分。則直求病之所在。而取之可也。


今人泥而不用。良可笑耶。


或曰。膻中、鳩尾、中庭。人亦有針之者。寧無禁乎。


曰。心為一身之主。至貴不可犯。膻中、鳩尾、巨闕。心之宮城也。


心主虛怯。不能主事。


狂者有之。用針之士。多于膻中、鳩尾、中庭針之。亦猶伊芳尹之于太甲。周公之于孺子。事有差誤。則將傾覆社稷。荼毒生靈。其害有不可勝言者矣。


夫針三穴亦然。犯真心。死不可救。必須自揣己才。果有如伊芳周之能。可以扶危持顛。方能保心于無危也。


或曰。針三陰交。主何病也。


曰。足之三陰。從足走腹。太陰脾經循內踝上直行。厥陰循內踝前交入太陰之后。少陰腎經非危疾急証。與三陰俱有干者。不可輕刺。脾腎氣常不足。肝雖有余。亦是宿血之藏。誤刺則脫人元氣。不可不慎。


或曰。傷寒刺期門穴者。何如。


曰。十二經始于手太陰之云門。以次而傳。終于足厥陰之期門。期門者。肝之募也。


傷寒過經脅下肥氣。凡是木鬱諸疾。莫不刺之。以其肝主病也。


經云。穴直乳下兩肋端。又曰。在不容旁一寸五分。古人說得甚明。今人不解用也。


或曰。刺胸腹者。必避五臟。何謂也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3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5:01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中心。一日死。中肝。五日死。中脾。十日死。中腎。六日死。中肺。三日死。


中膽單布上刺。刺之不愈。複刺。刺跗上。中大脈。血出不止死。刺面。中溜脈。為盲。刺頭。


中腦戶。入腦立死。刺舌下中脈太過。血出不止為喑。刺足下布絡中脈。血不出為腫。刺中大脈。令人仆脫色。刺氣街中脈。血不出。為腫鼠仆。刺脊間。中髓為傴。刺乳上。中乳房。為腫根蝕。刺缺盆。中內陷。氣泄令人喘咳逆。刺手魚腹內陷為腫。無刺大醉。無刺大怒。無刺大勞。無刺大渴。無刺大驚。無刺大飢人。無刺新飽人。刺陰股中大脈。血出不止死。刺客主人內陷中脈。為聾。刺膝臏出液為跛。刺臂太陰脈。出血立死。刺足少陰脈。重虛遺溺。刺腋下脅間內陷。令人咳。刺少腹。中膀胱。溺出。令少腹滿。刺


腸內陷。為腫。刺眶上陷骨中脈。為盲。刺關節中液出。不得屈伸。又曰。無刺渾渾之脈。


之熱。漉漉之汗。


如大風大雨。嚴寒盛暑。卑濕煩燥。便黑吐血。暴然失聽。失明失意。失神失便溺。及七情五傷。皆不可刺。乘車馬遠來。亦候血氣定。然后刺之。機按。今醫但問某病。便針某穴。求其如經所言。不犯針禁。不夭人壽者。幾問曰。針刺失宜。亦能殺人否乎。


經曰。人之所受氣者。谷也。


谷之所注者。胃也。


胃者。水谷氣血之海也。


海之所行云氣者。天下也。


胃之所出氣血者。經隧也。


經隧者。五臟六腑之大絡也。


迎而奪之而已矣。


迎之五裡。中道而止。五至而已。五往而藏之氣盡矣。


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矣。


(氣之息道。一呼一吸為一至。故此云五裡者。五至而已。過其數。藏氣盡。更過其數。極其輸矣。


五往者。


五至已往。則六至七至也。


所謂奪其天氣者也。


非能絕其命而傾其壽乎。


又曰。窺門而刺之者。死于家中。入門而刺之。死于堂上。(機按。胃經固多氣血。若寫之太過。則夭壽矣。


夫以多氣多血之經。尚戒寫之太過。余經可輕寫乎。


或曰。針灸宜避天忌日。何也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5:12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左足應立春。其日戊子己丑。左脅應春分。其日己卯。左手應立夏。其日戊辰己巳。


立冬。其日戊戌己亥。腰尻下竅應冬至。其日壬子。六腑膈下三臟應四季中州。其日戊巳。


大禁太乙所在日。(即前所云)


