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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方切用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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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4:18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本帖最後由 廉貞 於 2013-5-3 20:51 編輯

成方切用

 

書名:成方切用


作者:吳儀洛


朝代:清


年份:公元1761年


分類:方書


品質:0%



《內經》,醫之奧旨也。


諸方,醫之粗跡也。


近代時醫,相率以方授受,而求經論者無之。


舍奧旨而務粗跡,安望其術之神良乎。


雖然方亦何可廢也,方以立法,法以制宜,譬之工,匠心獨創,斷未有?規矩而為之者。


特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焉耳。


古昔方書,得人乃傳,扁鵲倉公,皆稱禁方,秘不輕授,所以漢時以前,成方絕少。


而仲景為方書之祖也,仲景以後,方書充棟,無如制方者日益多,而注方者不少概見。


宋成無己始將仲景一百十三方,論而注之,使觀者知其端緒,漸得解會,但循文訓釋,仲景之良法精義,不能盡徹。


迄明興,始有吳鶴皋之醫方考,因病分門,詞旨明爽,海內盛行,但搜采不無闕略。


近日汪、庵仿成氏吳氏之意而擴充之,采輯古方,名曰集解,先詳受病之由,次解用藥之意,


碩論名言,采搜甚富,然不能無承訛襲愆之說,且於新方,總未采錄,均未可以語全書也。


洛不揣愚陋,取吳氏汪氏所輯而增改之,得古今良方凡一千一百余首,稟諸經以觀其合,訂之證以發其微,編為十三卷,題其端曰

,成方切用。


以所錄皆取切於時用之方,而尤其用方者之切於病情也。


何則,邇來風氣浸薄,人之稟受,遠不及古,故方有宜古不宜今者。


設起仲景於今日,將必有審機察變,損益無已者,而謂錄方可不切於時用乎。


且病有標本先後,治有緩急逆從,醫貴通變,藥在合宜,苟執一定之方,以應無窮之證,未免實實虛虛,損不足而益有餘,反致殺

人者多矣。


用方之切於病,豈易易哉,然則如之何而後可,曰:研窮乎《靈樞》《素問》,而經義無不通也。


詳求夫望聞問切,而證因莫能遁也。


深悉於氣味陰陽,而藥性剖其微也。


夫然後經之以法,緯之以方,從斯集而合離變化焉,自迎刃而中其肯綮矣。


乾隆辛巳冬月澉水吳儀洛遵程書於硤川之利濟堂


引用http://jicheng.tw/jcw/book/%E6%88%90%E6%96%B9%E5%88%87%E7%94%A8/inde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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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5:36 | 只看該作者

凡例

 

一古人因病立方,加減出入,俱有深意。


若不明其受病之由,與用方之所以能治其病之故,而概執方以治之,其不至於誤世殃人者幾希。


茲集病情方意,互相闡發,庶便資用,若每方皆釋,則重復煩瑣,反生厭瀆。


故前後間見,詳略不一,或釋制方之意,或擬加減之法,讀一人身一小天地也,當天地初開,氣化濃密,則受氣常強。


及其久也,氣化漸薄,則受氣常弱。


嘗考五帝之壽,咸逾百歲,三王之後,及百者鮮矣。


故東漢之世,仲景處方,輒以兩計。


宋元而後,東垣丹溪,不過錢計而已。


豈非深明造化,與時偕行者與。


今去宋元又遠,元氣轉薄,所以臨證施治,多事調養,專防克伐,多事溫補,痛戒寒涼,此今時治法之變通也。


若執成方,或矜家秘,惟知盡劑,罔顧本元,惟知古法,不審時宜,則輕病即重,重病即死矣。


有利濟之心者,宜加戰兢焉。


一成無己所注仲景之方,不過循文訓釋而已,近世如方中行喻嘉言周揚俊輩,於仲景傷寒論,俱有發明,而喻氏尤能闡發其精義,故本集采錄獨多。


一吳鶴皋之醫方考,門分七十,則嫌其多;


方凡七百首,每證不過數方,則嫌其少,如五積散逍遙散,皆不入選,不無闕略。


近日汪?庵醫方集解,門分二十有一,正方三百有奇,附已足盡醫療之法,其有未備。


學人其神明而推展之,比例而善用之,則得矣。


一集中所分門類,醫學始於靈素,故首列內經之方。


而人之由生,全賴夫氣,故先治氣。


血者所以配氣,故次理血,今人血氣虧者甚多,故次補養。


而大虛者防滑脫,故次澀固。


及受病則有汗吐下三法,故次發表涌吐攻裡。


又有宜緩攻者,故次消導。


若病在半表半裡,法當和解,故次和解。


又有表證未除,裡證又急者,當表裡交治,故次表裡。


而受病之因,多起於六淫,故次風寒暑濕燥火。


而病有因痰者,故次除痰。


有因蟲者,故次殺蟲。


至於婦人小兒癰瘍眼目,各有專科。


茲集欲便於用,故每科略取數方,以備采擇。又錄救急之方,以應倉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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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6:20 | 只看該作者

卷首

 

方制總義

 

靈樞刺節真邪篇曰:真氣者,所受於天,與穀氣並而充身也。


素問疏五過論曰:治病之道,氣內為寶,循求其理,求之不得,過在表裡。


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:陰陽者,天地之道也,萬物之綱紀,變化之父母,生殺之本始,神明素問至真要大論,帝曰:氣有多少,病有盛衰,治有緩急,方有大小,愿聞其約,奈何?


(五運六氣,各有太過不及,故曰氣有多少,人之疾病,必隨氣而為盛衰。故治之緩急,方之大小,亦必隨其輕重而有要約也。)


岐伯曰:氣有高下,病有遠近,證有中外,治有輕重,適其至所為故也。


(歲有司天在泉,則氣有高下,經有臟腑上下,則病有遠近,在裡曰中,在表曰外。緩者治宜輕,急者治宜重也,適其至所為故。言必及於病至之所,而不可過,亦不可不及也。)


大要曰:君一臣二,奇之制也。君二臣四,偶之制也。君二臣三,奇之制也。君二臣六,偶之制也。


(大要,大約也。主病之謂君,君當倍用。佐君之謂臣,比君當減。奇者陽數,即古所謂單方也。偶者陰數,即古所謂復方也。故君一臣二其數三,君二臣三其數五,皆奇之制也。君二臣四其數六,君二臣六其數八,皆偶之制也。奇方屬陽而輕,偶方屬陰而重。)


故曰近者奇之,遠者偶之,汗者不以偶,下者不以奇。


近者為上為陽,故用奇方,用其輕而緩也。


遠者為下為陰,故用偶方,用其重而急也。


汗者不以偶,陰沉不能達表也。


下者不以奇,陽升不能降下也。


按本節特舉奇偶陰陽,以分汗下之概,則氣味之陰陽,又豈後於奇偶哉。故下文復言之,此其微意,正不止於品數之奇偶,而實以發明方制之義爾。


舊本云:汗者不以奇,下者不以偶。


而王太仆注云:表汗藥不以偶方,泄下藥不以奇制,是注與本文相反矣。


然王注得理,而本文似誤,今改從之,奇音箕。


補上治上制以緩,補下治下制以急,急則氣味濃,緩則氣味薄,適其至所,此之謂也。


(補上治上制以緩,欲其留布上部也。補下治下制以急,欲其直達下焦也。故欲急者,須氣味之濃。欲緩者,須氣味之薄。若制緩方而氣味濃,則峻而去速。用急方而氣味薄,則柔而不前。唯緩急濃薄得其宜,則適其病至之所,而治得其要矣。)