凡此九者。善候八正所在之處。所主左右上下。身有癰腫欲治之。無以其所值之日潰治之。是謂天忌日也。


又曰。春三月。人氣在左。無刺左足之陽。夏三月。人氣在右。無刺右足之陽。秋三月。人氣在右。無刺右足之陰。冬三月。人氣在左。


無刺左足之陰。


或曰。刺榮無傷衛。刺衛無傷榮。何謂也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5:24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曰。榮為陰。行于脈中。衛為陽。行于脈外。各有淺深。故針陽必臥針之。以陽氣輕浮。過或曰。刺骨者。無傷筋。刺筋者。無傷肉。刺肉者。無傷脈。刺脈者。無傷皮。何謂也曰。此謂刺淺。不至所當刺之處也。


如病在骨。當刺至骨。但針至筋而去。則傷筋矣。


或曰。刺皮無傷肉。刺肉無傷筋。刺筋無傷骨。何謂也。


曰。此戒過分太深也。


如病在皮中。針至皮中而止。無令深入傷肉也。


或曰。春夏刺淺。秋冬刺深。何謂也。


經曰。春氣在毛。夏氣在皮。秋氣在分肉。冬氣在筋骨。淺深之應也。


是知春夏之氣。


浮而。欲其無不及也。


經曰。必先歲氣。無伐天和。此之謂也。


或曰。春夏各致一陰。秋冬各致一陽。何謂也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6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5:39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難經曰。致。取也。


春夏氣溫。必致一陰者。春夏養陽之義也。


初下針則沉之至腎肝之部。


之義也。


初內針淺而浮之當心肺之部。候其得氣。推針納之達腎肝之分。所謂致一陽也。


此則古人特推其理。有如此耳。凡用針補寫。自有所宜。初不必以是相拘也。


或曰。針家亦診脈否。


經曰。凡將用針。必先診脈。視氣之劇易。乃可以治也。


五臟之氣。已絕于內。(言脈口氣。重竭必死。其死也。


無氣以動故靜。五臟之氣。已絕于外。(言脈口氣外絕不至)


用針者。


反實其內。取其四末之輸。有留針以致其陰氣。陰氣至。則陽氣反入。入則逆。逆則死。其死也。


陰氣有余故躁。故曰。上工平氣。中工亂脈。下工絕氣危生。(機按。此言工不診脈。妄行針刺。故不免于絕氣危生。)


經曰。持其脈口人迎。以知陰陽有余不足。平與不平也。


不病者。脈口人迎應四時也。


上下相應而俱往來也。


六經之脈。不結動也。


是謂平人。少氣者。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也。


如是者。則陰陽俱不足。補陽而陰竭。寫陰則陽脫。如此亦弗灸。可將以甘藥。不已者。因而寫之。則五臟氣壞矣。


又曰。寸口主中。人迎主外。兩者相應。俱往俱來若引繩。大小齊等。春夏人迎微大。秋冬寸口微大。如是者。命曰平人。人迎大一倍于寸口。病在足少陽。一倍而躁。在手少陽。人迎二倍。病在足太陽。二倍而躁。在手太陽。人迎三倍。病在足陽明。三倍而躁。在手陽明。(盛則為熱。虛則為寒。緊則為痛痒。代則乍甚乍間。盛則寫之。虛則補之。緊痛則取之分肉。代則取血絡。見飲藥陷下則灸之。不盛不虛。以經取之。名曰經刺。)


人迎四倍者。且大且數。名曰溢陽。溢陽為外格。死不治。必審按其本末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7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5:52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察其寒溫。以驗其臟腑之病。寸口大。平人迎一倍。病在足厥陰。一倍而躁。在手心主。寸口二倍。病在足少陰。二倍而躁。在手少陰。寸口三倍。病在足太陰。三倍而躁。在手太陰。(盛則脹滿寒中食不化。虛則熱中出糜少氣溺色變。緊則痛痒。代則乍痛乍吐。盛則寫之。虛則補之。緊則先刺而移灸之。代則取血絡而后調之。陷下則徒灸之。陷下者。血結于中。中有著血。血寒。故宜灸之。不盛不虛。以經取之。)