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,食而過之,無越其制度也。


(言病所有深遠,而藥必由於胃。設用之無法,則藥未及病,而氣味在中道而止矣。


故當以食為助,而使其無遠勿達,是過之也。


如飲酒啜粥,以助藥力之類。由此類推,則服食之疾徐。


根梢之升降,以及湯膏丸散,各有所宜,故云無越其制度也。


王冰曰:假如病在腎,而心氣不足,服藥宜急過之。


不以氣味飼心,腎藥凌心,心復益衰矣,余上下遠近例同。


完素曰:聖人治上不犯下,治下不犯上,治中則上下俱無犯。


故曰:誅伐無過,命曰大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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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6:47 | 只看該作者

好古曰:治上必防下,治表必連裡。用黃芩以治肺,必妨脾。用蓯蓉以治腎,必妨心。服乾薑以治中,必偕上。服附子以補火,必涸水。按服藥節度。


古今相傳,有食前食後之分。然後宜食遠腹空,然後服之。


食後斷不可服,蓋飲食皆受納於胃,胃氣散精於脾,脾復傳精於肺,肺主治節,然後分布臟腑,是胃乃人身分金之爐也。


未有藥不入胃,而能即至於六經者。


況肺為華蓋,竅皆下向,以受飲食之薰蒸。


藥入於胃,亦必游溢精氣,以上蒸於肺。


未聞心藥飲至心間,而始入心,肺藥飲至肺間,而始入肺也。


若上膈之藥,食後服之,胃氣先為別食所填塞,必待前食化完,方能及後藥,是欲速而反緩矣。


且經脈在肉理之中,藥之糟粕,如何得到,其所到者,不過氣味爾。


若云上膈之藥,須令在上。


下膈之藥,須令在下。


則治頭之藥,必須在頭。


治足之藥,必須在足乎。


此理之顯明易見者也,不可不正其誤。)


是故平氣之道,近而奇偶,制小其服也。


遠而奇偶,制大其服也。


大則數少,小則數多,多則九之,少則二之。


(平氣之道,平其不平之謂也。


如在上為近,在下為遠,遠者近者,各有陰陽表裡之分,故遠方近方,亦各有奇偶相兼之法。


如方奇而分兩偶,方偶而分兩奇。


皆互用之妙也。


故近而奇偶,制小其服,小則數多而蓋於九。


蓋數多則分兩輕,分兩輕則性力薄而僅及近處也。


遠而奇偶,制大其服,大則數少而止於二。


蓋少則分兩重,分兩重則性力專而直達深遠也,是皆奇偶兼用之法。


若病近而大其制,則藥勝於病,是謂誅伐無過。


病遠而小其制,則藥不及病,亦猶風馬牛不相及爾。


上文云近者奇之,遠者偶之,言法之常也。


此云近而奇偶,遠而奇偶,言用之變也。


知變知常,則其應用不窮矣。)


奇之不去,則偶之,是謂重方。


偶之不去,則反佐以取之,所謂寒熱溫涼,反從其病也,(此示人以圓融通變也。如始也用奇,奇之而病不去,此其必有未合,乃當變而為偶,奇偶迭用,是曰重方,即後世所謂復方也。


若偶之而又不去,則當求其微甚真假,而反佐以取之。


反佐者,謂藥同於病而順其性也。如以熱治寒,而寒拒熱,則反佐於寒而入之。


以寒治熱,而熱格寒,則反佐以熱而入之。


又如寒藥熱用,借熱以行寒,熱藥寒用,借寒以行熱,是皆反佐變通之妙用也。


因勢利導,則易為力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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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7:09 | 只看該作者

王太仆曰:夫熱與寒背,寒與熱違,微小之熱,為寒所折,微小之冷,為熱所消。


甚大寒熱,則必能與違性者爭雄,能與異氣者相格。


聲不同不相應,氣不同不相合。


如是則且憚而不敢攻之,攻之則病氣與藥氣抗衡,而自為寒熱,以開閉固守矣。


是以聖人反其佐以同其氣,令聲氣應合,復令寒熱參合,使其始同終異。


凌潤而敗堅,剛強必折,柔脆同消爾。


完素曰:流變在乎病,主病在乎方,制方在乎人。


方有七,大小緩急奇偶復也。


大小者,制奇偶之法也。


假如小承氣湯,調胃承氣湯,奇之小方也。


大承氣湯,抵當湯,奇之大方也,所謂因其攻裡而用之也。


桂枝麻黃,偶之小方也。


葛根青龍,偶之大方也,所謂因其發表而用之也。


故曰:汗不以奇,下不以偶。


從正曰:大方有二,有君一臣三佐九之大方。


病有兼證,而邪不一,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之,有分兩大而頓服之大方,肝腎及下部之病,道遠者宜之。


王太仆以心肺為近,肝腎為遠,脾胃為中。


劉河間以身表為遠,身裡為近。


以予觀之,身半以上其氣三,天之分也,身半以下其氣三,地之分也,中脘人之分也。


小方有二,有君一臣二之小方。


病無兼證,邪氣專一,可一二味治者宜之。


有分兩少而頓服之小方,心肺及在上之病者宜之,徐徐細呷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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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7:28 | 只看該作者

完素曰:肝腎位遠,藥味多則其氣緩,不能速達於下,必大劑而數少,取其性急下走也。


心肺位近,藥味少則其氣急下走,不能升發於上,必小劑而數多,取其易散上行也。


王氏所謂肺服九,心服七,脾服五,肝服三,腎服一,乃五臟生成之數也。


從正曰:緩方有五,有甘以緩之之方,甘草糖蜜之屬是也。


病在胸膈,取其留戀也。有丸以緩之之方,比之湯散,其行遲慢也。


有品件眾多之緩方,藥眾則遞相拘制,不得各騁其性也。


有無毒治病之緩方,無毒則性純功緩也。


有氣味俱薄之緩方,氣味俱薄,則長於補上治上,比至其下,藥力已衰矣。


急方有四,有急病急攻之急方,中風關格之病是也。


有湯散蕩滌之急方,下咽易散而行速也。


有毒藥之急方,毒性能上涌下泄,以奪病勢也。


有氣味俱濃之急方,氣味俱濃,則直趨於下,而力不衰也。


奇方有二,有獨用一物之奇方,病在上而近者宜之,有藥合陽數,一三五七九之奇方,宜下不宜汗。


偶方有三,有兩味相配之偶方,有古之二方相合之偶方,古謂之復方,皆病在上而遠者宜之,有藥合陰數,二四六八十之偶方,宜汗不宜下。


王太仆言汗藥不以偶,則氣不足以外發。


下藥不以奇,則藥毒攻而致過。


而仲景制方,桂枝汗藥,反以五味為奇。


大承氣下藥,反以四味為偶。


豈臨事制宜,復有增損乎。


好古曰:奇之不去復以偶,偶之不去復以奇,故曰復:復者重也,再也。


所謂十補一泄,數泄一補也。


又傷寒見風脈,傷風見寒脈,為脈證不相應,宜以復方主之。


從正曰:復方有三,有二方三方及數方相合之復方,如桂枝二越婢一湯,及五積散之屬是也。


又本方之外,別加余藥,如調胃承氣加連翹薄荷黃芩梔子為涼膈散之屬是也。


有分兩均齊之復方,如胃風湯各等分是也。


王太仆以偶為復方,今七方中有偶又有復。


豈非偶乃二方相合,復乃數方相合之謂乎。


完素曰:方有七,劑有十。


方不七,不足以盡方之變。


劑不十,不足以盡劑之用。


方不對證,非方也。


劑不蠲疾,非劑也。


此乃太古先師,設繩墨而取曲直,叔世方士,乃出規矩以為方圓。


夫物各有性,制而用之,變而通之,施於品劑,其功用豈有窮哉?


十劑大意,散見於本草從新內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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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7:51 | 只看該作者

素問至真要大論。


帝曰:五味陰陽之用何如?


岐伯曰:辛甘發散為陽,酸苦涌泄為陰,咸味涌泄為陰,淡味滲泄為陽。


六者,或收或散,或緩或急,或燥或潤,或軟或堅,以所利而行之,調其氣使其平也。


(涌,吐也。泄,瀉也。


滲泄,利小便及通竅也。


辛甘酸苦鹹淡,六者之性。


辛主散主潤,甘主緩,酸主收主急,苦主燥主堅,咸主軟,淡主滲泄。


臟氣法時論曰: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軟。


故五味之用,升而輕者為陽,降而重者為陰。


各因其利而行之,則氣可調而平矣。涌音涌,如泉涌也。?軟同。)


帝曰:非調氣而得者,治之奈何,有毒無毒,何先何後,愿聞其道。


(非調氣,謂病有不因於氣而得者也。


王太仆曰:病生之類有四,一者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,謂積聚症瘕,瘤氣癭氣,結核癲癇之類也。


二者因氣動而外有所成,謂癰腫瘡瘍,疣疥疽痔,掉螈浮腫,目赤瘭疹,?腫痛癢之類也。


三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,謂留飲癖食,飢飽勞損,宿食霍亂,悲恐喜怒,想慕憂結之類也。


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,謂瘴氣賊魅,蟲蛇蠱毒,蜚尸鬼擊,沖薄墜墮,風寒暑濕所射,刺割捶仆之類也。


凡此四類,有獨治內而愈者,有兼治內而愈者,有獨治外而愈者,有兼治外而愈者,有須齊毒而攻擊者,有須無毒而調引者。


其於或重或輕,或緩或急,或收或散,或潤或燥,或或堅,用各有所宜也。)


岐伯曰:有毒無毒,所治為主,適大小為制也,(言但能去疾就安,即為良方。不論藥之有毒無毒,一以所治之病為主。方之大小,當因病之輕重,而為之制也。)


帝曰:請言其制。


岐伯曰:君一臣二,制之小也。


君一臣三佐五,制之中也。


君一臣三佐九,制之大也。(此言用方之制也。)


寒者熱之,熱者寒之。(治寒以熱,治熱以寒,此正治法也。)


微者逆之,甚者從之。


(病之微者,如陽病則熱,陰病則寒,真形易見。


其病則微,故可逆之,逆即下文之正治也。


病之甚者,如熱極反寒,寒極反熱,假證難辨,其病則甚,故當從之,從即下文之反治也。


王太仆曰:夫病之微小者,猶人火也,遇草而?,得本而燔,可以濕伏,可以水滅,故逆其性氣以折之攻之。


病之大甚者,猶龍火也,得濕而焰,遇水而燔,不知其性,以水折之,適足以光焰詣天,物窮方止矣。


識其性者,反常之理,以火逐之,則燔灼自消,焰火撲減。


然逆之謂以寒攻熱,以熱攻寒,從之謂攻以寒熱,須從其性用,不必皆同。


是以下文曰:逆者正治,從者反治。從少從多,觀其事也,此之謂乎。)


堅者削之,客者除之,勞者溫之,結者散之。留者攻之,燥者濡之,急者緩之,散者收之,損者益之,逸者行之,驚者平之,上之下之,摩之浴之,薄之劫之,開之發之,適事為故。


(溫之,溫養之也。逸者,奔逸潰亂也。行之,行其逆滯也。平之,安之也。上之,吐之也。


摩之,按摩之也。薄之,追其隱藏也。劫之,奪其強盛也。適事為故,適當其為事之故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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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8:21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:何謂逆從?