寸口四倍者。名曰內關。內關者。且大且數。死不治。必審察其本末之寒溫。以驗臟腑之病也。


人迎與太陰脈口俱四倍以上。命曰關格。關格者。與之短期。人迎一盛。寫足陽明。補足厥陰。二寫一補。日一取之。人迎二盛。寫足太陽。補足太陰。二寫一補。二日一取之。人迎三盛。寫足陽明。補足太陰。二寫少陰。補足太陽。二補一寫。二日一取之。脈口三盛。寫足太陰。補足陽明。二補一寫。日二取之。所以日二取之。太陰主胃。富于谷氣。故可日二取之也。


(以上補寫。皆必切而驗之。


疏取之。上氣和乃止。)


人迎與脈口俱盛三倍以上。命曰陰陽俱溢。如是者不開。則血脈閉塞。氣察脈盛衰。以知病在何經。乃可隨病以施針刺也。


苟不診視。則經脈之虛實。補寫之多寡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8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6:07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病症之死生。懵然皆無所知矣。


于此而妄施針灸。寧免粗工之誚哉。


故集見于此。俾后之針士。必先以診視為務也。


經曰。脈之諸急者。多寒。緩者。多熱。大者。多氣。少者小者。血氣皆少。滑者。陽氣盛熱。大者。微寫其氣。無出其血。滑者。疾發針而淺內之。以寫陽氣而去其熱。澀者。必中其脈。順其逆。順而久留之。必先按而循之。已發針。疾按其


小者。陰陽形氣俱不足。


勿取以針。而調以甘藥也。


經曰。凡刺之屬。一刺則陽邪出。再刺則陰邪出。三刺則谷氣至而止。所謂谷氣至者。


已補。陰盛而陽虛。先補其陽。后寫其陰而和之。陰虛而陽盛。先補其陰。后寫其陽而和之。三脈動于足大指之間。(三脈盛虛和也)


必審其實虛。虛而寫之。是謂重虛。重虛病益甚。凡刺來也。


徐而和。脈實者。深刺之。以寫其氣。脈虛者。淺刺之。使精氣無得出。以養其脈。


獨出其邪氣。久病者。邪氣深入。深內而久留之。間日而複刺之。必先調其左右。去其血脈。刺道畢矣。


(機按。此節不惟詳于刺法。而亦詳于診法。但診則以指行間動脈也。


脈實而疾。則深刺以寫。脈虛而徐。則淺刺以補。邪氣脈來。緊而疾。谷氣脈來。徐而和。學人于此而察識之。則臨病施針。庶免妄治之失矣。


經曰。必先明知十二經絡之本末。皮膚之寒熱。脈之盛衰滑澀。其脈滑而盛者。病日進。虛辦。飧泄。脈小。手足寒難已。手足溫而易已。審其尺之緩急大小滑澀。肉之堅脆。而病形定矣。


(機按。今之針士。多不診脈。未免有誤刺害論焉。

 

或曰。針家亦察色否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39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6:27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視目之五色。以知五臟。決死生。視其血脈。察其色。以知其寒熱痺。故目赤色。病多青多痛多黑為久痺。多赤多黑多青皆見者。寒熱身痛。而色微黃。齒垢黃。爪甲上黃。黃疸也。


診目痛。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。從下上者陽明病。從外走內者少陽病。耳間青脈起者。


亦十無一二也。


故集次靈樞察色數條于此。后之學人。擴而充之。庶幾如經所謂能合色脈。


可以萬全者矣。


或曰。經云五臟五俞。五五二十五俞。六腑六俞。六六三十六俞。經脈十二。絡脈十五。


凡二十七氣以上下。所出為井。所溜為滎。所注為俞。所行為經。所入為合。又云。五臟有六腑。六腑有十二原者。何謂也。


曰。井譬如谷。井。泉源之所出也。


經穴之氣所生。則自井始。而溜滎注俞。過經入合。


(合乙。陰木也。


乙與庚合。故陽井屬庚金。庚。陽金也。


陰木柔。陽金剛。剛柔相配。夫婦之道。則有父子之相生。是以肝木大敦陰井。木生陰滎行間火。火生陰俞太沖土。土生陰經中封金。金生陰合曲泉水。心之少沖井木。少府滎火。神門俞土。靈道經金。少海合水。脾之隱白井木。大都滎火。太白俞土。商丘經金。陰陵泉合水。