岐伯曰:逆者正治,從者反治,從少從多,觀其事也。


(以寒治熱,以熱治寒,逆其病者,謂之正治。


以寒治寒,以熱治熱,從其病者,謂之反治。


從少,謂一同而二異。


從多,謂二同而一異。


必觀其事之輕重,而為之增損。


然則宜於全反者,自當盡同無疑矣。


按治有逆從者,以病有微甚。


病有微甚者,以證有真假也。


寒熱有真假,虛實有真假。


真者正治,知之無難。假者反治,乃為難爾。


如寒熱之真假者,真寒則脈沉而細,或弱而遲。


為厥逆,為嘔吐,為腹痛,為飧泄下利,為小便清頻。


即有發熱,必欲得衣,此浮熱在外,而沉寒在內也。


真熱則脈數有力,滑大而實,為煩躁喘滿,為聲音壯厲,或大便秘結,或小水赤澀,或發熱掀衣,或脹疼熱渴,此皆真病。


真寒者宜溫其寒,真熱者宜解其熱,是當正治者也。


至若假寒者,陽證似陰,火極似水也。


外雖寒而內則熱,脈數而有力,或沉而鼓擊,或身寒惡衣,或便熱秘結,或煩渴引飲,或腸垢臭穢,此則惡寒非寒,明是熱證,所謂熱極反兼寒化,亦曰陽盛格陰也。


假熱者,除證似陽,水極似火也。


外雖熱而內則寒,脈微而弱,或數而虛,或浮大無根,或弦芤斷續。


身雖熾熱,而神則靜,語雖譫妄,而聲則微。


或虛狂起倒,而禁之即止。


或蚊跡假斑,而淺紅細碎。


或喜冷水,而所用不多。


或舌胎面赤,而衣被不撤。


或小水多利,而大便不結。


此則惡熱非熱,明是寒證,所謂寒極反兼熱化,亦曰陰盛格陽也,此皆假病。


假寒者清其內熱,內清則浮陰退舍矣。


假熱者溫其真陽,中溫則虛火歸原矣,是當從治者也。


又如虛實之治,實則瀉之,虛則補之,此不易之法也。


然至虛有盛候,則有假實矣。


大實有羸狀,則有假虛矣。


總之虛者,正氣虛也。


為色慘形疲,為神衰氣怯。


或自汗不收,或二便失禁,或夢遺精滑,或嘔吐隔塞,或病久攻多,或氣短似喘,或勞傷過度,或暴困失志,或外證雖實,而脈弱無神者,皆虛證之當補也。


實者,邪氣實也。


或外閉於經絡,或內結於臟腑,或氣壅而不行,或血留而凝滯,必脈病俱盛者,乃實證之當攻也。


然而虛實之間,最多疑似,有不可不辨其真爾。


如通評虛實論曰:邪氣盛則實,正氣奪則虛,此虛實之大法也。


設有人焉,正已奪而邪方盛者,將顧其正而補之乎,抑先其邪而攻之乎。


見有不的,則死生系之,此其所以宜慎也。


夫正者本也,邪者標也。若正氣即虛,則邪氣雖盛,亦不可攻。


蓋恐邪未去而正已先脫,呼吸變生,則措手無及。


故治虛邪者,當先顧正氣,正氣存則不致於害。


且補中自有攻意,蓋補陰即所以攻熱,補陽即所以攻寒。


世未有正氣復而邪不退者,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。


如必不得已,亦當酌量緩急,暫從權宜。


從少從多,寓戰於守,斯可矣,此治虛之道也。


若正氣無損者,邪氣難微,自不宜補,蓋補之則正無與而邪反盛,適足以藉寇兵而資盜糧。


故治實證者。


當直去其邪,邪去則身安。


但法貴精專,便臻速效,此治實之法也。


要之能勝攻者,方是實證,實者可攻,何慮之有。


不能勝攻者,便是虛證。


氣去不返,可不寒心,此邪正之本末,有不可不知也。


惟是假虛之證不多見,而假實之證最多也。


假寒之證不難治,而假熱之治多誤也。


然者多熱,虛者多寒。


如丹溪曰:氣有餘,便是火。


故實能受寒,而不知氣不足便是寒,故虛能受熱,醫有不知真假本末者,害無窮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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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8:51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:反治謂何?


岐伯曰:熱因寒用,寒因熱用,塞因塞用,通因通用。


必伏其所主,而先其所因,其始則同,其終則異。


可使破積,可使潰堅,可使氣和,可使必已。


(熱因寒用者,如大寒內結,當治以熱,然寒甚格熱,熱不得前,則以熱藥冷服。


下嗌之後,冷體即消,熱性便發。


情且不違,而致大益,此熱因寒用之法也。


寒因熱用者,如大熱在中,以寒攻治,則不入,以熱攻治,則病增。


乃以寒藥熱服,入腹之後,熱氣即消,寒性遂行,情且協和,而病以減,此寒因熱用之法也,如五常政大論云:治熱以寒,溫而行之。


治寒以熱,涼而行之。


亦寒因熱用,熱因寒用之義。


塞因塞用者,如下氣虛乏,中焦氣壅,欲散滿則更虛其下,欲補下則滿甚於中。


治不知本,而先攻其滿,藥入或減,藥過依然,氣必更虛,病必漸甚。


乃不知少服則資壅,多服則宣通。峻補其下,以疏啟其中,則下虛自實,中滿自除,此塞因塞用之法也。


如大熱內蓄,或大寒內凝,留滯,瀉利不止,寒滯者以熱下之,熱滯者以寒下之,此通因通用之法也。


以上四治,其所主者,制病之本也。


先其所因者,求病之由也。


既得其本,而以真治真,以假對假始也治類似同,其終也病變則異矣,是為反治之法,故可使破積潰堅,氣和而病必已也入聲。)


帝曰:善。氣調而得者何如?


岐伯曰:逆之從之,逆而從之,從而逆之,疏氣令調,則其道也。


(氣調而得者,言氣本調和,而偶感於外也。


岐伯言其治法,亦無過逆之從之而已,其間有宜主治逆而佐從之者,有宜主治從而佐逆之者,皆所以疏泄其邪氣,而令其調和,此治氣調而病於外者之道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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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9:07 | 只看該作者

素問至真要大論。


帝曰:方制君臣,何謂也?


岐伯曰:主病之謂君,佐君之謂臣,應臣之謂使,非上下三品之謂也。


(主病者,對證之要藥也,故謂之君,君者,味數少而分兩重,賴數可出入,而分兩更輕,所以備通行向導之使也。


此則君臣佐使之義,非上下三品,如下文善惡殊貫之調也。使去聲。)


帝曰:三品何謂?


岐伯曰: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。


(前言方制,言處方之制,故有君臣佐使。


此言藥性善惡,故有上中下之殊。


神農云:上藥為君,主養命以應天。


中藥為臣,主養性以應人。


下藥為佐使,主治病以應地。


故在本草經有上中下三品之分,此所謂善惡之殊貫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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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9:32 | 只看該作者

素問至真要大論。


帝曰:病之中外何如?


岐伯曰:從內之外者調其內,從外之內者治其外。


(從內之外者,內為本。從外之內者,外為本。但治其本,無不愈矣。)


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,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。


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,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。


(病雖盛於標,治外不相及,自各一病也。


主病,重病也。


此猶律家二罪俱發,科其重也。


按此篇即三因之義也,如金匱要略曰:千般?難,不越三條。


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,為內所因也。


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,壅塞不通,為外皮膚所中也。


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也。


故無擇著三因方曰:有內因,有外因,有不內外因。


蓋本於仲景之三條,而仲景之論,實本諸此爾。昌震切,病也。)


帝曰:善病之中外何如?


(前問病之中外,答以標本之義。故此復問,蓋欲明陰陽治微者調之,其次平之。盛者奪之,汗之下之。寒熱溫涼,衰之以屬,隨其攸利。


(方,法也。陰陽,三陰三陽也。中外,臟腑經絡也。各守其鄉,各安於其所也。


微者調之,謂小寒之氣,和之以溫。小熱之氣,和之以涼也。其次平之,謂大寒之氣,平之以熱。大熱之氣,平之以寒也。


盛者奪之,謂邪之甚者,當直攻而取之。如甚於外者汗之,甚於內者下之。凡宜寒宜熱,宜溫宜涼,各求其同氣者,以衰去之,是謂隨其所利也。別必列切。)


素問五常政大論。帝曰:有毒無毒,服有約乎?


(約,度也。禁服篇曰:夫約方者,猶約囊也,囊滿而弗約則輸泄。方成弗約,則神與弗俱。)


岐伯曰:病有新久,方有大小,有毒無毒,固宜常制矣。


(病重者宜大,病輕者宜小,無毒者宜多,有毒者宜少,皆常制之約也。)


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。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。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。無毒治病,十去其九。


(藥性有大毒常毒小毒無毒之分,去病有六分七分八分九分之約者。


蓋以治病之法,藥不及病,則無濟於事。


藥過於病,則反傷其正,而生他患矣。


故常知約制,而進止有度也。


王氏曰:大毒之性烈,其為傷也多。


小毒之性和,其為傷也少。


常毒之性,減大毒之性一等,加小毒之性一等,所傷可知也。


故至約必止之,以待來證爾。


然無毒之藥,性雖平和,久而多之,則氣有偏勝,必有偏絕。


久攻之則臟氣偏弱,既弱且困,不可長也,故十去其九而止。)


穀肉果菜,食養盡之。無使過之,傷其正也。


(病已去其六七八九,而有餘未盡者,則當以穀肉果菜食養,以盡病邪,勿以毒藥盡病邪也。


如藏氣法時論曰,毒藥攻邪,五穀為養,五果為助,五畜為益,五菜為充者是也。


然毒藥難有約制,而飲食亦貴得宜,不可使之太過,過則反傷其正也。)


不盡,行復如法。


(如此而猶有未盡,則再行前法以漸除之。寧從乎慎也,必先歲氣,無伐天和,五運有紀,六氣有序,四時有令,陰陽有節,皆歲氣也。


人氣應之以生長收藏,即天和也。


設不知歲氣變遷,而妄呼寒熱,則邪正盛衰無所辨,未免犯歲氣,伐天和矣。天枉之由,此其為甚。)


無盛盛,無虛虛,而遺人夭殃。


(邪氣實者復助之,盛其盛矣。


正氣奪者復攻之,虛其虛矣。


不知虛實,妄施攻補,以致盛者愈盛,虛者愈虛。


真氣日消,則病氣日甚,遺人夭殃,醫之咎也。)


無致邪,無失正,絕人長命。


(盛其盛,是致邪也。


虛其虛,是失正也。


重言之,所以深戒夫伐天和而絕人長命,以見歲氣不可不慎也。)


厥陰(木風)司天,(巳亥年)風淫所勝,平以辛涼,(王注云,厥陰氣未為盛熱,故以涼藥平之。)


佐以甘苦,以甘緩之,以酸瀉之。


(風為木氣,金能勝之,故平以辛涼。


過於辛,恐反傷其氣,故佐以苦甘。


苦勝辛,甘益氣也。


木性急,故以甘緩之,以酸瀉之者。


木之正味,其瀉以酸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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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49:58 | 只看該作者

清反勝之,治以酸溫,佐以甘苦。


(或氣有不及,則金之清氣,反能勝之。


故當少陰(火君)司天,(子午年)熱淫所勝,平以鹹寒,佐以苦甘,以酸收之。


(熱為火氣,水能勝之,故平以鹹寒,佐以甘苦。


甘勝咸,所以防咸之過也。苦能泄,所以去熱之實也。


熱盛於經而不斂者,以酸收之。)


寒反勝之,治以甘溫,佐以苦酸辛,


(或氣有不及,則水之寒氣,反能勝之,故當治以甘溫。甘能勝水,溫能制寒也。佐以苦酸辛,寒得苦而溫,得辛而散。且火為水勝,則心苦緩,故宜食酸以收之。)


太陰(濕土)司天,(丑未年)濕淫所勝,平以苦熱,佐以酸辛,以苦燥之,以淡泄之。


(濕為土氣,燥能除之,故平以苦熱。酸從木化,制土者也。而辛勝酸,所以防酸之過也,故佐以酸辛。以苦燥之者,苦從火化也。以淡泄之者,淡能利竅也。臟氣法時論曰:脾苦濕,急食苦以燥之是也。)


濕上甚而熱,治以苦溫,佐以甘辛,以汗為故而止。


(濕鬱於上而成熱者,治以苦溫。苦以泄熱,溫以行濕也。佐以甘辛,甘以和中,辛以散郁也。則濕熱之在上,以微汗如故而止矣。)


熱反勝之,治以苦寒,佐以苦酸。


(苦寒所以祛熱,熱勝則亡陰液,故佐以苦酸。)


少陽(相火)司天,(寅申年)火淫所勝,平以咸冷,佐以苦甘,以酸收之,以苦發之,以酸復之,熱淫同。


(水能勝火,故平以咸冷。


苦能瀉火之實,甘能緩火之急,故佐以苦甘。


火盛而散越者,以酸收之。


火鬱而留伏者,以苦發之。


然以發去火,未免傷氣,故又當以酸復之,而火熱二氣同治也。)


寒反勝之,治以甘熱,佐以苦辛。


(或氣有不及,與上文寒勝熱淫大同。)


陽明(燥金)司天,(卯酉年)燥淫所勝,平以苦溫,佐以酸辛,以苦下之。


(燥為金氣,火能勝之,平以苦溫,苦從火化也。佐以酸辛,酸能生津,辛能潤燥也。燥結不通,則邪實於內,故以苦下之。)


熱反勝之,治以辛寒,佐以苦甘。


(辛寒所以潤燥散熱,苦甘所以瀉火生金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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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50:18 | 只看該作者

太陽(寒水)司天,(辰戌年)寒淫所勝,平以辛熱,佐以甘苦,以咸瀉之。


(辛熱足以散寒,苦甘可以勝水。以咸瀉之,水之正味,其瀉以咸也。)


熱反勝之,治以咸冷,佐以苦辛。


(或氣有不及,則熱反勝之,故治以咸冷,抑火邪也,佐以苦辛,苦能泄熱,辛能散熱也。)


厥陰(風木)在泉,(寅申年)風淫於內,治以辛涼,佐以甘苦,以甘緩之,以辛散之。


(治以辛涼,佐以甘苦,以甘緩之,俱與上文司天治同。以辛散之者,所謂肝欲散,急食辛以散之也。)


清反勝之,治以酸溫,佐以甘苦,以辛平之。


(治以酸溫,佐以苦甘,俱與司天反勝治同。以辛平之者,木之正味,其補以辛,金之正味,其瀉以辛也。)


少陰(君火)在泉,(卯酉年)熱淫於內,治以鹹寒,佐以甘苦,以酸收之,以苦發之。


(治以鹹寒,佐以甘苦,以酸收之,俱與上文司天治同。以苦發之者,熱鬱於內而不解者,以苦發之。)


寒反勝之,治以甘熱,佐以苦辛,以咸平之。


(此與上文司天反勝大同。以咸平之者,火之正味,其補以咸,水之正味,其瀉以咸也。太陰濕土)


在泉,(辰戌年)濕淫於內,治以苦熱,佐以酸淡,以苦燥之,以淡泄之。(此與司天之治大同。)


熱反勝之,治以苦冷,佐以咸甘,以苦平之。


(或氣有不及,則火之熱氣,反能勝之。故當治以苦冷,抑火邪也。佐以咸甘,鹹寒制熱,甘溫補土也。以苦平之,即苦冷之義。)


少陽(相火)在泉,(巳亥年)火淫於內,治以咸冷,佐以苦辛,以苦發之。


(相火,畏火也,故宜治以咸冷。苦能泄火,辛能散火,故用以為佐。以酸收之,以苦發之,義與上文熱淫治同。)


寒反勝之,治以甘熱,佐以辛苦,以咸平之。(或氣有不及,與上文熱司於地者同其治。)


陽明(燥金)在泉,(子午年)燥淫於內,治以苦溫,佐以甘辛,以苦下之。


(燥為金氣,火能勝之,治以苦溫,苦從火化也。佐以甘辛,木受金傷,以甘緩之,金之正味,以辛瀉之也。燥結不通,則邪實於內,故當以苦下之,按上文燥淫所勝,佐以酸辛,與此甘辛稍異。又如六元正紀大論,子午年陽明在泉,亦云下酸溫,皆與此不同。考之臟氣法時論曰:肺苦氣上逆,急食苦以泄之,用酸補之,辛瀉之,正此之辨。)