肺之少商井木。魚際滎火。太淵俞土。經渠經金。尺澤合水。


腎之涌泉井木。然谷滎火。太溪俞土。複溜經金。陰谷合水。心包之中沖井木。勞宮滎火。大陵俞土。間使經金。曲澤合水。此陰經之穴。以次而相生也。


膽之竅陰陽井。金生陽滎俠溪水。水生陽俞臨泣木。木生陽經陽輔火。火生陽合陽陵泉土。


小腸少澤井金。前谷滎水。后溪俞木。陽谷經土。小海合火。


胃之厲兌井金。


內庭滎水。陷谷俞木。解溪經火。三裡合土。


大腸之商陽井金。二間滎水。三間俞木。陽溪經火。曲池合土。


膀胱之至陰井金。通谷滎水。束骨俞木。昆侖經火。委中合土。


三焦之關沖井金。液門滎水。中渚俞木。支溝經火。天井合土。此陽經之穴。以次而相生也。


六腑又有原者。經曰。以三焦行于諸陽。故又置一俞。而名曰原。五臟則以俞為原。


肺俞太淵。心俞大陵。肝俞太沖。脾俞太白。腎俞太溪是也。


膀胱俞束骨。過于京骨為原。膽俞臨泣。過于丘墟為原。胃俞陷谷。過于沖陽為原。三焦俞中渚。過于陽池為原。小腸俞后溪過于腕骨為原。大腸俞三間。過于合谷為原。蓋五臟陰經。止以俞為原。六腑陽經。既有俞。仍別有原也。


臟之俞。腑之原。皆三焦之所行。氣之所留止也。


主治五臟六腑之有病也。

 


名之曰原。以臍下腎間動氣。人之生命。十二經之根本。三焦則為原氣之別使。主通行上中下之三氣。經歷于臟腑也。


故曰。下焦稟真元之氣。即原氣也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40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 23:26:40 | 只看該作者

卷之上


經曰。五臟有六腑。六腑有十二原。十二原出于四關。(言井滎俞經合。手不過肘。足不過膝。)


四關主治五臟。五臟有疾。當取之十二原。十二原者。五臟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。


(節之交。三百六十五會者。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。


五臟有疾。應出十二原。明知其原。睹其應。而知五臟之害矣。


或曰。五臟募皆在陰。俞皆在陽。何謂也。


難經曰。陰病行陽。陽病行陰。故募在陰。俞在陽。募與俞。五臟孔穴之總名也。


在腹為陰中府。心募巨闕。脾募章門。肝募期門。腎募京門。俞在背者。肺俞在背第三椎下。心俞在第五椎下。肝俞在第九椎下。脾俞在十一椎下。腎俞在十四椎下。皆俠脊兩旁各一寸五分。陰病行陽。陽病行陰者。陰陽經絡。氣相交貫。臟腑腹背。氣相通應。所以陰病有時而行陽。


陽病有時而行陰也。


針法曰。從陽引陰。從陰引陽。


或曰。六腑各有俞。(背俞)


風寒濕氣中其俞。而飲食應之。循俞而入。各舍其腑也。


針治奈何。


經曰。五臟有俞。(井滎俞經合之俞)


六腑有合。(六腑合穴)


各有所發。各隨其過。(經脈所經過處)


則病瘳矣。


或曰。靈樞難經以大陵為心之原。而又別以兌骨為少陰之原。諸家針灸書。並以大陵為手厥陰心主之俞。以神門在掌后兌骨之端者。為心經所注之俞。似此不同者。何也。


靈樞七十一篇曰。少陰無俞。心不病乎。


岐伯曰。其外經病而藏不病。故獨取其經于掌后兌沖。溜于勞宮。注于大陵。行于行間。入于曲澤。手少陰也。


(按中沖以下。並手心主經俞。靈樞直指為手少陰。而手少陰經俞。不別載也。

 

素問繆刺篇曰。刺手心主少陰兌骨之端。各一


又氣穴篇曰。藏俞五十穴。(王注)


五臟俞惟有心包絡井俞之穴。而亦無心經井俞穴。又七十九難曰。假令心病。寫手心主俞。補手心主井。詳此前后各經文義。則知手少陰與手心主同治也。


或曰。井滎俞經合。主何病也。

 

【自由發言誠可貴、言辭水準需更高、若有污衊髒言顯、術龍五術堪輿學苑、不歡迎的喲!】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QQ|【google翻譯】|【手機版】|【Archiver】|【五術堪輿學苑】 ( 皖ICP備11003170號 )

GMT+8, 2024-10-7 03:25 , Processed in 0.139639 second(s), 13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1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