熱反勝之,治以平寒,佐以苦甘,以酸平之,以和為利。


(或氣有不及,則熱反勝之。治以平寒,以金司於地,氣本肅殺。若用大寒,必助其慘,故但宜平寒抑其熱爾。佐以苦甘,所以瀉火也。以酸平之,金之正味,其補以酸也。以和為利,戒過用也,即平寒之意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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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50:48 | 只看該作者

太陽(寒水)在泉,(丑未年)寒淫於內,治以甘熱,佐以苦辛。以咸瀉之,以辛潤之,以苦堅之。


(寒為水氣,土能勝水。熱能勝寒,故治以甘熱,甘從土化,熱從火化也,佐以苦辛等義。如臟氣法時論曰:腎苦燥,急食辛以潤之。腎欲堅,急食苦以堅之。用苦補之,咸瀉之也。)


熱反勝之,治以咸冷,佐以甘辛,以苦平之,(或氣有不及,則熱反勝之,故治以咸冷,抑火邪也。佐以甘辛,甘瀉火而辛能散也。以苦平之者,水之正味,其補以苦也。王氏曰:此六氣方治,與前淫勝法殊貫。其云治者,瀉客邪之勝氣也。云佐者,皆所利所宜也。云平者,補已弱之正氣也。時珍曰:司天主上半年,天氣司之,故六淫謂之所勝,上淫於下也,故曰平之。在泉主下半年,地氣司之,故六淫謂之於內,外淫於內也,故曰治之。當其時而反得勝已之氣,謂之反勝。按六氣盛衰不常,有所勝則有所復。王氏亦曰:凡先有勝,後必復,詳見至真要大論。欲深造者,當究心焉。按以上所言,乃五運六淫客氣,隨每歲年辰而變遷者也。又凡一歲之主氣,始於大寒日,交厥陰風木之初氣,次至春分日,交少陰君火之二氣。次至小滿日,交少陽相火之三氣。次至大暑日,交太陰濕土之四氣。次至秋分日,交陽明燥金之五氣。次至小雪日,交太陽寒水之終氣。每氣各主六十日,六氣分主四時,歲歲如常,故曰主氣。客氣布行天令,以加臨於主氣之上,斯上下相召,而病變生矣。時珍曰:經云,必先歲氣,毋伐天和。又曰:升降浮沉則順之,寒熱溫涼則逆之。故春月宜加辛溫之藥,以順春升之氣。夏月宜加辛熱之藥,以順夏浮之氣。長夏宜加甘苦辛溫之藥,以順化成之氣。秋月宜加酸溫之藥,以順秋降之氣。冬月宜加苦寒之藥,以順冬沉之氣,所謂順時氣而養天和也。經又云,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,夏省苦增辛以養肺氣,長夏省甘增咸以養腎氣,秋省辛增酸以養肝氣,冬省咸增苦以養心氣。此則不伐天和,而又防其太過,所以體天地之大德也。味者舍本從標,春用辛涼以伐木,夏用鹹寒以抑火,秋用苦溫以泄金,冬用辛熱以涸水。謂之時藥,殊背素問逆順之理。以夏月伏陰,冬月伏陽,推之可知矣。雖然,月有四時,日有四時。或春得秋病,夏得冬病。神而明之,機而行之,變通權宜,又不可執一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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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51:31 | 只看該作者

內經方

 

(內者,性命之道。經者,載道之書。其書乃黃帝與岐伯鬼臾區伯高少師少俞雷公六講求而成。其方高簡奧妙,不易測識,今人罕能用之者。然既為古聖之神方,自不得不以冠於卷首。)


用醇酒二十斤,蜀椒一升,乾薑一斤,桂心一斤,漬酒中,浸以綿絮布巾,用生桑炭炙巾,以熨寒痹所刺之處,靈樞壽夭剛柔篇。


(神靈之樞要,是謂靈樞。按漢藝文志曰:黃帝內經十八卷,蓋靈樞九卷,素問九卷,即內經也。二經各載八十一篇,皆合黃盅九九之數,而天人之道,盡乎是矣。)


黃帝曰:余聞刺有三變,何謂三變?


(按史記,黃帝姓公孫,名軒轅,有熊國君少典之子,繼神農而有天下,都軒轅之邱,以土德王,故號黃帝。)


伯高答曰:有刺營者,有刺衛者,有刺寒痹之留經者。


(刺營者,刺其陰。刺衛者,刺其陽。刺寒痹者,溫其經。三刺不同,故曰三變。)


黃帝曰:刺三變者奈何?


伯高答曰:刺營者出血,刺衛者出氣,刺寒痹者內熱。


(調經論亦曰:取血於營,取氣於衛,內熱義如下文。)


黃帝曰:營衛寒痹之為病奈何?


伯高答曰:營之生病也,寒熱少氣,血上下行。(營主血,陰氣也。病在陰分,則陽勝之,故為寒熱往來。陰病則陰虛,陰虛則無氣,故為少氣。邪在血,故為上下妄行。所以刺營者,當刺其血分。)


衛之生病也,氣痛,時來時去。


怫(音佛)愾(音戲)。


賁響,風寒客於腸胃之中。


(衛屬陽,為水穀之悍氣。病在陽分,故為氣痛。氣無定形,故時來時去。怫,鬱怒也。愾,太息也。賁響,腹鳴如奔也。皆氣分之病。風寒外襲而客於腸胃之間,以六腑屬表,而陽邪歸之,故病亦生於衛氣。)


寒痹之為病也,留而不去,時痛而痹不仁。


(寒痹久留不去,則血脈不行,或凝滯而為痛,或皮膚不知痛癢,而為不仁。)


黃帝曰:刺寒痹內熱奈何?


伯高答曰:刺布衣者,以火淬之。刺大人者,以藥熨之。


(內熱,謂溫其經也。布衣血氣澀濁,故當以火淬之,即近世所用雷火針,及艾蒜蒸炙之類。淬音翠,灼也。)


黃帝曰:藥熨奈何?


伯高答曰:用醇酒二十升,蜀椒一升,乾薑一斤,桂心一斤。


凡四種,皆?咀,漬酒中。


用棉絮一斤,細白布四丈,並納酒中。


置酒馬矢?(音慍)中,蓋封塗勿使泄。


五日五夜,出布綿絮曝乾之。


乾復漬以盡其汁,每漬必?(音醉)其日,乃出乾。


乾並用滓(音子)與棉絮,復(音福)布為復巾。


長六七尺,為六七巾。


則用之生桑炭,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處,令熱入至於病所。


寒復炙巾以熨之,三十遍而止。


汗出以巾拭身,亦三十遍而止。


(?咀者,謂碎之如大豆。其粒顆可以咀嚼之,又吹去細末,然後煎之,取其清汁也。漬,浸也。馬矢?中者,燃干馬屎而煨之也,此西北方所常用者。塗,鹽泥封固也。?,周日也。復布為貯巾者,重布為巾,如今之夾袋,所以盛貯綿絮藥滓也。滓,相也。炙布以生桑炭者,桑能利關節,除風寒濕痹諸痛也。大人血氣清滑,故當於未刺之先,及既刺之後,但以藥熨,則經通汗出,而寒痹可除矣。)


起步內中,無見風每刺必熨,如此病已矣,此所謂內熱也。


(刺後起步於密室內中,欲其氣血行,而慎避風寒也。凡此者,皆所謂內熱之法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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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51:50 | 只看該作者

治之以馬膏,膏其急者,以白酒和桂,以塗其緩者。


以桑鉤鉤之,治季春痹。


靈樞經筋篇曰:足陽明之筋病,足中趾支脛轉筋,腳跳堅。


(本經之筋,起於中趾,結於跗上。邪外上行,加於輔骨,上結於膝外廉。其直者上循、,結於膝也。跳者,跳動。堅者,堅強也。)


伏兔轉筋髀前腫,?(癲同)疝,腹筋急。


(其直者上循伏兔,結於髀聚於陰器,上腹而布也。)


引缺盆及頰,卒口僻。


急者目不合,熱則筋縱目不開。


頰筋有寒則急,引頰移口。


有熱則筋弛縱緩不勝收,故僻。


(僻,歪斜也。其筋自缺盆,上頸頰。挾口,上合於太陽。太陽為目上綱,陽明為目下綱。故凡目之不合不開,口之急縱歪僻者,皆足陽明之筋病。寒則急而熱則緩也。)


治之以馬膏,膏其急者,以白酒和桂,以塗其緩者。


以桑鉤鉤之,即以生桑炭置之坎中,高下以坐等。


以膏熨急頰,且飲美酒,啖(音淡美)炙肉。


不飲酒者,自強也,為之三拊(音府)而已。


(馬膏,馬脂也。口頰、僻,乃風中血脈也。手足陽明之筋絡於口,會太陽之筋絡於目。寒則筋急而僻,熱則筋緩而縱。故左中寒,則逼熱於右。右中寒,則逼熱於左。寒者急而熱者緩也,急者皮膚頑痹,營衛凝滯,治法急者緩之,緩者急之。故用馬膏之甘平柔緩,以摩其急,以潤其痹,以通其血脈。用桂酒之辛熱急束,以塗其緩,以和其營衛,以通其經絡。桑能治風痹,通節竅,以桑鉤鉤之者,鉤正其口也。復以生桑火炭,置之地坎之中,高下以坐等者,欲其深淺適中,便於坐而得其暖也。然後以前膏熨其急頰,且飲之美酒,啖之美肉,皆助血舒筋之法。病在上者,酒以行之,甘以助之也。雖不善飲,亦自強之。三拊而已,言再三拊摩其患處,則病自已矣。)


治在燔針劫刺。


以知為數,以痛為輕輸,名曰季春痹也。


(足陽明正盛之經,應三月之氣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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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52:20 | 只看該作者

以千里水煮秫米半夏湯,治目不瞑,靈樞邪客篇。


黃帝問於伯高曰:夫邪氣之客人也,或令人目不瞑,不臥出者,何氣使然。


(邪氣感人,令人寐無從生,故云不臥出也。)


伯高曰:五穀入於胃也,其糟粕(音朴)津液宗氣,分為三隧(音遂)。


故宗氣積於胸中,出於喉嚨,以貫心脈而行呼吸焉。


(隧,道也。糟粕之道,出於下焦。津液之道,出於中焦。宗氣之道,出於上焦,故分為三隧。喉嚨為肺之系,而下貫於心,故通宗氣而行呼吸。)


營氣者,泌其津液,注之於脈,化以為血,以榮四末,內注五臟六腑,以應刻數焉。


(營氣出於中焦,中焦受水穀之精,泌其津液,變化以為血脈。外而四肢,內而臟腑,無所不至。故其營運之數,與刻數皆相應焉。泌,音秘,泉水貌。)


衛氣者,出其悍氣之剽疾,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,而不休者也。晝行於陽,夜行於陰。常從足少陰之分間,行於五臟六腑。


(衛氣?疾滑利,不能入於脈中,故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。晝行於陽,常從足太陽始。夜行於陰,常從足少陰始。)


今厥氣客於五臟六腑,則衛氣獨衛其外,行於陽不得入於陰。


行於陽則陽氣盛,陽氣盛則陽躋陷,不得入於陰,陰虛,故目不瞑。


(邪氣逆於臟腑,則衛氣不得入於陰分,故偏盛於陽。陽偏盛,則陽躋陷。陷者,受傷之謂。陽盛陰虛,故目不瞑。蹺有五音,蹺、皎、喬、腳、又極虐切。)


黃帝曰:善。治之奈何?


伯高曰:補其不足,瀉其有餘。


(此刺治之補瀉也。補其不足,即陰蹺所出,足少陰之照海也。瀉其有餘,即陽蹺所出,足太陽之申脈也。若陰盛陽虛而多臥者,自當補陽瀉陰矣。)


調其虛實,以通其道,而去其邪,飲以半夏湯一劑,陰陽已通,其臥立至。


(謂既刺之後,仍當用藥以治之。凡不臥之證,有邪實者,多屬外因。有營虛者,多屬內因。此半夏湯一法,蓋專為邪實者設爾。)


黃帝曰:善。


此所謂決瀆壅塞,經絡大通,陰陽和得者也,愿聞其方。


伯高曰:其湯方以流水千裡以外者八升,揚之萬遍,取其清五升煮之,炊以葦薪。


(古今量數不同,大約古之黍量一斗,合今之鐵斛數三升二合。然則云八升者,即今之二升五合六勺。云五升者,即今之一升六合許爾。)


火沸,置秫(音術)米一升,治半夏五合,徐炊,令竭為一升半。


(火沸者,先以火沸其水,而後置藥於中也。秫即黃米,乃梁米粟米之小者也。味甘微寒,能利大腸,治陽盛陰虛,夜不得臥。半夏味辛性溫,能和胃散邪,除腹脹,目不得瞑,故並用之。秫米一升,約今之三合二勺。半夏五合,約今之一合六勺。炊至一升半,約今之四合八勺也。)


去其滓,飲汁一小杯,日三,稍益以知為度。


故其病新發者,覆杯則臥,汗出則已矣。


久者,三飲合豕膏,冷食,治猛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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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52:44 | 只看該作者

靈樞癰疽篇

 

黃帝曰:愿盡聞癰疽之形與忌曰名。


岐伯曰:癰發於嗌中,名曰猛疽。


猛疽不治,化為膿,膿不瀉,塞咽,半日死,其化為膿者,瀉則合豕膏,冷食,三日已。


(猛疽,言為害之急也。若膿已瀉,當服豕膏,可以愈之,即豬脂之煉淨者也。萬氏方,治肺熱暴喑,用豬脂一斤,煉過。入白蜜一斤,再煉少頃,濾淨冷定。不時挑服一匙,即愈。肘後方,治五種疸疾,用豬脂一斤,溫熱服,日三,當利乃愈。千金方,治小便不通,豬脂一斤,水二升,煎三沸,飲之立通。治關格閉塞,豬脂薑汁各二升,微火煎至二升,下酒五合,和煎分服。陳文中方,治痘瘡便閉,用肥豬膘一塊,水煮熱,切如豆大,與食。自然臟腑滋潤,痂、易落,無損於兒。心鏡方,治上氣咳嗽,豬肪四兩,煮百沸,切和醋醬食之。若無疾服此,最能潤肺潤腸,即是豕膏之屬。老人痰嗽不利,及大腸秘結者,尤宜用之。)


銼?草根各一升,煮飲,治敗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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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53:22 | 只看該作者

靈樞癰疽篇

 

岐伯曰:癰發於脅,名曰敗疵。


敗疵者,女子之病也。


灸之,其病大癰膿。


治之,其中乃有生肉,大如赤小豆。


銼?(音陵)


(同翹)草根各一升,以水一斗六升煮之,竭為取三升,則強飲濃衣,坐於釜上,令汗出至足已。


(?,芰也。?,連翹也。二草之根,俱能解毒,故各用一升。大約古之一升,得今之三合有零,以水一斗六升,煮取三升,其折數類此,馬玄台曰:?即今之連翹也。以連翹及草根煮汁以強飲之。)


雞矢醴,治鼓脹,素問腹中論。


(平素所講問,是謂素問。)


黃帝問曰:有病心腹滿,旦食不能暮食,此為何病?


岐伯對曰:名為鼓脹。


(心腹留滯脹滿,不能再食,其脹如鼓,故名鼓脹。)


帝曰:治之奈何?


岐伯曰:治之以雞矢醴,一劑知,二劑已。


(一劑已知其效,二劑可已其病。王冰云:本草雞屎利小便,並不治蠱脹,今方法當用湯漬服之爾。李時珍曰:鼓脹生於濕熱,亦有積滯成者。雞屎能下氣消積,通利大小便,故治鼓脹有殊功,此岐伯神方也。醴者,一宿初來之酒醅也。又按范汪方云:宋青龍中司徒吏顏奪女苦風疾,一髀偏痛,一人令穿地作坑,取雞尿荊葉燃之,安脛入坑中熏之,有長蟲出,遂愈也。普濟方云:治鼓脹旦食不能暮食,由脾虛不能制水,水反勝土,水穀不運,氣不宣流,故令中滿,其脈沉實而滑,宜雞矢醴主之。何大英云:諸腹脹大,皆屬於熱,精氣不得滲入膀胱,別走於腑,溢於皮裡膜外,故成脹滿。小便短澀,雞矢性寒利小便,誠萬全不傳之寶也。用臘月干雞矢白半斤,袋盛,以酒醅一斗,漬七日,溫服三杯,日三,或為末服二錢亦可。正傳云:用羯雞矢一升,研細,炒焦色,地上出火毒,以百沸湯淋汁,每服一大盞。調木香檳榔末各一錢,日三服,以平為度。又按醫鑒等書云:用干羯雞矢八合,炒微焦,入無灰好酒三碗,共煎干至一半許,用布濾取汁,五更熱飲,則腹鳴,辰巳時行二三次,皆黑水也。次日覺足面漸有縐紋,又飲一次,則漸縐至膝上,而病愈矣。凡鼓脹由於停積及濕熱有餘者,宜用之,挾虛者禁之。吳鶴皋曰:朝寬暮急,病在營血。雞矢穢物,從陰化,可入營血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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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#
 樓主| 發表於 2012-12-31 01:53:59 | 只看該作者

帝曰:其時有復發者,何也?


(脹病多反復也。)


岐伯曰:此飲食不節,故時有病也。


(鼓脹之病,本因停滯,故不可復縱飲食也。)


雖然,其病且已時,故當病氣聚於腹也,(言雖是飲食不節,時有病者,又有病且已之後,其根未盡拔除,病氣重聚於腹,亦復發焉。)


治之以蘭,除陳氣也,治脾癉,素問奇病論。


帝曰:有病口甘者,病名謂何,何以得之?


岐伯曰:此五氣之溢也,名曰脾癉。


(五氣,五味之所化也。癉,熱病也。)


夫五味入口,藏於胃,脾為之行其精氣,津液在脾,故令人口甘也。


(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,故五味入胃,則津液在脾,脾屬土,其味甘,脾熱則口甘爾。)


此肥美之所發也,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。


肥者令人內熱,甘者令人中滿,故其氣上溢,轉為消渴。


(肥者味濃助陽,故能生熱。甘者性緩不散,故能留中。熱留不去,久必傷陰。其氣上溢,故轉為消渴之病。)


治之以蘭,除陳氣也。


(蘭草性味甘寒,能利水道。辟不祥,除胸中痰癖,其氣清香,能生津止渴,潤肌膚,故可除陳積蓄熱之氣。按蘭草俗名省頭草,即澤蘭之一類二種,有以為即山蘭葉,李時珍辨正之,詳載本草從新澤蘭下。)


以四烏?骨,一?茹,二物合並,丸以雀卵,飲以鮑魚汁,治血枯,素問腹中論。


帝曰:有病胸脅支滿者,妨於食,病至則先聞腥臊(音騷)臭,出清液先唾血,四支清,目眩,時時前後血,病名謂何,何以得之?


(支滿者,滿如支膈也。肺主氣,其臭腥。肝主血,其臭臊。肺氣不能平肝,則肝肺俱逆於上,濁氣不降,清氣不升,故聞腥臊而吐清液也。口中唾血,血不歸經也。四支清冷,氣不能周也。頭目眩暈,失血多而氣隨血去也。血氣既亂,故於前陰後陰,血不時見,而月信反無期矣。)


岐伯曰:病名血枯,此得之年少時,有所大脫血。


若醉入房,中氣竭,肝傷,故月事衰少不來也。


(血枯者,月水斷絕也。致此之由,其源有二。一則以少時有所大脫血,如胎產既多,及崩淋吐衄之類。一則以醉後行房,血盛而熱,因而縱肆,則陰精盡泄,精去則氣去,故中氣竭也。夫腎主閉臟,肝主疏泄,不惟傷腎,而且傷肝。及至其久,則三陰俱虧,所以有先見諸症,如上文所云,而終必至於血枯,則月事衰少不來也。此雖以女子為言,若丈夫有犯前證,亦不免為精枯之病,則勞損之屬皆是也。)


帝曰:治之奈何,復以何術?(復者,復其血氣之原也。)


岐伯曰:以四烏賊骨,一茹二物並合之,丸以雀卵,大如豆。以五丸為後飯,飲以鮑魚汁,利腸中,及傷肝也。


(烏茹,即蘭茹,王冰言取其能散惡血以通經脈。雀,即麻雀也。雀卵氣味甘溫,能補益精血,主男子陰痿不起,故可使多精有子,及女子帶下,便溺不利。後飯者,先藥後飯也。鮑魚,即今之淡干魚也。諸魚皆可為之,惟石首鯽魚者為勝,其氣味辛溫無毒。魚本水中之物,故其性能入水臟,通血脈,益陰氣,煮汁服之,能同諸藥通女子血閉也。以上四藥,皆通血脈。血主於肝,故凡病傷肝者,亦皆可用之。蘇頌曰:本草諸藥並不治血枯,而經法用之,是攻其所生所起爾。時珍曰:今人知雀卵能益男子陽虛,不知能治女子血枯,蓋雀卵益精血爾。按?茹,甲乙經及太素,新校正李氏綱目,俱作蘭茹,獨張景岳以為即茜草也。以茜草一名茹?,能止血治崩,又能活血通經脈也,存之以備參考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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